應對省域經濟風險要摒棄「不出事」邏輯

省域經濟風險是一種異變性風險,是指省域經濟系統在發展過程中偏離了穩定運行狀態,出現危機因素和預兆。省域經濟風險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和差異性,對其特殊性和差異性的研究有助於各地方政府制定正確的省域經濟發展策略,更好地促進各省域以及整個國家經濟的穩定發展。

应对省域经济风险要摒弃“不出事”逻辑

當前,我國省域經濟主要存在以下風險:一是產業同構性風險。產業同構是指各省域產業結構變動過程中不斷出現和增強的省域間產業結構的高度趨同。產業結構趨同使得各省域缺乏相互連接的產業鏈和較好的行業集中度,一定程度上制約著我國整體經濟的可持續發展。據不完全統計,各省域在“十三五”產業規劃中主導產業趨同現象比較嚴重,將進一步加大省域經濟產業同構性風險。二是過度競爭性風險。省域經濟間的過度競爭主要表現為行政性壟斷的封堵導致資源自由流動受限。地方政府通過設置產業禁入壁壘、保護地方市場、限制國有企業退出等行為直接介入市場競爭,使得市場退出障礙重重。過度競爭同壟斷一樣,會帶來經濟運行效率的劣化。三是多重開放性風險。我國各省域為了地區經濟增長,競相吸引外商直接投資。然而,在現實經濟中,外商直接投資只是地區經濟增長的充分條件,而非必要條件,不能片面誇大外商直接投資的經濟增長效應。事實上,外商直接投資大量進入使得經濟體系抵禦國內外各種干擾、威脅、侵襲的能力減弱,一定程度上會遏制省域相關產業的發展。四是財政金融性風險。債務風險是財政風險最為明顯的表現,在特定條件下,將直接影響金融系統的穩定,進而轉化為金融風險,形成區域財政風險與金融風險同生共長、盤根錯節的複雜局面,當經濟形勢變化或政策發生轉向時,風險很容易集聚和放大。

省域經濟客觀上受到許多風險衝擊,需要及時高效地對各省域經濟風險作出評估與預警,以確保各省域經濟活動的正常運行。省域經濟風險防範宜從以下幾方面來加強。

首先,推進省域政府合作治理,共同防範經濟風險。省域政府合作治理是指不同省域政府間基於共同面臨的經濟發展難題和公共事務問題,依據一定的框架協議,在省域間進行資源的優化配置,以便獲得最大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合作。由於各省域之間缺乏有效的利益協調、利益補償和再分配機制,作為地方利益的主體,各省域在追求地方利益最大化的驅動下,出現了諸如地方保護主義、經濟割據、重複建設等短期行為。而區域經濟一體化時代的到來,要求地方經濟按照自然地域經濟內在聯繫、商品流向、民族文化傳統以及社會發展等需要一體化發展。京津冀一體化、長江經濟帶等實踐證明,中國省域經濟一體化在總體上可以顯著地促進省域經濟增長,其中完全一體化對省域經濟增長的促進作用大於市場一體化的促進作用。這就需要我們樹立合作共贏的現代行政理念,加快地方政府職能轉變,重構或再造市場導向型的政府經濟職能,規範省域政府的價值取向和行動模式,建構制度化多層次的省域合作治理模式。

其次,轉變經濟增長方式,優化省域產業結構。省域產業結構是指省域內部各種產業的構成及其相互關係,是決定省域經濟功能和性質的內在因素。省域產業結構層次的高低決定著其經濟素質和實力的強弱,而省域產業結構是否合理,決定著省域經濟能否實現穩定而快速的增長。我國各省域之間資源稟賦、產業結構和經濟發展水平一直存在巨大的差異性。轉變經濟增長方式的內涵就是把目前存在的各省域經濟普遍依靠投資增長的格局轉到更加符合省域資源稟賦的比較優勢上。認清我國省域經濟增長模式選擇的差異性,是在面臨經濟發展階段性變化時保持經濟可持續增長的必要條件,如果不能正視這種差異性,各個省域都把經濟增長方式轉向技術進步和生產率的提高上,必然造成資本對勞動的替代,就業壓力增大,社會不穩定因素進一步增強,經濟可持續增長就會遭遇挑戰。

再次,改革財政金融體制,規範政府經濟行為。之所以會產生區域財政金融風險,究其原因,有經濟發展水平、地區競爭、城市化進程等經濟性因素,也有政績考核機制、土地出讓制度、財政信息披露等制度性因素,但根本原因還是我國當前財稅體制改革的不到位。解決目前我國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及其衍生的金融風險的根本出路,是進一步轉變發展理念,加快財稅與金融體制改革,消除產生財政困難、隱性負債和土地財政等短期行為的制度性因素,著力貫徹黨中央關於構建新型央—地府際關係的要求,通過稅收的合理配置、陽光融資機制的配套和自上而下轉移支付體系的強化與優化,使中央和省域政府逐步做到財權與事權相匹配,真正轉變和優化各級政府職能。

最後,強化政府能力建設,創新社會管理模式。與經濟管理中的積極主動有著很大差異,省域政府在社會管理中事實上遵循著一種“不出事”的邏輯,在這種邏輯支配下,省域政府在社會管理中呈現出不恰當的功能和角色。社會管理的基本任務是保證社會穩定、應對社會風險、協調社會關係、解決社會矛盾、促進社會公正等,省域政府的“不出事”邏輯把社會管理的任務簡化為維護地方社會穩定。在經濟社會風險因素日益增多的當下,這種邏輯面臨著越來越大的困境,只有從根本上改變“不出事”的邏輯,創新省域政府社會管理機制,才能真正實現社會的長久和諧與穩定。這就要求省域政府把社會管理的重心放在建立各種有效的利益表達機制和協調機制上,按照黨中央的要求,建立與健全“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的社會管理新模式。

(作者:後小仙(國家社科基金項目“複雜經濟背景下省域經濟風險預警與控制研究”負責人、南京審計大學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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