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武區人民檢察院依法批准逮捕涉嫌盜竊的犯罪嫌疑人姜星、姜春龍、姜錦燦

日前,玄武區院依法以盜竊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姜星、姜春龍、姜錦燦。

2017年11月25日21時許,犯罪嫌疑人姜春龍、姜星至南京市玄武區韓家巷10號-2南京郵政發行投遞局鼓樓分局,撬窗入室,盜竊該分局2樓信件區40封信件,該40封信件全部是銀行信用卡信件。

2017年11月26日至28日間,犯罪嫌疑人姜春龍、姜錦燦、姜星在福建省龍巖市蓮濱小區1-2樓303室內將盜竊來的信用卡改號後開通,盜刷以換取現金。經查明,九名被害人被盜刷合計13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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