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武區人民檢察院依法批准逮捕涉嫌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的犯罪嫌疑人劉萬忠

日前,玄武區人民檢察院依法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劉萬忠。

2015年6月至2016年4月期間,犯罪嫌疑人劉萬忠設立山東萬源投資置業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在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的情況下,在南京市玄武區中山東路9號天時商貿中心,聘用業務員宣傳公司經營大理石、開採石礦等,以月息6%左右的利息為誘餌,向社會公眾募集資金,共計向三十多名被害人吸納合同金額共計人民幣400萬餘元,造成損失本金近人民幣300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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