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法治建設年」工作任務實施方案》出台

大慶網訊(大慶日報記者 徐衛)近日,記者從市法制辦瞭解到,為深入貫徹全面依法治國基本方略,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加快推進法治大慶建設,市政府出臺了《落實“法治建設年”工作任務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

記者瞭解到,《實施方案》緊緊圍繞市委《2018年全市“法治建設年”活動方案》和省裡方案的各項要求,在細化工作措施上做到不缺項、不漏項。對我市2018年法治政府建設的工作目標、工作任務、分工、要求及要重點解決的突出問題均作出了規定,並明確了各項任務的時間節點,對能夠提出具體要求的工作,明確工作完成時限。

《實施方案》包含“指導思想、工作目標、要重點解決的突出問題、工作任務及完成時限、方法步驟和組織實施”六大部分。市法制辦對省裡方案中“嚴格落實重大決策合法性審查制度”、“實質性推進落實政府法律顧問和公職律師制度”、“強化誠信建設”、“全面實施‘雙隨機、一公開’”、“深化‘放管服’改革”等14個方面工作內容進行了細化和充實,對推行法律顧問制度、決策合法性審核制度、開展“雙隨機”聯合執法、行政複議規範化建設等我市起步較早、已經完成省定進度的事項提出了更高要求,使之更具有大慶特點。同時,還結合我市實際,對照省裡的方案作了刪減,充分考慮了“突出問題導向”和“突出重點工作落實”兩個問題,增加了“工作目標”和“要解決的重點問題”兩項內容。

據法制辦工作人員介紹,《實施方案》要重點解決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建立不規範、執行不到位,個別執法部門的領導幹部對法治工作重視程度不夠,黨政部門法律顧問流於形式、顧而不問,行政執法行為不嚴格、不規範、不公正、不文明,執法流程不優特別是多頭執法、多層執法,濫用行政執法裁量權等問題。

值得一提的是,《實施方案》結合“爭當全國資源型城市轉型發展排頭兵”工作任務,增加了“認真開展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設考核工作”一項任務。在明確工作任務的基礎上,將對各縣、區政府和市直各有關部門2018年度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相關工作任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

此外,市法制辦根據《建設法治大慶工作委員會關於成立五個工作組的通知》規定,公佈了嚴格執法組成員單位和組成人員,提出了加強組織領導、落實主體責任、加強督導檢查三個方面的要求,為工作順利開展提供了保障。

根據《實施方案》規定,我市“法治建設年”活動從2018年5月開始,至12月底基本完成。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