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重特大疾病患者減負啦!33種特藥納入醫保報銷

湖南重特大疾病患者减负啦!33种特药纳入医保报销

日前,省人社廳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和規範醫療保險特殊藥品使用管理的通知》,進一步保障參保患者重特大疾病特殊用藥需求,切實減輕個人費用負擔。此次列入特殊藥品的品種達33種,比2016年實行特殊藥品制度之初增加17種。

湖南重特大疾病患者减负啦!33种特药纳入医保报销

據瞭解,特殊藥品是對治療重大(罕見)疾病臨床必須、療效確切、價格昂貴,治療週期長,適合藥店或門診供應保障,且已通過談判機制納入湖南省基本醫療保險支付範圍的藥品(以下簡稱“特藥”)。保障對象是參加我省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且參加城鎮職工大病醫療互助、或參加城鄉居民醫療保險,正常享受醫保待遇的人員中符合特藥使用限定支付範圍的患者(以下簡稱“參保患者”)。

“我省自2016年實行特藥制度以來,為白血病、乳腺癌等重特大疾病患者切實減輕了經濟壓力。”省人社廳有關負責人表示,“本次出臺通知,正是根據我省特藥制度前期運行情況,結合國家談判藥品的貫徹落實,經過專家評審、價格談判、管理服務約定等程序,適當擴大特藥範圍,進一步保障參保患者重特大疾病特殊用藥需求。”

記者經對比發現,本次列入的特藥品種達33種,比2016年實行之初增加17種,主要是針對不能手術的腎細胞癌、轉移性乳腺癌、轉移性去勢抵抗性前列腺癌等重特大疾病

值得關注的是,根據本次通知,因生產企業未能按規定進行價格談判確認,治療慢性髓性白血病的“達沙替尼(商品名:施達賽)”不再納入我省特藥管理範圍,但對正在服用該藥,或者經其他藥物治療耐藥或不耐受、臨床專家確認須使用該藥的參保患者,2018 年度內仍可享受相關醫保報銷待遇。

上述負責人介紹,特藥費用支付不另行設立起付線,一個醫保結算年度內,參保患者發生符合規定的特藥費用,城鎮職工醫保按照特藥的醫保結算價納入大病醫療互助費支付,城鄉居民醫保從城鄉居民特殊門診資金中列支,6 萬元以內(含 6萬元)城鎮職工按70%、城鄉居民按60%支付,6萬元以上12萬元以內(含12萬元)城鎮職工按60%、城鄉居民按50%支付,超過12萬元的特藥費用,不納入支付範圍;特藥實際報銷金額計入年度職工大病醫療互助最高支付限額或城鄉居民醫療保險最高支付限額。

該負責人強調,我省特藥制度仍然實行特藥待遇資格備案制、特藥責任醫師負責制、特藥店供應。他同時提醒參保患者,如果是異地購合規特藥,需經統籌地區醫保經辦機構備案同意後,才可享受特藥待遇。該通知自2018年8月1日起施行。2018年1月1日至7月31日,參保患者在醫療機構或藥店發生的合規特藥費用,可按照本通知規定進行待遇追補。

湖南重特大疾病患者减负啦!33种特药纳入医保报销

來源 | 新湖南客戶端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