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陽話:應承

應承:yìng chéng是洛陽話吧?應該是老洛陽人常說的話兒,很多古代作品裡都有使用。釋義:1、應允、承認、承諾。2、照應。洛陽人說:既然應承啦,那就別意意思思啦,就照人家說的辦唄。意意思思:在這裡講是莫要再左顧右盼的猶豫不決啦。

洛陽人常說:人過留名,燕過留聲。講的就是誠信,一個不講誠信之人,在村裡在巷子裡在居委會就無法生存。承諾的事兒就必須辦,吃虧了都得去做。你見過:姑娘出閣,孃家媽兒放鞭炮嗎?我見過,鄰里關係都混到這個地步了,男女兩家連一個“放鞭炮”的朋友都沒有啦。

①元 關漢卿 《玉鏡臺》第四折:"你只要應承了這一首詩,倒被我勒掯的情和睦。"②明 馮夢龍 《喻世明言》第一卷:"王公未肯應承,當日相別去了。"

商業活動的合同,就是因應承後的賴賬行為,而出現的簽字或揞指印後的文字依據,確保承諾的兌現。父母遺產的“分單、分擔”也是確保承諾的兌現。商量好的事兒,有個約束不得反悔,耍賴。

當今社會最賴的人出現在“建築工頭”群體,很多農民工不知要簽訂合同,僅憑鄉下人的憨厚朴實理解:都應承了,不會賴賬,再說還是喲村裡。實際賴賬的的工頭還真不少,坑了一個村的好鄰居,有的連親戚都坑,這些賴貨發財後很少回村,儘管他已經很有錢了,但大家還是看不起他。

舉例說明不是絕對,也有很多好工頭,請不要對應犯酸,自尋煩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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