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稅推出前是否應該把多餘的房子賣掉?

時光青島


隨著全國不動產信息登記平臺逐漸實現全國聯網,房產稅的推出也越來越近了,那麼對於手中持有多套住房的朋友是否應該把多餘的房子賣掉,個人認為要考慮以下幾個因素:

一、房地產大的市場環境:

房市如股市,在做出買賣決定的時候一定要看看市場大環境,稅收只是增加了交易和持有成本,增加稅收會對市場短期產生一定的衝擊,但是從長期來說,當市場環境看漲的時候,投資者不會因為稅收增加了就不參與,股市走牛的時候也不會因為增加了手續費而沒人去買賣股票,羊毛出在羊身上,房產的交易和持有成本最後都會轉嫁到租客或接盤者身上,所以,是否賣出多餘的房產,要看市場大環境,如果房產市場行情依然火爆,可以持有不動,否則就要考慮獲利了結!

二、出租市場是否火爆:

多餘的房產對於持有者來說一般都用來出租,所以,當房產稅推出之際,是否需要賣掉多餘的房產,除了要考慮房市大的市場環境之外,還得考慮出租市場是否火爆,像一二線城市市中心的房產,出租房源供不應求,這樣的房產即便是推出房產稅,也沒必要賣出,因為最後可以將稅收轉嫁到租客身上,而對於四五線中小城市來說,由於流動人口不足,出租市場很冷清,投資房產主要是賺價差,租售比太低,想通過出租賺錢還不如做其他理財更划算,所以,對於處在出租不旺的三四五線等中小城市的多餘房產,個人認為可以考慮在房產稅推出之前逢高賣出!

以上個人觀點僅供參考,不構成投資性建議

歡迎大家留言討論!


K濤資本


房地產稅的開徵,雖然沒有明確的時間表,但種種跡象表明,它正在一步步地推進著。

最新的消息是:全國統一的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臺已實現全國聯網,我國不動產登記體系進入全面運行階段。

簡單的說,房地產市場的基本狀況將變得更加明晰與透明,“家底”開始明朗了,那麼房地產稅開徵的一個基礎性支撐就有了。

此前,今年兩會明確啟動房地產稅立法。房地稅的落地,只能說是板上釘釘,差的只是時間表。

房地產稅推出前是否應該把多餘的房子賣掉?這個問題是有點意思,說深點,就是有點杞人憂天。

首先,什麼是“多餘”現在仍是個懸案。房地產稅肯定會有個起徵點,這個起徵點是多少面積,或是多少套房子,不好猜,猜了也僅僅是白猜。

其次,在政策明確之前,是否應該把多餘的房子賣掉,關鍵還是取決於房子的地段、公共資源以及升值程度,以及有沒有用錢的需要,還有能不能有更有價值的投資方向,而不在於房產稅本身。

從現在價值回報來看,炒股、炒金,還有理財,收益率大概率的是來不過炒房。也許你想像李嘉誠一樣不賺“最後一個銅板”,但你真的想這樣做時,很可能是想多了。李嘉誠賣掉內地的房地產,但他有明確的投資方向,且這個方向他認為未來收益會更好。

第三,房地產稅對房價有多大的影響,現在也說法不一,有人認為很大,有人認為不大。稅收很可能不會影響房價,但會影響你要或不要持有那麼多房子。進口車稅減了,進口車價確實降了,但是房子不一樣,它是需求決定價格的一種商品,有需求房價基本會漲,需求有限房價終究是會跌的,所以你可以看到很多城市出臺政策搶人,這才是真正的房地產救市。

最後,如果你的房子都在人口淨流入的一二線熱點城市,那就沒有提前把認為多的房子賣了,直到目前為止,房子還是跑勝CPI,跑勝貨幣貶值的最好資產,沒有之一。何況它在戰勝CPI與貨幣貶值之餘,還有不小的價值提升。

最近聽到一個說法,很是受到些振動,這個說法是這樣的:到了老的時候,沒有自己的房子,還有沒有房東願意把房子租給七老八十的老人。答案每個人心中都有數。在某種意義上,房子實際代表著我們尋找到的未來保障,包括我們變老的時候。

最後這話有點跑題了。見諒!


波士財經


對於這個問題,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塗勁軍認為:

房地產稅的新聞總是觸發公眾的神經。

今天財政部長在人民日報的撰文又一次引發討論。 而這次的撰文明確了重要的幾個信號: 1、明確了未來將按照評估值徵收房地產稅; 2、降低交易稅; 3、將通過立法程序確立,時間節點在2019年到2020年。

這是目前為止,政策方面比較清晰的一個信息,而且在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閉幕日發佈,明確釋放的是一個信號。

按照上述信號,房子越多意味著房地產稅被徵收得越多。那麼我們是否應該把多餘的房子賣掉以避免被徵收過多的稅呢? 要從兩點來看,首先是你多餘的房子到底有多麼多?是否進入到被徵收的範圍,比如起徵點是3套以上的房子,那你只有3套房子,完全就不必考慮是否賣掉的問題。

其次,房地產稅是否能夠讓房價下跌?稅收多會影響價格嗎?筆者認為是一個偽命題。進口車的進口稅就很高,會影響進口車的價格下跌嗎?白酒的稅也很高,會影響價格下跌嗎?在市場體制下,價格是由需求來決定的。任澤平曾經說過,房價的決定因素主要看這個地區的人口流入、土地資源是否萎縮等因素。在中國城市化尚處於初期的階段,人口仍然將不斷進入大城市,對房屋的需求仍舊旺盛。這決定了房價不會因為房地產稅的徵收而下降。

有分析人士指出,地方政府徵收房地產稅不僅不是為了打壓房價,反而是希望房地產稅和房價形成一個良性的循環。因為高房價意味著這裡的住房需求大,為什麼住房需求大,因為這裡的社區服務、教育水平、公共衛生等各方面服務比較好,大家願意來這裡住。 那麼你如果只是擔心自己的稅負過重,而趕著在房地產稅徵收前將房屋賣掉,沒有看到未來房價的增長空間這個因素的話,那就是有點倉促。

我們是否賣掉房子,重點還是看自己是否對現金的急需,或者看對未來市場的判斷來分析,而不能單純認為不想多交房產稅而賣掉。


每日經濟新聞


近幾年只要提到房產市場,繞不開的一件事就是“房地產稅”,手中有多套住房的業主自然心中忐忑,其實不必太過恐慌,我們可以來分情況看一下。

一、房地產稅何時出臺?

房地產稅喊了多年,但目前也就只有試點在試行。我國央行研究局局長就曾表示:房產稅一直無法推遲,是由於各地經濟與房產市場發展不平衡,目前也並沒有成功案例可以進行借鑑,目前的試點也是在嘗試合理有效的房地產稅政策,所以房地產稅的出臺時間還未可知。

二、我國房地產稅到底徵收什麼?

我國財政部也對此問題有回應,主要解答了以下幾大問題:

為什麼徵——籌集財政收入,調節收入分配。

誰需要徵——所有的工商業住房與個人住房。

什麼標準徵——按照房產的評估值。

減免政策——針對困難家庭、低收入家庭、特殊困難群體會有稅收減免。

房地產稅進展——法律草案正在起草中,需要建立完備的稅收長效機制。

一、 對“多餘”房產的界定尚未明晰

什麼是“多餘”的房產,有人說除人均首套房之外的其他住房可能都會是多餘住房,也有人說只要房子有人住(出租等),都不算是多餘住房。目前國家正在大力推廣房屋租賃市場,相關政策尚未明晰。


二、 目前試點徵收的是什麼?

目前相關政策還沒有制定,參考上海與重慶的房產稅試點政策,可以看出,目前的房產稅政策主要是針對豪華住房以及當地無工作、無戶籍、無社保的三無人員。


三、 普通家庭無需過於擔心,三套房以上需警惕

根據現在眾多的信息以及業內專家認為,房地產稅對擁有一套或兩套普通住宅的普通人來說,影響並不會太大,很多業內人士甚至認為,三套房以上的人才可能會被徵收房產稅。

四、 買房還是賣房,都需要從自己的需求出發。

中央政策十分明確“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說明從政策上來講,房子的居住屬性仍然是被保護的。不同的人應對房產稅應該持不同的態度。

① 剛需購房者:如果有自住需求,不需要太過於考慮房產稅的問題,只要價格合適時機合適,可以放心購買。

② 多套房屋持有者:需要對比房租,與持有房產的收益率,以及房產稅金額三方的差額,尋找一個均衡點,如果政策上房租可以與房產稅抵消,也可以繼續持有,但如果租金不能帶來豐厚的收益,不如在房價合適的時候將房產賣出,換取現金投資其他的渠道。

③ 投資炒房客,則需要認清形勢,房產稅徵收是大勢所趨,只是時間早晚問題,此時再入樓市,就要考慮好持有的機會成本與收益之間是否平衡了。


度小滿金融


這個命題來自於民間的輿論,帶有一定的恐慌情緒,對房產稅本身沒有解釋,而這樣的結論也漏洞明顯。

先說一下大方向,目前我國只有重慶和上海在試點房產稅,但效果不好,畢竟土地出讓金70年的費用都在買房時支付了(含在房價中了),而現在又重複徵收房產稅,缺乏合理性,需要從源頭立法上予以支持。而現在政府提出的是房地產稅,範圍比房產稅更廣,涉及房地產的前端到後端的所有環節,增稅減稅會從全局上統籌考慮,並通過立法的形式解決其中的交叉矛盾點。(其實老百姓就應關注這個稅的進度)

下面回到這個命題上來說:

首先,對於“房產稅推出前,是否應該把多餘的房子賣掉?”我想這句話要表達的第一層意思是:若居民賣掉了多餘房子,就剩下一套自住的,那就可以免徵稅收了。可惜這個邏輯肯定是有問題的,因為房地產稅本質上就是一種稅收,包括政府對房產持有環節的徵稅(因為土地總有賣完的時候),若所有居民都拋售了多餘的房子,人均1套,那政府問誰去收稅?

其次,對於“房產稅推出前,是否應該把多餘的房子賣掉?”我想這句話要表達的第二層意思是:房地產稅要來了,持有成本增加,房價要跌了。這個其實也想多了,增加成本和售價下降,兩者之間沒有必然聯繫。比如地價越來越貴,房價越來越便宜了嗎?契稅從0.75%漲到3%,房價降了嗎?但供求關係會最終決定價格的漲跌。這個你參考已有房地產稅的美國就知道,紐約3%的房地稅,房價照樣漲,因為全世界的富豪都會去那裡買房。而底特律,衰落的工業,流出的人口,房價1元,稅費自理都沒人要(有相關新聞)

因此,房地產稅對個人來說本質上是成本,能否承受看你的收入;而房價漲跌則看供求關係,人多、資金多、就業機會多的地方住房需求自然高於各項要素流出的地方,這就規律


草木雲天


房產稅對房價到底有沒有影響?

現在呢,主要有兩種說法,一種認為影響巨大,會導致房價的暴跌; 另一種則認為毫無影響,房產稅的成本可以轉嫁到房租裡去。

這兩種說法,都比較片面,我覺得,房產稅的推出,對有的房子毫無影響,對另一部分房子則影響巨大一一這其中的研判標準是,你的房子能否租得出去?在哪些城市?在什麼樣的區位?

對租得出去,尤其是一線和二線熱點城市的房子,房產稅的推出,對房價的整體影響應該不大。當然,即便是在一線和熱點二線城市的房子,如果所處的位置,過於偏遠,事實上也會產生負面影響的,因為所處位置的過於偏遠,會影響房子的租賃需求。

與一線和二線熱點城市相比,三四線城市的房子,顯而易見,房產稅的推出,會造成房價的下跌空間。因為。房產稅的推出,本質上會造成房子的持有成本,而三四線城市的房子,本來就面臨著常住人口的不增長、甚至流出,也就是說,三四線城市房子的租賃需求本來就偏弱,如果再增加房產稅持有成本的話,必然會導致相當多的房子拋售。

所以說,房產稅推出之前,到底要不要賣出房子?你不能人云亦云,更不能盲目跟風,而是要仔細的研究、用心分析。

我的建議是,如果你的房子是在一線和熱點的二線城市,尤其是處於熱點的區域,你不減沒有必要賣,而且假設未來房產稅推出後,部分一二線城市的房價階段性回調了,你反而應該適當加倉。

反之,如果你的房子集中在三四城市,那麼,在房產稅推出之前,除了必要的自住性住房,更多的投資或投機性住房,則應該適當地減倉,否則房產稅推出之後,你既租不出去,而且還要交稅,這又何苦呢?


楊國英觀察


首先,在房地產稅政策還沒有正式出臺前,就把多餘的房子賣掉,是不夠理智的

因為我們不知道房產稅徵收的起點是<1>以家庭為單位,一戶幾套?<2>以人口為單位,平均每人幾十平米?<3>離婚夫妻每人一套不收稅?<4>兒、女年滿多少歲一套不收稅?<5>生二胎的幾套不收稅?等等。還有我們也不知道房產稅是年年收,還是一次性收。再就是我們還不知道徵收的時間表。就算是2020年開始,也還有三年的時間來籌劃。

相信很多家庭多出來的2~3套房子都是在出租有收益的,就算不出租,房價上漲,房產是保值、增值的。隨著加大城鎮化建設,很多城市在向郊外擴張,三環、四環、五環,現在手中多出來的2~3套,位置處於城市中心,環境優雅,生活、交通方便,還是學區房,稀缺不可複製。

我的建議是:出租


向南流浪


你好,嗨住租房來回答這個問題。

什麼是真正的房產稅

事實上,房產稅並不是一個新鮮的名詞,全球很多發達國家早就已經開始實行房產稅。對於絕大部分的國家而言,房產稅屬於不動產稅,即財產稅的一種。既然是作為財產稅,就理應根據房產的估計值來進行徵收,房產價值越高所要付出的稅負就越重。

財產稅的主要目的是為地方籌集收入,對於大部分發達國家而言,他們並不能通過出售土地來獲得財政收入,因此房產稅是重要的地方財政來源。財產稅能夠較好的補充地方財政,有利於在本地區道路交通、環境衛生、文化娛樂及義務教育等經費的支出。

房產稅如何徵收

在2018年年初,相關職能的負責人就明確了關於房產稅徵收的問題。首先明確了徵收範圍是工商業住房和個人住房,主要通過交易價格的評估值來進行徵收。對於一些較為困難的家庭、低收入家庭等會有一部分的稅收減免,具體每個地方的政策也會不一樣。同時,相關負責人也表示和國際上的其他國家一樣,房產稅的收入歸地方所有,地方能通過這些收入來維持在公共基礎設施上的支出。

有專家表示,房產稅的一個重要目的是調節收入分配。這一點其實很好理解,對於沒有房產或者只有一套房產的人群而言,所要交付的財產稅較少。但如果擁有多套房產或者擁有價值比較高的房產,那麼這部分人群所要繳納的房產稅就會更多。從這個層面上來理解,房產稅能在一定程度上調節收入分配。


賣不賣多餘的房還要看增值空間

事實上,很多專家都會擔心一旦房產稅出臺就可能導致住房市場的拋售。歐美其他的國家也經歷過從沒有房產稅到有房產稅的過程,房產稅並不會直接導致人人都只有一套房產的現象出現。畢竟我們出售房產不僅取決於要付出去的稅收,還取決於房產的增值速度。如果一套房產每年增值的絕對值遠遠大於要繳納的稅收,那麼對於業主而言急著賣房其實是很虧的。

如果說房產稅並不能完全影響人們擁有房產的預期期望,那麼也就不一定會改變房地產的供給,對於目前房地產市場的影響可能極其有限。換言之,房產稅試行之後,該不該將多餘的房產賣掉並不取決於房產稅是否施行,而是取決於房地產市場是否還可能促使房價上漲。


事實上,對於擁有多套房產的人群而言,把房產進行出租也是一個不錯的選擇。畢竟在目前租購同權的形勢下,租房市場馬上就會迎來一個新的時代。出租房,找靠譜的租客,可以登錄嗨住租房APP。嗨住租房-全城房源,一網打盡,房源多,房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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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稅現在還沒有出臺,具體細則和執行方式未知,這個對是否應該出售多餘房產有非常關鍵的指導作用!所以,現在告訴你該賣還是不該賣的都是沒有任何可靠性的!但是我們可以從國外經驗和國內情況來理智的分析一下。


首先,具體到執行層面,其實國外有很多類似於房產稅的稅種,具體我們可以看一下美國和加拿大的房產稅!

美國對房產的收稅主要分為“交易稅”和“房產稅”,交易稅一次性收取,房產稅則為財產稅,每年都要交!金額是房產估價乘以稅率,約0.8-3%。

實際上,美國的房產稅是地區主要財政來源,隨著中國經濟發展和以房地產驅動經濟的方式轉變。政府是否要採用這種方式徵稅不得而知,但確是一大趨勢!

關鍵點,居住稅!!!

而加拿大的房產稅叫地稅!它是每年都要向政府繳納的,會根據地理位置和房價漲幅而調整。不管是自住還是出租都要交,當然有部分抵稅的款項。但是,加拿大溫哥華在2018年開徵了1%的空置稅!

關鍵點,居住稅和空置稅!!

我們可以看到,國外房地產較為火熱市場都是有房產稅的,部分還有空置稅(這個厲害!)。



具體到中國而言。

中國的房產稅從目前各種官方吹風和消息來看應該是要全面開徵的,當然各個地區是否有各自的政策不得而知(個人估計是分地區的)。

那麼問題來了,房產稅對什麼地區,什麼樣的房子有風險。我想,不管是房產稅一種還是房產稅和空置稅的組合稅,關鍵就在於房產所在的地區!是人口淨流入還是流出!!!

人口的淨流入地區一般經濟較強,比如最好的如北上廣深等(北京等的暫時人口流出個人認為沒什麼指導意義),二線如杭州、武漢、青島等,這類地區的房產不僅僅有房屋屬性,更有金融屬性。

這就導致從10年期持有來看,這類地區的房產更是一種保值增值和對抗通脹的金融產品。建議持有!!!!

小地方,看經濟發展程度,如果是人口流出嚴重,產業低端的地區,那它的房產很危險,特別是在17年三、四線城市房產大漲,風險更大!沒有必要過多持有!!!!


晃晃悠悠的滾滾


房地產稅徵收勢在必行!這些城市上榜房地產稅徵收名單!

關於房地產稅,財政部近年來多次強調,徵收勢在必行,只是時間問題而已。而業內更對房地產稅徵收城市名單進行了預測,合肥在列。

關於房地產稅的徵收,房地產行業內專業人士作出一些預測:

1、北上廣深肯定收,這麼多年中國城鎮化發展最大的紅利就落在了北上廣深,你們的房子漲了幾十倍,不交房產稅於公於私都說不過去。

2、東部、南部的核心城市,享受了最好的配套、就業、房價漲幅,也肯定要交房產稅,也算是為配套付稅吧。

3、經濟領先的省份,房產稅的覆蓋城市肯定更多一些。比如像廣東、江蘇、浙江這些。

4、經濟和發展落後的省份會暫不跟進,比如西藏、青海、內蒙、新疆、雲南等,省會都可能暫不跟進和徵收。

5、公開評定為一線和1.5線城市的北京市、上海市、廣州市、深圳市、成都市、杭州市、武漢市、重慶市、南京市、天津市、蘇州市、西安市、長沙市、瀋陽市、青島市、鄭州市、大連市、東莞市、寧波市均會徵收。

6、公開評定為二線城市的廈門市、福州市、無錫市、合肥市、昆明市、哈爾濱市、濟南市、佛山市、長春市、溫州市、石家莊市、南寧市、常州市、泉州市、南昌市、貴陽市、太原市、煙臺市、嘉興市、南通市、金華市、珠海市、惠州市、徐州市、海口市、烏魯木齊市、紹興市、中山市、台州市、蘭州市大多數也都會徵收。除了烏魯木齊、蘭州、長春、昆明、哈爾濱等有可能會在政策上搖擺。

7、海南一定會全省徵收,這麼大的政策紅利從天而降,收點房產稅於公於私都很合理,想想更多的要想買都買不到了呢。

8、所有的首套自住房都不會徵收,包括北上廣深,包括海南,都一樣。

9、三四線城市要分開看,經濟強發展快的地方會徵收,落後地區不會收。

10、小縣城在開始不會收。

11、農村開始也不會收。

12、寫字樓、商鋪、40年產權的公寓肯定收,這些房產從來就不在政策的照顧範圍內,以前不是,未來也不是。

13、雲南的旅遊地產會不會收?有可能開始不跟進,未來會跟進,因為,未來10年是雲南的黃金髮展期,需要大力發展,地產不能停。

14、收不收的前提是一個算賬標準,因為稅收歸地方政府,如果賣地更有錢途,則會放鬆房產稅,如果無地可賣了,房產稅一定會收,這是天平的兩端,所以,在城填化70%以上的城市,房產稅都會徵收,而徘徊在55%以下的城市,大概率,賣地更重要,房產稅不重要。

結語:房地產稅出臺的腳步已經越來越快,手裡擁有多套房產的人們,現在要開始注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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