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亞軍」!黃山這項指標蓋過167個地級及以上城市!

生態環境部日前通報了2018年6月和上半年(1-6月)空氣質量狀況。按照國務院《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有關要求,

將空氣質量排名城市在原有74個重點城市擴大至169個地級及以上城市,並且從本月起,每月發佈空氣質量相對較好的前20個城市和空氣質量相對較差的後20個城市名單,每半年發佈空氣質量改善幅度相對較好和相對較差的20個城市名單。

2018年上半年,黃山市大氣環境質量可吸入PM2.5平均濃度為27.4μg/m3,顆粒物PM10平均濃度為48.7μg/m3,優良天數比例97.2%。2018年6月和上半年空氣質量城市排名黃山市均位居第二,僅次於海口市。

全國“亞軍”!黃山這項指標蓋過167個地級及以上城市!

據悉,我市堅持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以增強人民群眾藍天幸福感為目標,全面實施大氣汙染防治法,科學精準施策,強化聯防聯控,重點突破,全力攻堅,打贏藍天保衛戰。

全國“亞軍”!黃山這項指標蓋過167個地級及以上城市!

強化高位推動,落實黨政同責。明確各級黨委、政府對環境質量負總責,主要領導是大氣汙染防治工作第一責任人,對大氣汙染防治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分管領導負直接領導責任。把生態環保重點工作任務列入市委常委會工作要點和市政府工作報告,與區縣簽訂大氣汙染防治目標責任書,明確工作任務和要求,並對各區縣開展大氣專項督查。強化部門配合,全面履職盡責。進一步壓實相關部門大氣汙染防治工作職責,督促有關部門按照責任分工,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加強系統執法監管,依法查處各自領域內的環境違法行為,形成推進大氣汙染防治工作的強大合力。強化排汙許可,壓實主體責任。加強環境執法監管,督促企業嚴格按照環保要求,規範內部管理,加大資金投入,採用先進的生產工藝和治理技術,限期解決突出大氣問題,確保達標排放。強化問題導向,堅持標本兼治。結合中央環保督察“回頭看”和省大氣汙染防治專項督查,對大氣汙染防治情況和“藍天行動”執行情況開展督查督辦,細化環境治理任務,實行清單式、臺賬式管理,嚴格實施銷號制度,把工作抓細、抓實、抓小,確保取得實效。嚴格執行《大氣汙染防治法》《安徽省大氣汙染防治條例》,突出抓好“控煤、控氣、控車、控塵、控燒”五控措施,以重點行業企業、重點園區為執法重心,以群眾投訴、媒體曝光等問題為執法線索開展精準執法,逐步構建“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環境監管網絡,全面推進大氣汙染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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