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一個幾千的鑽戒夠了,你非給我 買個三萬的,原來是挖坑埋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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遲遲和老公阿君是朋友介紹的,兩人一見面,挺聊得來的。戀愛的時候,阿君經常送遲遲禮物,出手大方,這些禮物包括項鍊,包包,時裝等,遲遲拒絕過好幾次,覺得阿君太亂花錢了。阿君卻說只要遲遲喜歡,天上的月亮都可以摘給遲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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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戀愛了半年就將婚事提上日程。遲遲的母親提出要10萬元彩禮。阿君家裡二話沒說就給了。結婚的婚房,裝修,首飾,婚禮,酒席,都是阿君家裡一手包辦的。花了不少錢。很多時候,遲遲覺得沒有必要花那麼多錢,例如婚戒,遲遲覺得買一顆幾千塊的鑽戒就可以了,可是阿君卻嫌棄幾千塊的鑽戒也叫鑽戒?最後非給遲遲買了一個3萬的鑽戒。遲遲把鑽戒這事說給自己的小姐妹們聽,大家都覺得遲遲真幸福,阿君可是真的很寵遲遲呢。遲遲心裡覺得很幸福,很高興,可是心裡還有點擔憂,畢竟阿君的工資並不高,而且阿君家裡也不像特別有錢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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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後,遲遲和阿君早出晚歸的上班,家務都交給了老人。

婚後 的第一個生日,阿君帶著遲遲出門逛街,又是買了幾千塊的衣物回來了。遲遲迴到家,剛把衣服掛到衣櫃裡,婆婆就拿出好幾張欠條扔在遲遲的面前。遲遲一看,這可不少啊,結婚前,阿君可沒有說自己有外賬啊。遲遲看著阿君,阿君卻說這都是跟遲遲在一起消費的,很多都是給遲遲買禮物的錢。遲遲大致算了下欠條的錢一共了30多萬呢。遲遲和阿君的工資加在一起也就萬把塊錢,三年不吃不喝才能還完呢。自己從戀愛到現在跟阿君所有的花銷加在一起也沒有這麼多啊,遲遲說:“即便是我們在一起花的,給我買禮物花的,也沒有這麼多啊?”婆婆說:“有一部分是房子的首付款,還有就是當初你媽媽要的彩禮錢啊。”首付款?遲遲愣住了,因為房子當初阿君說是全款買的,而且是婚前買的。阿君在房子這件事上沒有跟遲遲說實話。遲遲感覺自己被騙了。特別傷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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遲遲哭著跑回了孃家。遲遲媽媽聽完了,氣得只哆嗦,因為在房子事情上,當初阿君家裡說房子是全款買的,不存在貸款,所以堅決不加遲遲的名字。現在都結婚了才發現,而且阿君每次對遲遲那麼大方,所花的錢都是借來的。如果選擇遲遲要跟阿君離婚的 話,房子,遲遲沒有權利分的,負債卻有可能要負擔一部分。遲遲感覺自己掉入一個30萬的深坑。現在後悔都遲了,到底該怎麼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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