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改革开放四十年,杭州法院大事记(一)

「事件」改革开放四十年,杭州法院大事记(一)

今年是我国实行改革开放40周年,40年来,中国经济实现了腾飞,民主法治建设加速推进。杭州法院砥砺前行,锐意创新,紧跟时代步伐,见证了中国法治的发展进程,谱写了法院人的改革篇章。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年新年贺词中指出“我们要以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为契机,逢山开路,遇水架桥,将改革进行到底。”今天,我们开辟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专题,定期推送杭州法院四十年来的大事记、典型人物和发展变迁等信息,用图文记录真实历史,以前辈足迹激励新时代杭法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永远奋斗,为加快建设独特韵味别样精彩的世界名城,交好全省“两个高水平”建设的杭州答卷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改革开放四十年杭州法院大事记

1978—1985

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法制的方针。杭州市两级法院坚决贯彻中央精神,遵循“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审判原则,严格依法办案,复查纠正了大批历史冤假错案,并于1983年至1985年期间开展了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斗争。这一时期,我市法院审判和其他各项工作全面恢复,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事件」改革开放四十年,杭州法院大事记(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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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七八年

5月2日,中共杭州市委(78)38号文件通知,中共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的核心小组改称为党组,核心小组组长和副组长改称为党组书记和副书记。

7月30日,杭州中院在胜利剧院公开审理了来德龙贪污案,通过提起公诉,审讯事实、辩论、合议、最后当庭宣布判决。这是本市法院自粉碎“四人帮”以来,恢复辩护、合议制度的第一次公开审理。

一九七九年

3月10日,中共杭州市委批转了杭州中院党组《关于复查纠正冤假错案情况和今后意见的报告》。

11月14日,杭州中院在省体育馆召开宣判大会,依法公判熊紫平、熊北平结伙强奸、轮奸一案。省、市各部、委、办、局的领导同志和各界群众6千多人参加了大会,各机关、工厂、街道、学校普遍组织了收所、收看宣判大会的实况转播。团省委向全省各级团组织发出了通知,决定充分利用“两熊”案例,进一步对青少年加强道德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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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八〇年

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工作简报(80)第7期刊登杭州中院认真贯彻中央(1979)96号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复查纠正受林彪、“四人帮”迫害的冤、假、错案工作的情况,题为《绝不使受林彪、“四人帮”迫害的人冤沉海底》。

一九八一年

7月13日,召开全市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总结交流新《婚姻法》实施以来审理婚姻案件的经验。

9月9日,法国法律代表团一行15人(包括巴黎名律师、凡尔赛市长、巴黎市法院副院长和两名二审法官),在大华书场旁听杭州中院公开审理孙国浩贪污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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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八二年

3月24日,召开第一次全市法院经济审判工作会议,学习《经济合同法》,讨论研究经济纠纷案件的收案范围,工作方法。

5月,经杭州市人大常委会批准,杭州中院正式建立审判委员会。

7月26日至31日,召开全市法院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学习胡耀邦同志《关于思想政治工作的问题》的讲话,总结交流思想政治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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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八三年

8月1日上午,杭州中院召开紧急会议,传达7月31日晚上省委政法委员会召开的电话会议精神,要求全市法院迅速行动起来,做好准备,积极投入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斗争中去。8月18日,全市范围内的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斗争打响。

9月6日上午,杭州中院在省体育场召开贯彻中央“严打”方针后的第一次宣判大会,到会群众近三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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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八四年

4月18日至19日,召开各全市法院院长会议,学习中共中央(84)5号文件,传达全国第一次经济审判工作会议精神和全省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会议精神,讨论研究如何开展经济审判工作。

5月1日起,全市法院审判人员统一穿着审判制服。审判服为佩戴肩章和大沿帽的军警式制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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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八五年

3月11日至14日,召开全市人民法庭工作会议,总结交流人民法庭工作经验。

9 月6日,全国法院干部业余法律大学杭州中院分部召开各区县法院负责“业余大学”工作的副班主任会议,传达贯彻全国、全省法院第一次“业余大学”工作会议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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