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高薪爲餌行詐騙之實 流竄作案的「詐騙鴛鴦」落入法網

揚子晚報7月24日訊(記者 季宇軒 通訊員 鼓公宣 陳益朗)通過在網絡平臺發佈招聘信息,繼而用所謂體檢費、辦證費等理由騙取求職者的錢財,之後突然“失蹤”,換個地方繼續行騙......近日,經過南京市鼓樓公安分局寶塔橋派出所三個多月的調查、偵破和取證,一起以招聘海員、船員為由,在南京流竄作案的詐騙案件終於落下帷幕。

事情還要從今年3月份說起。當時正值春節過後的招工、求職旺季,但寶塔橋派出所卻陸續接到十幾宗關於求職被騙的報警,涉案單位為同一家公司。報警人稱,去年11月份左右,在網上求職平臺看到南京某貨運代理公司招聘遠洋海員和國內航線船員的廣告,稱保底工資就是8000,每年還有3個月的帶薪假期,且五險一金和人生意外傷害險等也會辦理齊全,於是紛紛前往應聘碰碰運氣。

在到達公司填寫一份簡單的登記表後,應聘者被告知首先要身體合格,需交納380元的體檢費後前往指定醫院進行體檢。事後經警方證實,每個人的實際體檢費用僅需70元。幾天後,公司通知受害人體檢合格,並告知成為海員必須具備船舶消防、海上急救、海上求生等“四小證”,聲稱公司自有“門路”,只需交納3800-10000元不等的手續費,公司就可代為辦理,免試通過。在受害人交納費用並簽訂勞務合同後,公司負責人告訴他們,辦證週期為半年左右,此期間,應聘者在家靜候即可。可半年過去後,受害人再也接收不到該公司的任何消息,趕到當初的報名地點,發現那裡早已是人去樓空。

接報後,寶塔橋派出所立即成立專案組,對該案進行調查。經查,雖然該貨運代理公司在求職平臺上自我吹噓地天花亂墜,但實際上是冒用他人身份註冊的公司,從董事、法人到員工、前臺,總共就倆人,即互為情人關係的李某和王某。其中李某可謂劣跡斑斑,不僅嗜賭成性,且有著搶劫、傷人等眾多前科,這次又夥同情人王某,幹起了騙取求職者錢財的“無本買賣”。接警後第三天,寶塔橋警方根據線索,將正在尋租準備開設下一家公司的李某和王某一舉抓獲,並對其採取刑拘措施。

在之後的梳理案件中,警方發現這並不是李某和王某首次以高薪為餌實施詐騙。2016年下半年和2017年上半年,二人以不同公司為名,先後兩次採用一模一樣的犯罪手段,在南京實施過詐騙。他們開設的每個新公司均維持半年,即受害人等待海員“四小證”的時間,半年後二人突然“失蹤”,換個地方繼續行騙。截止到7月中旬,經警方核實的總涉案金額已達到30餘萬,受害人26人。日前,該案件已由檢察院移送起訴,案件還在進一步審理中。

警方建議求職者,儘量選擇大型正規的招聘網站等渠道幫助就業,不要輕信付出與收穫不成正比的高薪誘惑。當接觸到高薪工作崗位時,不要盲目參加面試和筆試,甚至草草簽訂勞務合同,應事先了解招聘單位的各類證件和手續,包括房產證、身份證以及租賃合同等,做到心中有數,謹防受騙。

以高薪为饵行诈骗之实 流窜作案的“诈骗鸳鸯”落入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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