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名駕駛員被終身禁駕

廣州日報訊 (全媒體記者李賢 通訊員駱俊傑)昨日,記者從佛山公安交警部門獲悉,佛山2018年上半年終身禁駕人員名單出臺,共有31名駕駛員被終身禁駕。此次被曝光的31人將終身不得重新考取機動車駕駛證、終身不能駕駛機動車。據介紹,根據“清患伏虎”行動部署,佛山公安交警部門進一步加大對嚴重交通違法行為曝光力度,強化駕駛員交通安全意識,消除交通安全隱患,預防道路交通事故。

數據顯示,截止到6月30日,2943人被佛山公安交警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並限制申領。其中,2年內不得重新申領的有520人,5年內不得申領的有2388人,10年內不得申領的有4人。

處罰:

終身禁駕者

將被永列“黑名單”

交警介紹,終身禁駕的準確表述為: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對機動車駕駛人作出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身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不得駕駛機動車的行政處罰。

那麼,哪些行為將被終身禁駕?“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構成犯罪的;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佛山交警向記者表示,其中,重大交通事故是特指因交通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致公私財產受到重大損失的交通事故。

“終身禁駕就意味著這些駕駛員今後在任何地方都不能重新報考駕駛證,也無法取得駕駛資格,公安機關已將這些禁駕人員名單錄入駕駛人管理黑名單,一旦發現禁駕人員上路或者報考駕駛證,系統就會自動鎖定報警。”交警稱。

而如果駕駛員被終身禁駕後仍開車上路,一旦被公安交警部門查獲,將按照“無證駕駛”給予相應處罰。

“今後,佛山公安交警部門還將不定期向社會公開曝光‘終身禁駕’名單,震懾心存僥倖的交通違法者,同時提醒駕駛人自覺遵守交通法律法規,自覺抵制酒駕、肇事逃逸等交通違法行為。”佛山公安交警部門相關負責人表示。

數據:

八成被禁駕者

年齡在20~40歲間

據介紹,2018上半年,佛山共裁決處罰終身禁駕的31人中,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終身禁駕的為17人,佔總數的54.8%;發生交通事故後逃逸構成犯罪終身禁駕的則有14人,佔總數的45.2%。

值得一提的是,通過大數據分析,禁駕名單中最大者已經56歲,最小者不足24歲。年齡在20~40歲之間的人員約佔總比例的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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