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限將至:小煤礦將面臨最嚴治理!

對事故頻發多發、災害嚴重

小煤礦多的地區

先行安排督查

9月底前對全部產煤市、縣

至少開展一次督查

大限將至:小煤礦將面臨最嚴治理!

近日,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發佈了《關於進一步深化依法打擊和重點整治煤礦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專項行動的通知》。

《通知》指出,今年以來,各地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安全生產工作決策部署,按照國家煤礦安監局工作安排,深入開展依法打擊和重點整治煤礦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專項行動(以下簡稱專項行動),取得了較好成效,煤礦安全生產形勢總體穩定。但是,一些煤礦還存在採掘接替失調嚴重、重大災害治理不到位、超能力超強度開採、現場安全管理薄弱、蓄意違法違規組織生產建設等突出問題,煤礦安全生產面臨的風險明顯增加。

《通知》要求,以防範遏制煤礦重特大事故為目標,深化專項行動,堅持查大系統、控大風險、治大災害、除大隱患、防大事故,聚焦重特大事故風險和重大隱患,進一步細化工作措施、狠抓責任落實,於7至9月份組織開展一次煤礦系統性安全風險排查和隱患治理活動,進一步推動全國煤礦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大限將至:小煤礦將面臨最嚴治理!

《通知》提出,進一步深化專項行動,聚焦八方面問題,嚴格執法,採取強制性措施淘汰落後小煤礦

一是對列入2018年退出計劃仍在生產的煤礦,督促制定退出實施方案,除已開拓準備出的工作面可繼續開採外,不許再掘進巷道佈置新採煤工作面。

二是將應退未退的小煤礦作為檢查重點,發現仍在生產的要依法責令停產,實施聯合懲戒,並在新聞媒體上曝光,加強社會監督。

三是對長期停工停產的煤礦,逐礦落實盯守或巡查責任,採取停止或限制供電、停止供應火工品等強制性措施,嚴防非法違法生產建設,倒逼應退未退煤礦淘汰退出。

四是對仍在生產的9萬噸/年及以下小煤礦(包括省政府批准保留的)加大監管監察力度,用嚴格的安全標準倒逼不符合安全條件的退出。

五是對省政府批准保留限期生產的9萬噸/年及以下小煤礦,加強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件審查,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經整頓不合格的要提請地方政府依法淘汰退出。

六是對未明確保留的9萬噸/年及以下小煤礦,停止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延期手續,及時註銷省政府確定淘汰退出煤礦的安全生產許可證,並向社會公告。(中國(太原)煤炭交易中心微信平臺編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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