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待遇再提高 預計月底前發放到位

(記者 周冰 燕麗娟 通訊員 於馳宇)7月23日,記者從市相關部門瞭解到,根據國家、省《關於2018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文件精神,從2018年1月1日起按規定對參加我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並在2017年12月31日前辦理了退休、退職或領取定期生活費手續的人員,將調整基本養老金。

本次基本養老金調整繼續採用兩種調整辦法。普遍調整。一方面退休、退職或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4元。另一方面根據本人繳費年限,體現長繳多得。具體辦法是:本人繳費年限15年及15年以下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1.7元;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2.7元;25年以上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3.9元;按繳費年限月增加額不足25.5元的,按25.5元增加。同時按本次調整前本人月基本養老金的1.6%增加。此外,針對70歲以上高齡退休人員繼續享受傾斜,2017年底前年滿70週歲不足75週歲、年滿75週歲不足80週歲以及年滿80週歲以上的退休人員,在參加普調基礎上,每人每月分別增發25元、35元和45元;2017年底前年滿70週歲不足75週歲、年滿75週歲不足80週歲以及年滿80週歲以上的退職及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除了參加普調,每人每月分別增發15元、25元和35元。

此次調整,預計月增加企業職工保險基金支出910萬元,全年增加支出10920萬元;月增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金支出313萬元,全年增加支出3756萬元。此次調整的基本養老金預計在7月底發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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