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未到上班時間,等等啊~”
這一句話相信大家都聽過,
但“還未到上班時間,你幹嘛捉我?”
這就很厲害了...
7月13日,在玉林城區一環茂林路口,一名中年婦女騎著電動三輪車隨意變道,交警上前表明身份要駕駛人配合執法,並接受學習教育,但是這位中年婦女卻情緒激動,拒絕民警執法。
交警蜀黍禮貌地攔下了橫衝直撞的電動車,讓駕駛者下來接受接受交通文明教育,並表示這“犯規程度”不需要罰款,只要去學習交規就可以了。
誰知道大媽一口拒絕了,說自己違法的時間是7:50分,還沒到上班時間,交警不應該上班,更不應該執法。
交警蜀黍簡直目瞪口呆了,還沒遇上過查車叫我們先別上班的啊?
好說歹說,大媽就是不聽不管,拒不學習,更不承認自己觸犯了交規,
直指大家早上9點上班下午3點上班,交警蜀黍怎麼可以特例現在就上班?!
多次勸說無效,還招來大媽的人身攻擊,交警蜀黍相當無奈。
只能通知了大媽家屬來領人幫勸,
期間大媽仍然不依不饒,絮絮叨叨交警就不應該這個時間點上班執勤。
最終,這位婦女的丈夫和兒子代她向民警誠懇道歉,並願意接受學習電動車有關的法律法規。
按照大媽這個說法,
下次可千萬別在晚上發生什麼意外要報警啊,
不然110也是非營業時間不上班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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