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被3家法院查封 夫妻仍躲避執行

近日,蘆溪縣人民法院執行幹警前往被執行人胡某夫妻住宅所在地進行騰房行動,經執行人員耐心闡法釋理,被執行人願意在一個月內主動騰房,有效避免了因強制執行可能引發的突發情況。

胡某與高某是夫妻,兩人曾開了家公司做建材生意,因經營不善,向多家銀行、他人借款。2017年6月,債權人陸續訴至蘆溪縣人民法院,要求其履行還款共計142萬餘元。蘆溪縣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原被告之間的民間借貸關係合法有效,原告要求被告返還借款理由正當,應予支持。

判決書生效後,胡某、高某拒不履行,債權人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立案執行後,向被執行人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並多次電話聯繫被執行人,但胡某仍躲避執行。在執行過程中,法官查詢到胡某、高某名下有一處房產,據瞭解,該房產已被三家法院查封,蘆溪縣人民法院為首封法院。2018年3月,蘆溪縣人民法院執行幹警前往其住所貼布騰房公告,責令其在規定時期內騰房完畢,然而,被執行人置若罔聞,拒不履行。

近日,執行幹警驅車前往被執行人住房處開展強制騰退行動,到達後,被執行人高某出現在現場說:“我有兩個孩子要上學,母親身體也不好,我到哪裡找房子住?”高某母親也在現場,情緒顯得有些失控。

面對這樣的情況,執行法官耐心勸解:“你們拒不騰房,外面欠款的利息每月要還幾萬元,不如選擇把房子早日評估拍賣,一切都好從頭再來,做個知法守法的人。”執行法官擺事實,講道理,並明確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後果。

高某想明白了其中的道理,覺得一再拖著也不是辦法,便答應1個月內主動將房屋騰空。“如果再拒不履行,我們將進一步採取強制執行措施。”法院執行幹警表示。

最終,在場的專業評估機構對房屋內的固定裝修、電器等大型物件進行了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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