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夾江創衛需要小夥伴們的積極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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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推進我縣創建國家衛生縣城工作,營造優美衛生的城市環境,把夾江縣城打造成宜居宜業宜遊的城市,縣創建國家衛生縣城指揮部決定,在《關於加強城區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的通告》基礎上,對舉報以下行為提高獎勵標準。
一、
舉報事項
1.
舉報垃圾不倒入垃圾桶的或者亂倒建築垃圾的獎勵100元。
2.
舉報亂塗、亂刻、亂畫或者亂貼各種廣告的,獎勵200元。
3.
舉報將廢棄物、餐廚汙水倒入東風堰的,獎勵200元。
4.
舉報在街邊宰殺家禽、餐飲店將活禽活畜放置在公共場所的,獎勵100元。
5.
舉報飼養犬隻不符合規定,獎勵100元。犬隻、其它家禽家畜糞便不及時清理的,獎勵100元。
6.
舉報隨地吐痰、吐口香糖,亂扔菸頭、紙屑、果皮及食品包裝等廢棄物,獎勵50元。
7.
舉報從車輛內或者建(構)築物上向外拋擲雜物、廢棄物、垃圾的,獎勵100元。
8.
舉報在嚴禁燃放煙花爆竹區域燃放煙花爆竹的,獎勵200元。
9.
舉報在露天場所或者垃圾收集容器內焚燒秸稈、樹葉垃圾或者其他廢棄物的,獎勵200元。
10.
舉報車輛未採取覆蓋或者密閉措施,造成拋灑滴漏的或者違規傾倒的,獎勵200元。
二、
舉報區域
縣城城區東至三橋連接線、南至青衣江、西至千佛巖景區、北至黃土三江國際範圍內的街道、道路、小巷。
三、
舉報方式
採用現場電話舉報、圖片、視頻等方式舉報,舉報電話:0833-5661340,5672130。採取圖片、視頻舉報的,附時間地點說明,併發送到舉報郵箱:[email protected]
四、
獎懲辦法
1.
獎勵。
由縣民調中心通知舉報人在10個工作日內領取獎勵。舉報人憑舉報手機號碼或留下的舉報密碼到有關部門領取獎勵。協助有關執法部門查找到被舉報人的,獎勵50元,領取方法同上。
2.
處罰。
對被舉報事項的當事人,按照有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並在縣電視臺、西部瓷都網站曝光臺予以曝光。當事人不主動接受處罰或不能立即查找到的,在夾江電視合媒體曝光,直到接受處罰。
對亂舉報、惡意擾亂等違反治安處罰的行為,按照情節給予治安處罰,構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責任。
有關部門應當對舉報人予以保密,凡是造成舉報人信息洩露的,按照洩露造成的後果,追究紀律責任、治安處罰直至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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