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日報社論:解決「問題疫苗」,更需加大反腐力度

隨著一篇篇報道發表,“問題疫苗”背後的深層問題被一個個揭露出來。其中最引人注目的,莫過於以下兩組數據:

2017年,長生公司25人銷售團隊經費達5.83億元,人均2000萬元以上;同年,公司獲得地方財政4833萬元補貼,比其因為百白破問題疫苗事件收到的罰款高出十倍不止。

前者說明此次“問題疫苗”事件背後,大概率存在官商勾結;後者則說明疫苗違法成本畸低,不排除有監管部門失職的可能。

習近平總書記已作出重要指示,以猛藥去痾、刮骨療毒的決心,完善我國疫苗管理體制,堅決守住安全底線。

針對“問題疫苗”事件的調查已經開始數日,吉林省紀委監委業已啟動對疫苗案件中腐敗問題的調查追責,相信黨紀國法一定能懲治蛀蟲。

但光嚴查此次事件還不夠。從生產到銷售,疫苗全流程都有嚴格的制度,卻偏偏擋不住一家違法企業,這說明制度存在漏洞。

除了官商勾結的風險外,目前制度還僅僅對疫苗的安全性而非有效性進行強制檢查,這也是問題疫苗流入市場的原因之一,需要進一步修訂。

疫苗事關人民生命健康,尤其關係少年兒童,其全流程均應掌握在國家手裡,不給腐敗留下任何空間,不僅要把黑心的生產商繩之以法,更要把給黑心企業大開方便之門者查出來嚴懲。

國家對疫苗生產銷售全鏈條進行監管,這種監管應當變得更加有力。畢竟,人民群眾健康無小事,事關祖國的未來,更沒有任何妥協的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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