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俗神祭祀風俗

長沙俗神祭祀風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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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祭祀

舊時各戶堂屋上面正中均設有神龕,有的用紅紙黑字,有的用漆木裱金字,立“天地君親師位”。兩旁貼對聯,頂上貼“福”字,龕內擺香爐、木雕神像和先祖牌位。廚房內面設灶神位。民間除清明掃墓,中元燒包外,每逢歲時、喜慶、生誕、忌辰,必備酒菜對天地祖宗舉行祭祀。每天早晚敲罄(朝三暮四,預示越敲越富;朝七暮八,預示越敲越發),炷香禮拜,晚間還要點鍋燈。如遇病災,除在家祭祀外,還要至土地廟、王爺廟前禱告許願。每年冬至,各族人人宗祠祭始遷祖,收族修譜,辦冬至酒。各種祭祀禮儀均己在“傳統節日”、“生產風俗”“社會世像”等章節中記述,不再贅述。

惜字風俗

惜字,意即珍惜文字。舊時謂文字為聖人所創,對有文字之紙,不可隨意丟棄或汙損。相傳,黃帝史官倉頡創造了文字,倉頡也成了民間俗神,稱為倉聖。清初即在今中山西路建有倉聖廟,可見長沙民間惜字之風由來已久。長沙農村至今還有多座尚未拆除的惜字塔,如開福區植基塔,長沙縣石常惜字塔、開慧飄峰塔等。

惜字塔,亦稱為惜字樓、焚字庫、焚紙樓、文風塔、文峰塔、培文塔等,是用於燒燬書有文字的紙張的地方,是古人“敬惜字紙”理念的體現之一。受科舉制度影響,古人認為文字是神聖和崇高的,寫在紙上的文字,不能隨意褻瀆。即使是廢字紙,也必須誠心敬意地燒掉。《二刻拍案》卷一開篇詩曰:“世間字紙藏經同,見者須當付火中。或置長流清淨處,自然福祿永無窮。”

史載惜字塔始建於宋代,到元明清時已相當普及。惜字塔通常建造於城鎮街口、書院寺廟之內、道路橋樑旁邊。有些大戶人家亦在自家院內建有惜字塔,長沙惜字公莊的街名由此而來。有些塔龕中供奉倉頡、文昌、孔聖等神位,並配以相應的楹聯與吉祥圖案。如建於清光緒元年(1875年)的長沙縣開慧鄉飄峰塔,第二層為“化紙爐”,爐門半圓形,塑有人物故事,神態風采栩栩如生。第六層有門,內有石雕神像一尊。門上有“筆陣凌雲”四字。兩側有對聯:“山河並秀,日月增輝。”

祈雨求晴

古人在遇到自然災害,特別是久旱不雨或洪澇災害時,常束手無策,只好求助於神靈,因而各種祈雨求晴的習俗應運而生。

清康熙二十六年(1688年),長沙大旱,湖南巡撫趙申喬親赴榔梨陶公廟迎接陶公真身菩薩進城求雨。還真為陶公菩薩碰中了,儀式過後,果真“天忽大雨,水盈尺”。從此,陶公廟就一直受到帝王的重視和保護。清咸豐皇帝還封陶淡和陶烜為“孚佑真人”和“福佑真人”,並下旨將陶公廟祀列入禮部春秋祭祀名單。

趙申喬帶了頭,以後湖南各任巡撫紛紛仿效。同治十年(1871年)夏季,又發生嚴重乾旱,巡撫王文韶,也親自到榔梨將陶公菩薩迎請進城求雨。

光緒二十一年(1895年)先是春旱,巡撫吳大澂素服芒鞋,率領僚屬士紳,到陶公廟裡求雨。到7月,乾旱更甚,吳大澂再次到榔梨,將陶公的肉身請到城裡去求雨。曹孟其在《述臨湘山》一書中說:“迎神入城時,餘居山下,猶親見之,其體豐偉異於常人。”可見確有其事。由於久求無應,吳大澂也仿效前輩趙申喬的做法,燔臺逼雨。從這回以後,地方民眾不再同意將陶公的肉身請出去,而另立木牌位代替,以保全這一古代遺骸。吳大澂這回求雨,自然也和過去一樣,得到“應驗”而體面地收場。為了感念“神功”,他給陶公題寫了一塊“三湘霖雨”的匾額,還刊刻了他親自撰寫的篆體《陶公廟碑》,古樸典雅。

民國六年(1917年),又發生特大幹旱,湖南督軍譚延闓命當時任長沙縣知事的姜濟寰為代表,也將陶公牌位請到城裡求雨。

舊時,玉泉山(位於今芙蓉區玉泉街)也是長沙祈晴或求雨的重要場所。玉泉山舊名接龍庵,清同治《長沙縣誌》載:“接龍庵在長沙府署前,即玉泉山觀音寺,國初建,康熙四十九年(1710年)太守薛琳聲修。”乾隆十二年(1747)長沙知府呂肅高重修觀音寺,門聯雲:“塵劫幾經年,菩薩衣衾觀自在;蓮臺今再造,蒼生從此樂昇平。”咸豐間眾姓續修。

玉泉山坪內建有戲臺,大旱之年,臺上架著一個用紙紮成面目猙獰的大鬼,說是“旱魃”,因天久不雨,遂鳴鑼擊鼓,將“旱魃”斬之臺下。民國十三年(1924年)長沙發大水,省長趙恆惕親往北門外祭江。祭畢,又逕赴玉泉山,拜祭陶、李二真人。李行之《湖湘舊聞錄》載:“玉泉山本祀觀音大士,香火之盛,為湖南第一。今以陶、李兩真人由鄉間遠道入城,下榻此間,不能不待以賓客之禮,因而請大士退居別室。全城群眾往拜二真人者,男女老幼,絡繹不絕,戶限為穿,殿內香氣氤氳,燭光燎亮。及趙省長入廟,即將一般香客驅逐出廟,警衛森嚴。天忽略放晴光,人們莫不高興,都說至誠可以格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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