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老闆說稅」公戶借用、私用,都存在很大的涉稅風險

綠洲財務 郅偉

「與老闆說稅」公戶借用、私用,都存在很大的涉稅風險

作為會計,吐槽一下不懂財務的老闆。不少老闆心裡認為公司就是我的,我就是公司,但凡公司的錢,我都能隨意用。“我自己的錢,我為什麼不能用”?老闆經常如是說。辛辛苦苦賺的錢,到頭來在財務這裡弄了那麼多規矩,這也不行那也不行的。這次聊聊對公賬戶、個人賬戶應該怎麼合理合法使用呢?

錯誤的做法:

1、公司老闆直接授意下屬將業務收入款項打入其個人賬戶;

2、公司老闆隨意在財務支取現金或轉賬支付。

正確的做法:

1、銷售人員收取的業務款,首先應經會計確認,開具增值稅發票,並將此款項交予出納處,後由出納將此款項存入公司對公賬戶。

2、公司法人或者股東如果要使用公戶資金,若無特殊業務往來,純屬於個人需要時,只能以個人借款形式取出資金。並要在規定時間內向公司還回該筆資金。

「與老闆說稅」公戶借用、私用,都存在很大的涉稅風險

股東或者法人隨意挪用公司資金,是會釀成大錯的。前一陣我們接了個公司註銷業務,因不懂財務,公司法人隨意支取公司賬戶的資金,並通過公司賬戶轉接轉付了一些款項。公司的財務人員為對老闆的所作所為也未及時提醒,加上自身業務能力有限,不懂該如何填寫銀行出入單的備註,於是銀行流水上“貨款”、“勞務費”等敏感詞彙出現。明明就是一個簡單的轉出轉進業務,卻被稅務局認定為“無票收入”,未代扣代繳個稅等,需補繳很多稅款。和該公司老闆溝通此事時,這位老闆後悔莫及。

公司和股東本人是兩個法律主體,通俗講公司是一種組織,股東是自然人。既然註冊成立了國家認可的公司,就會有各種稅法、公司法約束著。司和自然人不一樣,公司承擔著和自然人不一樣的社會責任和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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