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刁民”让法治落空了吗?

“刁民”让法治落空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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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在《你永远无法叫醒一个装睡的人》中,有篇文章叫做《求求你感谢我》。题目很有意思,我们可以读出嗔怪、无奈,甚或一声浩叹;翻开来看,却是对权利本位的反思,很有深度。

作者写道,“无论当政者做了什么‘好事’,被权利‘洗脑’的人民都会泰然受之,不仅甚少心怀感激,而且还时常挑肥拣瘦、说三道四,让领导难堪难看甚至难受,这样的“刁民”着实难以伺候。”

问题是,当政者做好事,为什么还有人挑肥拣瘦?公正既然已经实现,又为什么还有人说三道四?我对机关大院内的事情不太了解,但在法律圈子混迹了几年,认识不少同行,也知道一些情况。

02

有天晚上,我整理好读书笔记,准备关电脑去洗漱睡觉,突然收到小周的微信消息。以前我负责过招聘工作,也因此交到几个朋友,她是其中之一。那时候,尽管自己过得也不怎么样,但我总是喜欢给她打气,所以关系不错。

她说,做律师怎么就这么难,这么累啊?为什么老百姓与法律的关系那么远,律师与当事人的隔阂那么深。我知道她又想不通了,也就打定主意,准备熬夜听她诉诉苦,看看究竟怎么回事。

原来是一起故意伤害案件。嫌疑人是个小青年,开了个门面,专门做五金生意,本来也能赚些钱。后来斜对面又有一家人开了个五金店,老板是个爱嚼舌根的女人。两家店的关系越来越紧张,终于有一天小青年忍不住操了一只扳手,大打出手。这女人哪是他的对手,最后被打得住了院。

小青年被刑拘后,他母亲辗转找了一些关系,钱花了不说,人却一直没捞出来。看着案子已经到检察院,准备提起公诉了,她终于心慌了,找到小周,要求她做辩护律师。小周说没问题,现在要捞人出来是没希望了,我只能帮你尽力争取缓刑。

开庭前,这个母亲找到她,问要不要给法官送点礼,小周拒绝了。庭上,她慷慨激昂地发表了辩护意见。然而,小青年却被判了两年有期徒刑。

这个老母亲接受不了,指着小周鼻子骂。“你究竟是不是律师!”“律师就是骗子!”“我让你送钱,你还说什么规定,你装什么清高!”

读完她的消息,我安慰说,当事人不是不懂法,正是因为他们懂,才想把法律的镣铐扔给别人,自己却想无法无天。就好比玩游戏时,我们都是老老实实打怪、刷副本,有人却用辅助器、修改器作弊。

“如果不正义的人比正义的人过得幸福,那我们为什么还要做一个正义的人?”

03

我想起贺雪峰老师讲过一个小故事。十几年前,他想方设法争取来一笔钱,计划着可以用来给家乡打井灌溉。这个井不算大,灌溉面积也很有限,大概只有200亩。所以钱到位之后,最大的问题就是井选在什么位置。

这井总要打在某户人的地里。农村里面,每一块田地都属于不同的户,井打在别家,自己家可以用到水,那当然好;井打在自己家,自己家的土地就要被占用。另外一方面,有些田土距离钻井的位置距离太远,可能灌溉起来很困难。

前面一个问题还好解决,由村委会出面,召集乡亲一起商量讨论,几个方案很快就出来了。但是后面一个问题,无论哪个方案,总有一户人家的地实在太远,没办法照顾到。

这就麻烦了,要是不打这眼井,什么事都没有,但辛辛苦苦争取到的扶持款又泡汤了。何况大家劳神费力考察、讨论了这么长时间,如果屁都没放一个,乡亲们会怎么想?村委会以后还怎么开展工作?

最后,大家还是决定采取一种能照顾到最多人的方案,有些村民怏怏不乐,那也没办法了。方案确定之后,很快就开工了,大部分人都很欢迎,期待这口井打好之后,庄稼有水吃,可以有更好的收成。

结果谁都没想到,井刚刚打出水,前线就告急了,村委的同志跑到工地一看,一口好好的井,居然被人填得严严实实!用膝盖都能想到是谁干的,但人们想不通的是,就因为自家农田得不到灌溉,居然毁了集体的井。

这个小故事滴水藏海,折射的不是一件两件事,而是普遍存在的情况。国家惠民工程,总能碰到几个刺头、钉子户,索要高额赔偿成功后,本来只是围观的村民也学会了,于是一起变成了“刁民”。

而在“刁民”面前,法律的原则性又体现在哪呢?

04

有首80年代的民谣说得好,“中央是恩人,省里是亲人,县里是好人,乡里是恶人,村里是仇人”。越是接近基层,就越能体会到法治的毛细血管,因为利益纠葛,存在多么剧烈的颤动。

这些利益,有的合法,有的不合法。合法的,得理不饶人;不合法的,舆论让你投鼠忌器。更常见的,则游离在法律边缘的模糊地带。

但不管是哪种情况,最本质的问题,还是利益诉求得不到正确的、有效的回应。

我的朋友小周处理的那起案件,没有任何原则性的错误,对于当事人违法的诉求,就应该予以拒绝,唯一的问题无非是方式方法。但律师拒绝当事人违法的诉求,如果没有司法部门的配合,就容易陷入孤立无援的境地。

当事人之所以提出违法诉求,还不是因为权力寻租的空间仍然存在,还不是因为利益输送的渠道尚未堵死?司法部门加强廉政建设、律师行业下狠心处理违纪,才能增强律师说话的底气,才是对这类“刁民”诉求的正确回应。

而对于上文中提到的填埋水井的村民,就更加好办。犯罪的坚决打击,违法的严厉追究。这是非黑即白的问题,不需要心慈手软。正义退一寸,邪恶就进一尺。违法犯罪挑战不了法治,反而会成为法治的印证和基石。

05

“政府是必要的恶。”建设服务型政府绝不是要政府威严扫地,也万万不可砍掉权力的左手右臂,否则国家机器的强制力无从施展。

但是,有限权力提示我们,不仅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还要把做笼子的也关进去。破解这个难题,对突破历史周期律殊为重要。

须知,公权力为恶的后果,比个别“刁民”的胡搅蛮缠更为惨烈。法治之网,薄如蝉翼,只有把霍布斯笔下的那头“利维坦”控制得服帖,才能期待法网越织越密,从观念上、文化上建立起法理社会。

至于“刁民”是不是能让法治落空,你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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