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摩托車電動自行車駕駛人及行人的一封信

廣大交通參與者:

您們好! 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摩托車、電動自行車已經成為人們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但在方便出行的同時,摩托車、電動自行車引發的道路交通事故也居高不下,已嚴重威脅著駕駛人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行人不走斑馬線,攀爬翻越護欄等交通行為也成為引發城市道路交通擁堵及交通事故的一大誘因。“車禍猛於虎”,血的教訓一次次告誡我們,必須遵守交通法規,珍愛生命。在此向您提示:

1、不要駕乘無牌無證、報廢摩托車。

2、駕駛摩托車、電動自行車做到不超速、不超載;靠右行駛,不逆行;不闖燈越線,不佔道行駛;不參與飆車、追逐競駛;不疲勞駕駛,不酒後駕駛。

3、駕乘摩托車要戴好安全頭盔。研究表明,摩托車頭盔能抵擋硬物撞擊,一旦發生交通事故能有效保護駕駛人的頭部。

4、駕駛摩托車必須持有效的摩托車駕駛證。

5、摩托車、電動自行車應及時註冊登記,並定期檢驗。未及時註冊登記的、未定期檢驗的,將依法嚴肅處理。

6、行人通過路口或橫過馬路時,按照交通信號燈指示或聽從交通民警的指揮通行。有交通信號控制的人行橫道,應做到紅燈停、綠燈行;從沒有交通信號控制的路口通過時,須注意車輛,不要追逐猛跑;有人行過街天橋或隧道的須走人行過街天橋或隧道。

7、行人不要在道路上玩耍、坐臥或進行其他妨礙交通的行為;不要鑽越、跨越人行護欄或道路隔離設施。

8、行人在天氣惡劣時橫過道路要格外小心,特別是傾盆大雨或大霧時更要留神。因為在這種情況下,駕駛人較難看見行人;而行人由於雨具摭擋視線,也難看見附近車輛。

9、行人禁止在高速公路上行走。

齊齊哈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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