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及行人的一封信

广大交通参与者:

您们好!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已经成为人们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但在方便出行的同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也居高不下,已严重威胁着驾驶人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行人不走斑马线,攀爬翻越护栏等交通行为也成为引发城市道路交通拥堵及交通事故的一大诱因。“车祸猛于虎”,血的教训一次次告诫我们,必须遵守交通法规,珍爱生命。在此向您提示:

1、不要驾乘无牌无证、报废摩托车。

2、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做到不超速、不超载;靠右行驶,不逆行;不闯灯越线,不占道行驶;不参与飙车、追逐竞驶;不疲劳驾驶,不酒后驾驶。

3、驾乘摩托车要戴好安全头盔。研究表明,摩托车头盔能抵挡硬物撞击,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能有效保护驾驶人的头部。

4、驾驶摩托车必须持有效的摩托车驾驶证。

5、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应及时注册登记,并定期检验。未及时注册登记的、未定期检验的,将依法严肃处理。

6、行人通过路口或横过马路时,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或听从交通民警的指挥通行。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应做到红灯停、绿灯行;从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路口通过时,须注意车辆,不要追逐猛跑;有人行过街天桥或隧道的须走人行过街天桥或隧道。

7、行人不要在道路上玩耍、坐卧或进行其他妨碍交通的行为;不要钻越、跨越人行护栏或道路隔离设施。

8、行人在天气恶劣时横过道路要格外小心,特别是倾盆大雨或大雾时更要留神。因为在这种情况下,驾驶人较难看见行人;而行人由于雨具摭挡视线,也难看见附近车辆。

9、行人禁止在高速公路上行走。

齐齐哈尔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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