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廣州交警官微再次發佈
關於“開四停四”細則
再次給經常出入廣州的佛山司機
敲醒警鐘
7月份執法過渡期即將結束
8月1日,“開四停四”開始正式執法
你準備好了嗎?
7月執法過渡期的第一個觀察節點
半天就有足足3萬多輛車被拍
《廣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關於非廣州市籍中小客車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已於7月1日正式實施。7月5日零時至12時,全市電子警察設備監測到違反《通告》的非廣州市籍中小客車3萬多輛。
第一秒就有人違規
▽
▲廣州市首輛被拍攝的違法車輛時間是5號0時0分01秒
不過7月作為執法的過渡期
違法的市民暫時不用接受懲罰
但如果不熟悉管控措施
7天內就能罰完12分
“開四停四”是有固定的監管區域的,高速路段並不計入監管範圍。目前交警已經設置大量的交通警示牌,導航軟件也會顯示進入監管區域的警告~
8月1日正式執法
非廣州市籍中小客車通行管理措施,即“開四停四”管理措施7月1日正式實施。
為便於市民熟悉《通告》措施,7月為執法過渡期。目前,執法過渡期即將結束,8月1日起,對進入管控區域通行的非廣州市籍中小客車,廣州交警將進行拍攝取證。
- 7月份車輛行駛信息僅作為管理監測數據參考,將在7月31日統一做“清零”處理。
- 8月1日零時起對車輛行駛信息進行拍攝取證,並作為“開四停四”措施執法依據。
即最早8月5日零時,將可能出現第一輛違反管控措施的非廣州市籍中小客車。
各位車主,請不要抱有僥倖心理違反“開四停四”
廣州交警依託全市電子警察拍攝系統,對非廣州市籍中小客車進行拍攝監測,電子警察設備會對該車輛每一次通行進行拍攝記錄,對於違反“開四停四”的非廣州市籍中小客車相關行駛信息會被組合起來,通過車輛流水信息和相關圖片形成違法信息記錄車輛違法情況一目瞭然。
一分鐘熟記管理措施
管理措施主要內容
非廣州市籍中小客車(含臨時號牌車輛)駛入管控區域連續行駛時間最長不得超過4天(自然日,下同),再次駛入須間隔4天以上,簡稱“開四停四”管理措施。
“開四停四”管控區域
廣州市大觀路(廣汕路至中山大道段,不含)、東環城市快速路(中山大道至東圃大橋段,不含)、珠江水道(東圃大橋至長洲島至丫髻沙大橋至廣和大橋段,海珠區南面、長洲島和番禺區北面、海珠區和白雲區西面、大坦沙和金沙洲東面),鴉崗大道(不含)、華南快速幹線三期(鴉崗大道至春崗立交段,不含)、華南快速幹線三期輔路(不含)、尖彭路(不含)、同泰路(不含)、廣州大道北(同泰路以北段,不含)、華南快速幹線二期(春崗立交段至廣汕路段,不含)、廣汕路(大觀路至華南快速幹線段,不含)合圍的區域,以及進入上述區域的洛溪大橋、鶴洞大橋、洲頭咀隧道、珠江隧道、珠江大橋東橋、金沙洲大橋。
不實施“開四停四”管理措施的日期
全體公民放假的節日
中國共產黨廣東省代表大會期間
中國共產黨廣東省委員會全體會議期間
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和政治協商會議期間
舉辦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期間
即在上述時間內,非廣州市籍中小客車在管控區域內可正常通行,即無論行駛或停駛,均按停駛時間計算。
違反管理措施如何計算和處罰
- 非廣州市籍中小客車在管控區域最長可連續行駛4天,行駛4天后,如果還想在管控區域內行駛,必須停駛4天以上,如果沒有停駛、或停駛時間不足4天就在管控區域內行駛,該車就違反了管理措施。
- 對於違反管理措施的行為,將按產生違法行為的自然日數量計算其違法行為次數,每輛車每個自然日處罰1次。
-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等有關規定,每次處200元罰款,並記3分。
重!要!提!醒!
一、城市高速公路可正常通行
非廣州市籍中小客車行經廣州市區內高速公路、華南快速幹線、東南西環城市快速路的,不受“開四停四”管控措施管控,任何時間均可正常通行。
二、7月31日起查詢預約登記審核結果
已經申請預約登記的市民,可於7月31日起在申請平臺查詢審核結果。
三、違法通行被處罰後必須停駛滿4天
非廣州市籍車輛違反“開四停四”管控措施的,當天仍被計算為在管控區域內通行,車輛必須停駛滿4天才能繼續在管控區域內行駛,否則,車輛每次進入管控區域,每個自然日都將被處罰1次。
@佛山司機
29個停車點了解一下
從佛山方向進入出行管制區的受限車輛,駕駛員可以在地鐵廣佛線沿線金融高新區站、千燈湖站、礌崗站等11個地鐵站附近家天下廣場、萬達廣場等29個停車點停車並搭乘廣佛地鐵進入出行管制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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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被處罰
車主們,準備了嗎?
來源:廣東交警、羊城晚報、羊城交通廣播電臺、佛山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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