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文化:調解故事」新房變成水簾洞,誰該爲漏水負責?

「法文化:调解故事」新房变成水帘洞,谁该为漏水负责?

「法文化:调解故事」新房变成水帘洞,谁该为漏水负责?

導語

我是馬琴珍,石化司法所的首席調解員。從事調解工作多年,在我的調解生涯中,有這樣一個案例讓我印象深刻,在2017年底,石化街道某小區在二次供水改造中由於施工人員操作上鬆懈,造成漏水。其中一戶新裝修還沒有入住的業主和施工方雙方各執一詞,無法達成一致完成賠償。誰該為漏水負責?一場曠日持久的糾紛最終在我的調解介入後,促使完成最終賠償,雙方握手言和。

故事背景

小區是上世紀90年代的商品房,由於設施逐年陳舊、破損、老化,近年來房屋的報修率明顯上升。不久前,小區裡的水管又出現了問題,水管內壁鐵鏽,導致自來水水黃、水渾、水小,造成自來水的“二次汙染”,嚴重影響了小區居民生活健康。所以小區進行二次供水設施改造,解決居民住宅小區內自來水的“最後一公里”。

01

二次改造 引發糾紛

“咚咚咚”某小區五樓施工隊正在更換水管,施工隊老王隱約聽到了從廚房間傳來“嘩嘩”的流水聲。“哎呀!”施工隊老王突然大叫起來。原來,五樓業主廚房間內湧出了大量自來水......老王趕緊過去查看,這一查才發現原來是商戶打開了閥門。

施工方發現這個情況之後,把它反饋給了物業,物業及施工方第一時間前往查看,經過調查發現,因為施工人員操作上鬆懈,只關閉上水管總閥、拆除各業主家中閥門,但未斷開上水總管,而沿街商鋪的店家因停水了而私自打開上水管總閥,造成整棟樓有8戶家庭不同程度漏水受損。

物業和施工方為了息事寧人,根據業主家受損程度通過協商多戶居民家得到相應的賠償。這場風波看似已經過去。

然而,剛剛新婚的業主小李聽說房子漏水,急吼吼的去看自家的新房子,打開房門,這一看可傻了眼,原來嶄新的房子,現在居然變成了水簾洞,放眼望去,客廳裡,廚房裡,都是水,小李這氣就不打一處來了,雖然物業說要給他賠償,但是他難以接受新房變成“水簾洞”。他馬上找到物業,想要跟施工方要個說法。

業主小李表示:看到這個情況。我是非常心痛的,打心眼裡就不能接受新裝修的房子還沒入住就遭受漏水,我這可是用來娶媳婦的房子啊,你看看現在房間裡到處都是水,我怎麼跟我媳婦交代?而且,現施工方就賠償金額上一味的迴避,我對此特別不滿。

施工方卻這樣回應:業主提出的賠償金額過大,我們無法接受。

就這樣,雙方僵持不下,導致居委會多次協調未果,使案件拖了半年之久。

「法文化:调解故事」新房变成水帘洞,谁该为漏水负责?「法文化:调解故事」新房变成水帘洞,谁该为漏水负责?

02

調解員出手 巧解糾紛

2018年7月6日,首席調解員馬琴珍接到司法所委派的調解訴求後,馬琴珍第一時間到居委會和物業公司經理處瞭解詳細的事情原委以及該居民家中實際受損情況,同時知曉雙方當前的主要想法及具體訴求。因該業主上班在市區,馬琴珍決定把調解協調會放在晚上7點。

「法文化:调解故事」新房变成水帘洞,谁该为漏水负责?

走進調解現場

雙方矛盾激化,誰來為漏水負責?

在調解會現場,雙方都按時到場,首席人民調解員馬琴珍依照規定就該矛盾糾紛進入人民調解的調解程序,宣佈了調解過程中的紀律要求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雙方當事人對此次漏水事件的原委和訴求各自作了陳述和答辯。

隨後,針對此次事件,馬琴珍提出:“這次引發的漏水雖然是偶然,但也是必然的,原因主要在施工方管理上的鬆懈,導致沿街商鋪的店家能夠私自將上水管總閥打開而引發的漏水糾紛。根據《侵權責任法》第六條規定: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雖然施工方、居委會、物業公司第一時間組織了搶修及現場處置,但實實在在給業主造成了損失。”

馬琴珍剛明確完責任方後,一旁的施工方馬上辯解:“我們也很無辜啊,施工時也在此處張貼了告示,明確告知業主了呀!”

聽到施工方此言一出,業主小李

就情緒激動地從椅子上站起來,一拍桌子,說:“我不是要你們怎樣?我是新裝修的房子,還沒有入住,只要你們恢復我新裝修房子的原貌就可以了,現頂部、牆壁、櫥櫃、地板、門框、電路等都有不同程度的滲水,僅靠修一修、補一補,肯定不行。你這就是推卸責任。”

“我們這怎麼能叫推卸責任呢,你這是血口噴人。”施工方馬上反駁。

小王聽了施工方這番話,情緒更加激動了。

打破僵持局面,調解員有妙招

看到雙方僵持著,馬琴珍馬上安撫雙方,並把施工方帶到旁邊的一間工作室,與他進行溝通,馬琴珍說:“你們當時施工的時候,我相信你們肯定張貼了告示的,但是,不能保證每家每戶都能看到告示,知曉你們在施工,對嗎?現在既然事情發生了,我們還是要去面對,去解決的,不然對你們施工隊影響也不好。”

施工方情緒也緩和很多,“馬老師,是啊,我們也想解決,就是業主他提出的費用真的太高了,比其他人家高那麼多,我們怎麼可能答應啊。”

馬琴珍點點頭,接著說:“這家業主家我也去過,當時漏水確實相當厲害,進入房子就像進了水簾洞,如果業主當初以沒有居住地為由借住旅店,他一住就幾個月,那費用也不少呀!該業主也是個實誠人,他就住了一晚。你也要站在他人的角度想想,新裝修的房子還沒有入住就成這樣了。如果你方還一口咬定2萬,那......”

聽到這,施工方沉默了。

調解員分析利弊,推心置腹談方案

馬琴珍跟施工方談到關於賠償金額的實際性問題。

馬琴珍停頓了十幾秒,讓施工方有考慮的空間,施工方開口了,說:“最多3萬元,不能再多了。”

看到施工方鬆口了,馬琴珍覺得有希望。隨後將業主小李帶到一邊,跟他進行推心置腹地溝通。

馬琴珍說:“小李,首先我十分理解你現在的心情,但事已至此,我們現在要做的就是將損失彌補到最大化,相信當初發生時提出要20萬元的賠償肯定帶有怨氣在內的,故導致施工方一直採取了迴避態度,讓你去打官司好了。”

小李聽到這,馬上說:“是的,當初看到家像水簾洞一樣,自己完全蒙了、傻了,但看到當時的施工人員都圍在一邊看著沒有幫忙處理積水心裡就來氣,所以......”

“哦哦哦!原來這樣,我理解你的心情,現在你看,房子已經擱置半年之久,該顯露的問題也都暴露了,對吧!你看賠償款,大家再協商一下吧。”

“馬老師,那好吧”。小李同意再次與對方協商。

通過將心比心的溝通,業主小李提出了10萬元的賠償,因前面已跟施工方溝通,看到這個賠償金額懸殊過大,馬琴珍進一步與小李溝通。

“小李,十補九不足,你提出的費用,對方還是覺得高。如果調解不成功,我也支持你通過司法途徑來解決此事,勝訴肯定是你,但一旦走司法打官司,其中的程序也是相當的繁瑣,況且家中受損的物件有相當一部分要通過第三方的鑑定才能斷定受損的程度來確定賠償金額,這也是你要考慮的。”馬琴珍說道。

......

通過句句實情,動之以情,曉之以理的溝通疏導,最後雙方以4.5萬元的賠償金額達成一致。

施工方當場就表態:“當時漏水確實相當厲害,新裝修的房子還沒有入住就成這樣了,是我們工作疏忽,做的不對,我們願意賠償您。”

聽到這,小李也有點不好意思,說:“哎,當初一進門看到新家像水簾洞一樣,我心裡就來氣,所以說話也有點衝了,你們見諒啊。”

最終,雙方在在自願、平等、合法的基礎上籤訂了調解協議。

「法文化:调解故事」新房变成水帘洞,谁该为漏水负责?

就這樣一場跨年的供水改造工程引發的漏水糾紛在石化司法所首席人民調解員馬琴珍介入後,及時展開調解,通過走訪現場、耐心調解的方式,促使完成最終賠償,雙方握手言和,糾紛就此得到了解決。

「法文化:调解故事」新房变成水帘洞,谁该为漏水负责?

供稿:石化司法所

倘若從此"i法治金山"的世界裡,能夠多一個你,多榮幸。歡迎關注~

「法文化:调解故事」新房变成水帘洞,谁该为漏水负责?
「法文化:调解故事」新房变成水帘洞,谁该为漏水负责?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