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評價延安一滴滴司機稱「累了」讓乘客開車這件事?

霍小姐的八卦爐


延安到西安路途很遠,應是長途了。我當年坐車走過,路況當時還不是太好,當然,現在肯定很好了,但,長途駕車很累,司機打瞌睡是很容易的。遇到這種情況,司機應徵得乘客同意,停車假寐幾分鐘,有精神時再開,以免精力不集中造成事故。但,這位滴滴司機讓乘客代他駕車,我想,只要代駕人有駕照也是可以的。假如滴滴另有規定不允許,那負責任的也應該是滴滴司機,其次應是滴滴平臺。因為一個是運營司機,一個是運營公司。

運營司機不應在出事後把責任推給代他駕車的乘客,這是因為①乘客是在運營司機要求下臨時幫忙的,應視為是滴滴司機本人責任。②滴滴車和乘客之間是契約關係,事故之後,滴滴有賠償的義務。③經過交管方面責任認定,如對方負責,則不存在什麼問題,如滴滴負責,則有保險賠付。應該也不是什麼問題。所以,車主和乘客應該沒什麼大的爭執。如果真的賠償巨大,車主負擔不了。滴滴平臺還有連代責任,看來也不是什麼大問題。

但,再仔細看了描述之後,感覺這個情況況比上面我們說的要複雜許多。首先是滴滴車超車時刮蹭了大貨造成了事故,這樣事故認定時就不一定和大車有關係了。其次,滴滴車是運營車輛。假如運營車輛要求駕車人有相應資質的話而不是僅有駕照就行。那乘客小王沒有相應資格,在賠償的問題上,滴滴司機的責任就更大了。公司和保險都可能由滴滴司機違規讓他人代駕而拒絕負責。這樣,整個損失可能就是滴滴司機一人承擔了。當然,具體的規定和細節可能會有不同。但,只要是滴滴司機讓乘客開的,而乘客是有駕照的,乘客就是沒責任的。因為作為乘客,她是不需要知道那麼多的。作為專職司機則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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