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川葉某離婚後要炸毀引爆自己的房子!

宜川葉某離婚後要炸燬引爆自己的房子!

2017年12月,葉某某因與前妻寧某某離婚,居住在宜川縣蓮花小區1號樓十二單元2001室房子判給了前妻,他對財產分割不滿。

於是在判給前妻的房子,葉某某用自己年輕時學的炸藥爆破技術,購買電池、花線、及私藏的六錠防水炸藥和兩根電雷管,組裝成一套爆炸裝置,並綁在自己身上,聲稱自己得不到這個房子,妻子也不要想得到,要炸燬該房子,隨時準備引爆。

因而驚動整個小區居民,對周邊居民造成極大恐慌和不安。宜川縣公安局民警接到報警後,經民警和親屬談判勸說,葉某某主動拆除爆炸裝置交予公安機關。

近日,宜川縣檢察院對葉某某以涉嫌爆炸罪依法對其提起公訴,法院一審以爆炸罪判處被告人葉某某有期徒刑五年。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