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賣口罩詐騙6千元,獲刑7個月!我院起訴的第二起涉疫口罩詐騙案當庭宣判

3月5日上午,我院提起公訴的陳某某涉疫口罩詐騙案在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該案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被告人陳某某當庭認罪,法庭依法採納我院的量刑建議,當庭判處陳某某有期徒刑七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

案情回顧:

2020年1月28日,被告人陳某某到被害人葉某的手機店維修手機,期間謊稱有口罩賣,被害人遂添加陳某某的微信。2月9日晚上22時,被害人葉某向被告人陳某某購買2000個口罩,以每個口罩2.9元價格成交,被告人陳某某要求支付訂金,葉某通過微信轉賬4000元給被告人陳某某。2月10日上午10時,被告人陳某某以訂金不夠為由再次要求被害人支付2000元,在被害人微信轉賬後,被告人陳某某將被害人微信拉黑並失聯。

2月12日公安機關抓獲被告人陳某某。2月20日,公安機關將該案移送我院提請審查逮捕。2月21日,我院依法對陳某某作出批准逮捕決定。3月2日,我院依法以詐騙罪對陳某某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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