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寵物狗傷人,狗處死,狗主人被判坐牢和高額罰款,是嚴了還是寬了?請講看法?

波茨開羅


建議採取以下這些措施:有主人的狗咬人(除因合理理由而咬人外,如狗主人受到暴力攻擊等),狗處死,主人和直接責任人(比如代為遛狗者)受罰。如果狗受人指使咬人(警犬在警察指揮下抓捕犯罪嫌疑人等除外)狗處死,指使人入刑。被養的狗必須接種疫苗,拒不接種的狗打死,主人或直接責任人處罰。烈性犬外出遛狗必須牽繩,上嘴套,違反一次警告(記錄在案),二次沒收(入流浪犬收容所),主人或直接責任人處罰。證照齊全的狗不得被虐待,虐狗者處罰;此類狗被偷獵,偷獵者入刑。規範經營狗肉類食品,不得公開虐待宰殺,違者處罰。寵物類,工作犬不得作為肉食類進行宰殺(自己養的寵物狗也不行),違者入刑,並向相關人員和機構進行賠償。規範寵物犬交易市場,進行交易的寵物犬、工作犬必須提供免疫證明才可以交易(或者交易同時必須進行免疫)。規範流浪狗管理,對於流浪狗採取收容制度,確屬流浪犬隻,經免疫後健康犬類可作為寵物犬由愛狗者領養,在1年內未有領養者,可對狗實施安樂死(不得作為肉食犬流入市場)。登記犬隻走失通知主人後,主人應及時領回,超過領回時限,主人處罰,並限制養狗。養狗誠信納入個人徵信系統,發生虐狗,遺棄犬類,或者因狗而被處罰的,除限制養狗外,將其不良行為納入徵信系統。


用戶95837435505


我覺得挺合適的。

首先,我很喜歡狗,自己也養了狗,覺得它是我家庭不可或缺的成員。

但是這個社會本來就是以人為主的社會。狗是我們的的朋友,是工作犬,是警犬,是人類忠實的夥伴。但是這些關係中,人是主導。無主的傷人的惡犬被處死無可厚非。有主人的傷人惡犬,不但要處死,它的主人更是第一責任人。你養了它,你就有責任承擔它帶來的好與不好。所以這種處罰一點不過分


super萋萋


美國人愛狗眾所周知,我讓美國學生作自我介紹時,都會說到🐩,甚至介紹孩子或兄弟姐妹時,計入數量。遛狗總是帶塑料袋裝便便,公共場所,草坪、公園也有免費提供塑料袋的盒子,像小鳥窩一樣。訓狗師作為一個職業,也佷受歡迎。

然而,狗若咬了人,人狗皆嚴懲。

此類事件有多起,我們以加州的一例來說吧,

這是加州歷史上因狗咬人獲謀殺定罪的第一案。

查了一下當年的報道,事情是這樣:

18年前,53歲的瑪喬麗·克內勒家住舊金山,她和丈夫羅伯特·諾埃爾多年前開始幫服刑囚犯飼養一對加納利犬。公狗名叫“貝恩”,重60多公斤;母狗“赫拉”40多公斤,其囚犯主人涉嫌為毒品販子經營鬥犬場。 加納利犬性情兇猛、好鬥,屬危險犬種。

2001年1月,克內勒牽著“貝恩”在公寓樓樓頂散步後,返回她在6層的房間。到6層走廊時,“貝恩”突然掙脫鏈子,衝向正準備進家門的33歲女鄰居,撲上去狂咬。母狗“赫拉”見狀也衝出房門,上前也參與了撕咬,女鄰居的衣服全部被扯下,身上留下77處傷口,最終死亡。

公狗很快被處死,主人被判了終身監禁,當然,還有一定的罰款。

有人覺得美國的法律處罰太重,我認為這才體現了對人的生命的敬畏,好好的一個人無端被狗咬死了,狗主人承當責任合情合理。

沒有能力管束好你的狗,就不要養。既然選擇養這種具有攻擊性的寵物,就應該對狗造成的傷人事件承擔後果。

在國內也發生過此類事件,狗咬傷了人,有的主人連醫藥費都不想出,有的頂多賠一點喪葬費。狗主人絕對不會坐牢,更不會判無期,連拘留都不會。

小的時候,爺爺房間有個狗皮褥子。聽說家裡也養過一隻黃狗,非常忠誠。一天晚上鄰居來串門,被黃狗咬傷,家人就殺了黃狗,狗皮褥子就是黃狗的皮做的。

小時候聽此逸事覺得太殘忍。

可是爺爺說,狗咬人後,嚐到血腥味,會一而再、再而三的犯,不殺不行。這可能是咬死人的狗不得不死的原因吧。


方立在加州


美國的許多做法都是反人道的。這個國家有很多奇葩的做法,我就tmd納悶了,他怎麼就成了超級大國?我固然反對中國有狗肉節,那些不尊重狗狗的做法令人生厭,在人類已經解決了食物的情況下還要吃狗肉,感覺不可思議,並且應該立法杜絕吃狗肉和一切虐待狗狗的行為,狗應該跟人類是朋友。但也不能夠無限的拔高。我對美國鬼子無任何好感並且痛恨,所以對他所有的做法都感覺到不可思議。


y和和y


美國這樣做。是比較理性的。在我們中國。養狗的人。他們的狗傷了人。甚至。付了醫藥費就算了。還有的養狗人。甚至是。狗咬了人。他把狗一遛煙的跑了。或者把他抱走了。然後受傷的人去找他們,他們非說。誰說是?我家狗咬你的你有證據嗎?

所以嘛。最好的方法就是。養狗的人。狗咬了人。狗主人不想賠錢。那。可以效仿美國的這種。方式。打死狗。狗主人判重刑

但是在我們中國。那是不可能的。因為中國是法治國家。


我是中國人非常自豪


當然就應該如此。

狗,就是一個動物。

主人沒有管好,咬傷了人,損害了他人的正當權益,狗就應該處決,主人賠償損失並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四川達州


養狗就會給別人添麻煩,所以養狗是不道德的行為。怕狗可以繞行的說法,就跟狗不咬人一樣可笑,車在路上都要遵守交通規則禮讓行人,狗憑什麼肆意妄為?!關於獨棟別墅的問題,那些愛狗人士才應該去住,這樣他們被狗生吞活啃了,別人都不會知道,不管是活著還是死了都不會騷擾到其他人。對狗狗來說木糖醇的毒性是巧克力100倍,所以害怕狗的人,可以在廣場投放口香糖。雨傘可以覆蓋人體一面的全部身體,從而讓狗無處下口,所以害怕狗的人,可以用雨傘防身。


許盡青島


許多養狗人士的做法不僅沒有改變其他人對養狗的看法,反而加深了意見。比如怒懟狗撲人打死的通告,網絡愛狗人士騷擾摔死泰迪事件的一家人,甚至人身威脅等等行為 促使中立的人士也站在了討厭狗及愛狗人士的一邊。公道自在人心,甚至無需法律出手,愛狗人士在作下去,以後留給狗這種本來只是一種普通寵物的生存空間只會越來越小。


Fjing10110


這就是法律!每個公民都必須遵守道德與法律,狗傷人事件!也不是一兩天的事情了,對於這些狗傷人行為,法律是怎麼認定的?自己沒把狗拴住,遇到開車人把狗壓死了!瘋狂的女人暴打司機!對這種人的行為!法律應該對它們嚴懲,法律法規,永遠都是保護人民群眾的,讓人給狗長命!法律必須對這種人強制執行處理!


韶關鞍山


這一點美國做的絕對正確,人狗不分,人賤獸貴那是顛倒是非,狗患猛於虎就不足為奇了,是對人的侮辱!是養狗人素質低下的最好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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