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農村宅基地將進入收費使用時代,以下三種情況需繳費使用

目前農村宅基地確權已接近尾聲,很多農民都已完成確權、拿到了確權證書。根據《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申請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標準。

隨著農村宅基地確權登記頒證工作的完成,2018年將會對部分違規的農村宅基地予以整治,對不符合《土地管理法》規定的宅基地要收取有償使用費。那麼哪些情況下需要繳費使用呢?

2018年農村宅基地將進入收費使用時代,以下三種情況需繳費使用

第一:農村宅基地面積超標,將會收費

由於地勢情況、房屋構件、人口密度等有所不同,我國各個地域的農村宅基地標準面積也存在著一定的差異。除新疆,西藏等地區規定的宅基地面積較大之外,其他大部分地方的農村宅基地面積標準都在120—300平方米之間。如果超過標準面積,那麼將會收取一定的費用。1,超出20平方米以下的部分,不收取費用。2,超出20~70平方米的部分,按每年3元/平方的標準收取。3,超出標準面積每增加50平方米的,收費標準提高3元/平方。具體收費如下:

0~220平方米的部分不收費;

220~270平方米的部分3元/平方米,為150元;

270~320平方米的部分6元/平方米,為300元;

320~370平方米的部分9元/平方米,為450元;

370~420平方米的部分12元/平方米,為600元;

420~470平方米的部分15元/平方米,為750元;

470~504平方米的部分18元/平方米,為612元。

第二:一戶多宅需要收費

2018年農村宅基地將進入收費使用時代,以下三種情況需繳費使用

目前我國對農村實行的“一戶一宅”的政策,即農村村民只能申請一處宅基地。但在此次農村宅基地確權中,一戶多宅的情況不在少數,這明顯違背了一戶一宅的原則。目前國家對農村一戶多宅的處理政策是:鼓勵一戶多宅的農民退出多餘的宅基地,而且會給與一定的經濟補償。如果想要繼續使用當前多餘的宅基地,必須要繳納相關使用費後才能使用。

第三:宅基地違建將會嚴懲

在農村土地未進行改革時,由於缺乏監管,很多農民私自在自己的農田或者荒地建房,再加之缺少宣傳,很多農民壓根不知道耕地只能用於農業生產、宅基地才能用於建房,更不知道私自改變土地的性質屬於違法行為,所以導致農村用地存在著以上亂象。但隨著土地改革和確權的進行,這種行為將會嚴厲懲處,對於已經私自建房的要麼拆除處理,要麼繳費有償使用。

2018年農村宅基地將進入收費使用時代,以下三種情況需繳費使用

目前,我國農村宅基地處於供不應求的局面,很多農二代壓根分不到宅基地,更不用說建房了。沒有宅基地,沒有耕地,就談不上留住年輕人了。收取宅基地有償使用費可提高農村土地使用效率,維護農村宅基地使用的公平性,對於宅基地面積超標、一戶多宅的農民而言可能會受到一定影響,對於一些符合分戶條件或已分戶卻沒有宅基地的農民而言則是一件好事!

您如何看待農村宅基地收費使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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