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人大常委會專題詢問聚焦法院「執行難」

人民網昆明7月25日電 (程浩)最高人民法院2016年提出“用兩到三年時間基本解決執行難問題”,“在相關部門的配合協調下,目標一定能實現。”7月25日下午,雲南省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舉行聯組會議,對雲南省法院執行工作情況開展專題詢問,會上,雲南省高院副院長李雪松表態。

執行難問題是長期制約法院工作的老大難問題,社會關注度高,群眾反映強烈。

為提高詢問實效,抓住問題實質,今年6月至7月間,雲南省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常務副主任和段琪、楊福生分別率部分省人大常委會委員赴昆明、玉溪、普洱3市7縣(市、區)調研,收回意見建議71條。

最高人民法院2016年提出“用兩到三年時間基本解決執行難問題”,“兩年多來省高院做了很多工作,但仍有相當數量案件沒有執行完結,省高院覺得執行難難在哪裡?為什麼會出現執行難?現在距完成上述目標只有不到半年時間,面對時間緊、任務重的局面,省高院有何良策?”會上,省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內務司法委員會主任委員梁志敏連拋三個問題。

“執行難主要體現在四個方面:被執行人難找,執行財產難尋;協助執行人不履行協助義務;部分執行案件財產處置變現難度大;當事人濫用法律救濟途徑,拖延執行。”李雪松回答。

為什麼會出現執行難?“是多種因素相互交織、各種矛盾相互作用的結果,有社會層面的原因,也有法院自身的原因。”李雪松說,“從社會層面來看,原因包括公民法律意識淡薄、社會誠信體系不健全、少數領導幹部或部門干預執行、被執行人履行義務的能力低等。從法院自身來看,原因包括執行部門案多人少的矛盾突出、部分執行人員的素質不高、執行工作所需的物資裝備保障滯後等。”

目前,距離“用兩到三年時間基本解決執行難問題”的目標只有不到半年時間,“7月20日,在全省中院院長會議上,雲南省高院院長侯建軍宣佈在全省法院發起‘雲嶺總攻’執行專項活動,要求用三個月的時間,促進雲南法院執行工作局面有根本改觀,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取得突破性進展。”李雪松說,“相信在相關部門的配合協調下,一定能實現上述目標。”

梁志敏對省高院的回答表示滿意,他希望全省各級法院對積累多年的疑難案件繼續加大執行力度,維護司法公正。

臨滄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主任李華松調研中發現,不少案件中,涉訴特困人員雖然贏了官司,但被執行人暫無償還能力,導致涉訴特困人員失去了生活保障。“省高院在開展司法救助發麵有何良策?有什麼困難和問題?”他問。

省高院賠償辦主任趙光喜回答,2008年,省法院系統與民政等部門在宣威開展了涉訴特困人員執行救助試點工作,將涉訴特困人員的困難納入社會救助體系。“宣威模式”隨後在全省推廣。2014年以後,省法院系統執行救助金額佔統一司法救助資金的一半以上,如全省法院2017年決定救助案件2474件,決定救助金額4172.67萬元,執行救助資金為2100萬餘元。

但,“國家司法救助經費保障不足、保障方式不通暢、司法救助與其他社會救助未能有效銜接等原因,導致司法救助體系仍存在諸多問題。”趙光喜說,在目前資金保障不足的情況下,應發揮社會救助的積極作用,著力解決因執行不能而陷入生產生活困難群眾的低保、醫保等,推動國家司法救助與社會救助的有序協調。

“政府及各相關部門、金融機構在協助法院解決執行難方面做了哪些工作?目前聯動機制的運行存在哪些困難和問題?”省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財政經濟委員會主任委員王長勇提問。

省高院執行局局長劉宗根回答,2017年9月,雲南省共同治理執行難工作領導小組成立,涉及41家成員單位。同年11月23日,省委政法委出臺《關於構建共同解決執行難聯動機制的實施方案》,建立共同治理執行難工作機制,明確共同治理成員單位職責。雖然雲南省解決執行難綜合治理大格局已基本形成,但執行聯動機制的運行依然存在一些困難和問題,包括聯合打擊拒執犯罪力度不夠、司法拘留關押難、車輛實際查控難、不動產查控效率低下、聯合懲戒效果不明顯等困難和問題。

王長勇希望政府相關部門、金融機構、法院儘快完善聯動機制,解決機制運行中的困難和問題。

近年來,法院受理的執行案件大幅遞增,辦案任務重與司法資源不足之間的矛盾日益突出,執行隊伍的工作壓力和強度非常大。“省高院在加強執行隊伍建設方面有什麼舉措和打算?針對存在問題,近年來法院在建立健全執行工作監督制約機制方面有什麼新舉措?”玉溪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主任李洪雲提問。

“近三年以來,全省法院新收執行案件總量以約30%的幅度逐年遞增,雖同期執行工作力量有所增加,但不斷增長的辦案任務與有限司法資源之間的矛盾仍然突出,以省會城市昆明為例,中心城區部分法院執行人員年人均辦案任務數量近300件。”省高院執行局副局長王濤介紹,案多人少的問題,已經成為導致未結案增加、標的到位率低、案件執結率下降的一個重要原因。

針對存在的問題,“2016年以來,全省法院不斷加強執行隊伍建設,為基本解決執行難提供強有力的人力支撐;同時,不斷完善執行工作監督制約機制,加強執行工作中的廉政建設,維護司法公正與司法公信。”王濤說。

專題詢問不止於問。省人大常委會要求,省法院系統及相關部門要根據相關規定及時向省人大常委會提交整改落實情況報告,並有針對性地做好下一步工作,努力將專題詢問的成果轉化為改進工作的實效,真正發揮專題詢問的監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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