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次入室僅盜10元硬幣 損賊以身試法

錦州長安網訊

一小夥兩次入室盜竊,僅偷得10元錢硬幣,結果因犯盜竊罪受到法律嚴懲。2018年6月30日,黑山縣人民法院收案後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

金某是黑山縣某村一無業人員,二十歲剛出頭,只有小學文化。金某每天無所事事,卻學會了抽菸喝酒。2018年2月21日,金某因向父母要買香菸錢未果,遂產生了盜竊錢財的惡念。當日14時許,金某竄至同鎮某村,趁被害人尹某家中無人之機,跳窗進入尹家東屋,東翻西找好一陣子,結果即沒發現方便拿走的值錢物品,也未發現一元現金,金某隻得悻悻地離開尹家。金某不甘心這樣空手而歸,又串至同村韓某家,在確認其家中無人後,又從窗戶跳進其家西屋,經過翻箱倒櫃,終於發現了一個裝少量硬幣的儲蓄罐,他從罐裡偷出10個一元面值的硬幣,然後慌忙逃離現場。當天下午,韓家人發現家中失竊,當即向當地公安派出所報了案。經立案偵查,僅二個小時,便以金某涉嫌盜竊罪在金某家中將其抓獲。隨即金某被刑事拘留,10天后被取保候審。

金某到案後,在庭前主動繳納了罰金,並表示自願認罪悔罪。法院認為,被告人金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入室竊取他人財物,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被告人系初犯,到案後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認罪態度較好,可酌情從輕處罰。故依法判處金某有期徒刑九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1000元;退還給被害人韓某10元。(李啟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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