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在世把房子給了女兒,現在老人生病兒子有沒有義務出錢給老人看病?爲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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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肯定地說,老人不管把房子給了誰,現在有病,作為老人的兒子,有義務給老人出錢治病;其次,老人對兒子有養育之恩,兒子要懂得報恩。出錢給老人治病也是兒子推脫不掉的責任。因此,兒子有義務、有責任拿錢給老人治病。

看到“老人把房子給了女兒”,讓我想起一年前在某電臺聽到的一個老大媽的悲哀故事:老人是商洛山區的退休教師,兒子在西安某大學教書。老人可能是考慮到兒子距離自己太遠,晚年養老很難靠住兒子,所以就把老家的房子給了女兒,希望女兒能給她養老。結果老人的願望落空了。

現在老人身體不好,老伴不在了,一個人生活很困。讓女兒照顧自己,女兒卻不答應,而且母女關係搞得很緊張,女兒不看望老人。兒子也許是因為老人把房子給了女兒不開心,也許是離家遠,不想回去。也是對老人不聞不問。老人想孫子,去西安找兒子,兒媳不讓老人見孫子。現在老人靠每月3000元養老金顧保姆照料生活。

老人給電臺主持打電話求幫助。主持人直接說去你兒子的單位找他,他不見,你就找他領導。這個方法雖然有些不妥,但也不能說不是一種解決問題的途徑。

老人如果真的這樣做了,會對兒子的前途是什麼影響可想而知。

無論老人把財產給了那個子女,但是所有子女都是老人所生所養。老人有病都有責任花錢治病;老人年紀大了,生活困難,子女都有責任贍養。這一點我不是說大話,我家兩位老人在世時,沒有一個人說不想管,不想給老人花錢。

贍養老人也是給自己的子女樹立榜樣,為自己老年生活鋪路的。

你說是不是這個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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牽住夕陽的手


首先,作為子女,一定是有贍養義務的。而如果因為沒得到父母的家產,就把這個問題推卸給得到父母家產的兄弟姐妹身上,顯然也有失偏頗。

其實這是很多人都會有的一個心理,老人沒有把家產留給自己,那麼自己還有贍養義務嗎。答:一定會有的。只是在這個問題上,有一些人情世故的爭議。

比如說,問題中,老人把房產給了女兒,那麼考慮到房產的價值,女兒是應該多出一部分的醫療費用,而作為子女的其他人,理應也要有贍養照顧的義務。如果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承擔部分的醫療費用也是應該的,畢竟父母是把孩子一手撫養長大,

雖然一些父母在面對多個孩子的時候,會有一定的偏心,但是並不能因此而退卸掉應有的責任。

另外,當老人出現重大疾病。且子女無條件支付醫療費用的時候,那麼如果有上述問題的討論,就應該酌情吧父母贈與的房產考慮變賣,用以支付父母的醫療費用。

但是人都是自私的,到手的東西,又不願意捨棄。造成很多這樣的問題家庭。父母新老一輩子,最後生病子女無人問津的悲慘結局。


其實,在這個問題上,不少的老人是有一種嚴重的偏心問題的,也造成了孩子照顧時候,產生了不平等的心理。如老人對女兒很好,什麼都給女兒,而這個兒子啥也沒得到,在老人生病的時候,不會要求女兒給自己出醫療費用,缺埋怨兒子不管,這樣的情況也大有存在的。

所以,面對這樣問題的時候,我的原則是,父母養育我們一輩子,我們能力所及,就不要計較這些金錢方面的事情,如果自己是在拿不出,那就考慮老人贈與的部分,變賣。畢竟本身這就是屬於老人的。另外也要看老人自己的意願。

如果一些重病,老人也不想花過多的錢來消耗子女,治一個治不好的病,那麼我們就好好的陪伴老人最後的一程。也算是個善終。


以上是我對這個問題的一些個人見解,如果你也有其他看法,歡迎評論,留言,大家一起討論一下。


昀熹手記


當然有。原因很簡單,在你很小的時候是父母的細心呵護把你撫養成人的。無論是法律上還是倫理上都有義務儘自己的贍養義務。具體法律依據是《婚姻法》

第二十一條 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

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這是天然的義務法定化為法定義務,也是人類社會基本倫理道德的要求無論父母是否把自己的個人財產給自己。


北京冠領律師事務所


我覺得要看兒子的經濟情況吧!如果是沒錢,拿不出錢來給老人治病,那無可厚非,好好伺候在床前也可以!錢也可以由女兒來出的!總不能兒子沒錢拿出來叫人家傾家蕩產的治吧!然後很可能媳婦不同意一個家就這樣散了!女兒既然拿了房!也有義務出醫藥費的!在我看來就是誰有錢誰多出點錢!沒錢的多出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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