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家房子是兒子出錢建的宅子,地是父母的,父母的其它子女有分配權嗎?

格格37854


我的主張,家庭財產分配方式最好的辦法就是一家人坐下來談,協商一致,一般都是能分配下去的。達到用法律來維護權益的地部,親情會受到無故的傷害。


老家房子是兒子出錢建的宅子,地是父母的,父母的其它子女有分配權嗎?

首先,從法律上講,房產是個人的。

無論是《物權法》還是《財產繼承法》都有規定,房產是私人才產。即然老家的房子是兒子一個人出錢修建的,無論從法律上講,還是從道理上講,房子所有權都是兒子一個人的。比如房子遇徵佔拆遷,房屋拆遷費用應該歸兒子一個人所有,其他家庭成員是沒權利也沒道理參與分配的。


其次,從法律上講,宅基地使用權是家庭農村戶口人員共享的。

《土地管理法》規定,一戶人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同時還規定,宅基地所有權屬於村集體,只有村集體成員才有宅基地使用權。那麼宅基地作為以戶為單位的家庭人口共享,其次,戶口已遷出農村的家庭人口是沒有使用權的,有法定使用權的家庭人口必須是農村戶口。所以,對於戶口在農村的所有家庭成員,都有宅基地使用權。如果宅基地被徵佔或者合法轉讓,宅基地使用權的補償款或者轉讓費應該由所有農村戶口家庭成員共同分配。


再次,從道理上講,宅基地使用權應該由全家人共享。

因為父母子女都是一家人,父母有護養兒女義務,兒女有共同繼承父母財產的權利,宅基地使用權,家庭人員無論是農村戶口還是城市戶口都應該大家共同享有。房子由兒子一個人出錢修在一家人的宅基地上,如果其她子女要分配房子使用權,應當將房子造價按弟兄子妹數量平均分攤,需要分配房子使用權的子女就得按房子人均造價補償給兒子,不補償兒子是沒道理也沒權利分配房屋使用權的。

總之,家庭財產的分配可以參考法律為依據,兼併家庭責任的親情關係為主的分配方式比較好,這是阿洪的個人觀點,大家怎麼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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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人阿洪


當然沒有了。

現在農村的一戶一宅了 其他兄弟繼承父母的宅基地也沒有用 ,超過了一戶一宅,繼承過去被政府強制拆除嗎?

宅基地上的房子是他個人所有,並不是父母的 ,不存在繼承的問題。

農村宅基地並不值錢 ,想繼承的無非是附著其上面房屋。但是,房屋僅僅是其兄弟一人獨有,如果他死亡後沒有其他繼承人,也沒有留遺囑給其他人的話,當然由按繼承先後順序繼承,沒有妻兒子女的當由父母獨自繼承,父母死後,由父母的父母子女繼承。

但是,宅基地是屬於集體所有 ,並沒有繼承權 只有使用權。如果父母的宅基地上的房屋倒塌了,其父母在只有唯一這一個宅基地的情況下,有繼續使用的權利。如果父母死亡,其子女在繼承後仍然符合一戶一宅的情況下,可以繼承使用權,如果其子女有其他宅基地或者房屋的,就沒有繼承權,因為繼承過去就超過一戶一宅了,宅基地就要收歸集體所有了。

話說題外的疑問,題主是不是想霸佔兄弟的財產啊?打仗親兄弟,上陣父子兵,血濃於水,勸君愛惜兄弟情分。


紅塵築夢


涉及到兩個事兒,房子和地。

先說說宅基地,宅基地是不可以被繼承的,您父母擁有使用權。

雖然宅基地不能繼承,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屬於村民個人所有,是可以被繼承的。

如果您有證據表明房子是您出錢建造的,其他子女若想分配此財產,需要給予您一定的補償。


井坑孔洞溝


一般這種農村宅基地是不具備分割條件的。土地性質是集體的,只有本村農民才有資格獲得使用權。所以法院判決基本會維持房屋的唯一性。換句話說就是,把地上物作價,然後按繼承法分割那筆錢。房子會判決給有本村農民戶口的子女,由他出錢給其他子女來買斷。

因為作價只給地上物作價,不含土地價值,所以價格不會太高。你當初建設用了多少錢,作價也就那樣了。

如果是城鎮子女出資建的,即使被認定,無非就是全額作價款歸他。如果所有子女都是非農業戶口。那這個房子就是一茬爛,無權翻建和大修。啥時候房子塌了,自然消亡了事。


實現一個曉目標


我認為應該有,因為宅基地是父母的,父母的財產作為兒女都應該有繼承的權利,至於說分配分比率可以協商。我的親家就是如此。大兒子出錢蓋房子,小兒小麼有出錢出力,後來因為拆遷給了兩套大一點的單元房,就弟兄兩個一人一套。因為拆遷不僅看房子、宅基地,還要看戶口所在地等條件。


辛銀玉


首先是兒子出錢有證據嗎?這是父母的土地,其他孩子都有份。你出多少錢其他的孩子可以䃼給你,也可以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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