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勝執行難|江淮風暴之潘法利用心理戰﹑時間差成功執結一起陳年執行案(三十四)

“我們是被執行人於某某、張某某的家人,今天來到你們法院把執行款還了,這是我們帶的現金,共計5萬元,千萬不要拘留他們。”

2014年11月份,於某某、張某某二人因做生意需要資金為由,向陳某某借款10萬元並出具了借條一份。但到了還款期限,於某某、張某某隻償還了其中5萬元,經陳某某多次催要,於某某、張某某總是推脫不願償還。

陳某某遂將二人訴至法院,案經法院審理後依法作出了判決,限於某某、張某某於判決生效後10日償還陳某某借款5萬元。判決生效後,二人仍然沒有履行還款義務,陳某某遂向法院遞交了強制執行申請。

執行法官受理此案後,依法對於某某、張某某採取限制高消費並將其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同時對兩被執行人的財產進行網絡查控和傳統查控,但經系統反饋,二人確無可供執行的財產。

多次前往兩人住所地進行查找詢問後,執行法官瞭解到兩被執行人經常外出打工,即使回到家中也早出晚歸,企圖藉以通過錯開法院工作的時間來躲避執行。

執行法官沒有放棄,繼續多次前往兩被執行人住所地,以及走訪周圍鄰居。但周圍鄰居為避免惹麻煩,影響鄰里關係,大多數人都不願提供兩人的信息。

通過耐心細緻地做群眾工作,終於得到線報。告知法院五一節日期間,兩個被執行人將會參加親戚婚禮,現他們兩人均已回到家中,只是躲藏了起來。

接到線報後的執行法官,專門在兩人的住所地派人蹲守。4月28日凌晨,還在家中沉睡的於某某、張某某怎麼也沒有想到,執行法官已將其住所地包圍,只好乖乖地跟著執行法官來到法院。

經向兩人解釋履行生效判決書的義務以及不履行義務後果後,兩人依然態度強硬,表示絕不還錢。

為了維護法律權威,執行法官當即向分管院長做了彙報,決定如被執行人拒不履行還款義務,將依法對其採取拘留的強制措施,對情節嚴重的,將按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予以處理。聽到法院來真的了,這時兩人開始害怕起來,主動打電話讓其家人趕快送錢,不然將會陷入牢獄之災。於是出現開頭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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