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黔南:法院不立案,你該怎麼辦?

導讀:近日,我律師團代理了貴州黔南某鎮的一起房屋拆遷安置補償合同糾紛案。在辦理案件的過程中,我們發現當地基層法院既不立案又不裁定,為我們代理維權的進程帶來了一定的阻礙。

我們的委託人X先生等人去年與當地鎮政府簽訂了徵遷安置補償協議,但是協議簽訂後,X先生等人按協議履行了義務,但當地鎮政府卻未按照協議履行安置補償的義務,X先生等人遂委託我律師團為其維權。

貴州黔南:法院不立案,你該怎麼辦?

經過發律師函、申請政府信息公開等一系列準備程序後,我律師團於六月初安排X先生等人向當地基層法院提起了行政訴訟,請求判令鎮政府履行協議約定的安置補償義務。《行政訴訟法》規定,對於符合起訴條件的案件,法院應當在收到起訴狀時當場登記立案;對於無法判斷是否符合起訴條件的案件,應當當場登記,並在七日內決定是否立案。但是經過將近一個月的等待,我們還是沒等來法院的立案通知,另外,在我們與該法院電話溝通的過程中,法院工作人員表示:“本案是否立案需經領導討論決定”。

那麼問題來了:法院是否立案到底是法律說了算還是領導說了算?七天的“討論期”仍不夠領導們作出決定?

貴州黔南:法院不立案,你該怎麼辦?

司法是法律生命之所繫,作為行使審判權的人民法院,其本身更是應當作為法治國家的表率,馬克思曾說:“法官是法律世界的國王,除了法律沒有別的上司。”然而在司法實踐中,類似本案中法院既不立案又不裁定的現象仍時有發生。特別是在行政訴訟案件中,人民對政府作出的行為不滿,不到萬不得已也很少會去法院起訴政府;當人民需要司法權介入來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時候,往往也就是人民與政府之間的矛盾極為激化的時候。法院此時應當保持中立,依法行使審判權,去化解人民與政府之間的矛盾。人民相信法院,如果法院不依法立案審理,這無疑會對國家的司法公信力產生極大的負面影響。

貴州黔南:法院不立案,你該怎麼辦?

那麼,如果該法院仍然不立案不裁定,我們還有別的方式繼續維權嗎?答案當然是肯定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登記立案若干問題的規定》,我們可以尋求法院系統內部解決,向上級法院投訴;我們也可以向檢察院申請立案監督,請求檢察院糾正法院不立案不裁定的錯誤;我們還可以依據《行政訴訟法》,直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起訴。當然,作為在“民告官”關係中的弱勢一方,我們不到萬不得已也不會輕易得罪法院。

希望本案中的法院能儘快立案,並依法公正裁判,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