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在金融科技海上夜話活動上,中國萬向控股有限公司副董事長、萬向區塊鏈實驗室發起人肖風發表主題為「區塊鏈與加密經濟學」演講。
肖風表示:區塊鏈經濟才是真正的共享經濟。因為它沒有股東跟你分利潤,任何一個人加入這個網絡,就可以得到應該得到的那份價值,均分給所有的使用者。
數字貨幣分為兩類,一類叫Coin,一類叫Token,Coin是通用區塊鏈上的貨幣,它是預埋在系統裡面,為系統工作的激勵機制。而Token必須跟應用場景結合,具有使用功能。
除此之外,某個應用項目發自己的Token,本身有籌資的作用,Token還有用戶導流、市場推廣、交易媒介,生態建設的作用。
但是Token,這種ICO在中國被用得非常非常不好,世界上有兩種ICO,一種叫中國ICO,假的東西太多太多。
ICO最大的問題在哪裡?第一,公開發行,IPO能夠公開發行,這個企業至少有三年以上的經營歷史,商業模式至少經過三年時間檢驗,在商業上是成功的,並且有盈利,才能允許IPO。公募,讓不具備專業知識的人買token的模式是必須改變的。
第二,ICO的上市交易,不能今天ICO結束明天就開始交易了。
以下為肖風演講全文(略有刪減):
有關於區塊鏈,大家已經有了基本的瞭解,比如說談到區塊鏈的時候,大家會說,它是一個去中心化的經濟機制。
那麼區塊鏈如果要用一句話說清楚,我認為2015年英國《經濟學家》雜誌社的封面文章,它的題目寫得非常好,我覺得足以概括區塊鏈是什麼?
文章叫《區塊鏈信任的機器》。我們人和人之間最核心的經濟關係就是交易,但在沒有區塊鏈之前,我們所有的交易活動,怎麼樣保證交易雙方真實可靠的完成一筆交易?兩個人之間互相不信任。比如說我們在互聯網上網購,一定要有支付寶。
2003年淘寶出來以後,首先阿里巴巴覺得沒有一個支付寶,不可能在互聯網上把電商做下去,需要一個支付寶擔任信任中介,確保交易完成。現在我們刷的銀行卡,如果不是銀行發的,商戶是不敢收你的,銀行是一個信用的中介。
在區塊鏈出來之前,任何的交易活動都需要有一箇中介,沒有一箇中介,不可能兩個人在缺乏第三方的情況下,兩個陌生人達成一筆交易。
區塊鏈乾的事情就是信任的機器,倒過來說用一臺機器人取代了一個信任中介的作用,用一套數學算法確保兩個陌生人不借助於第三方的情況下,把一筆交易,不管是金融的交易或者是商品的交易能夠完成。
這就是區塊鏈的最核心、最本質的東西,區塊鏈是信任的機器。
在我介紹這句話內涵的時候,我們隱隱約約聽到一個詞,就是區塊鏈是去中心的。確實區塊鏈是去中心的,因為它把中間的中介去掉了。
在經濟交易活動當中,所謂的“去中心”無非有這麼幾個意思,第一個,我們在完成一筆交易的時候,不再需要第三方,這個第三方就是一箇中心。
第二個意思,就是經濟活動,需要有一個組織,我們有這麼多的公司,可能大部分來自於各種各樣的商業機構、商業組織,但是在區塊鏈上所從事的所有經濟活動,不再需要像“公司”的這種制度,不再需要這樣一個組織。
第三個,不再需要這樣一個商業機構,我們很熟悉的這樣一個組織形式來幫助我們完成經濟交換活動,來完成各種形形色色的交易。
第四個,除了不需要這個組織之外,任何的經濟活動都有可能,或者說在數字世界裡面的數字經濟活動都不再有一個,它的激勵機制不再是一箇中心化的機構建立起來的。
我們每個人為中心化的機構服務,那麼這個中心化的機構給我們工資,給我們獎勵,給我們職務,來激勵我更好的為這個事業服務,一定有一箇中心化的機構來建立這樣一個激勵機制,但在區塊鏈上面這個激勵機制不是由中心化的機構來建立。
有一個大家都熟悉的詞彙就是“自組織”,就是沒有一箇中心化的控制機構,甚至沒有一家公司。
自組織在經濟活動中的作用,在過去幾十年裡面,有七到八位經濟學家在研究“自組織”在經濟活動中的作用而獲得諾貝爾經濟學獎。
在我們分析任何經濟活動的時候,我們基本上用“兩分法”就是市場和政府,我們都說市場無形之手,政府有形的手,市場失靈的時候,我們用政府的管制,當政府管制失靈的時候,我們用市場無形的手來補充。
但在過去幾十年的時間裡面,有七到八位諾貝爾經濟學獎研究市場和政府之外的第三方力量叫“自組織”。
2009年時候兩位諾貝爾經濟學獎的得主研究的就是這個東西,唯一的一位女性經濟學者獲得經濟學獎的,她畢生研究的就是在市場和政府之外的第三股經濟治理的力量,所謂的自主組織和自主治理。
所以我們講到區塊鏈的去中心,講到區塊鏈可能在區塊鏈上組織的經濟活動不再需要像公司這種制度,或者不再需要這麼多的信任中介,它不是一個晚上突然冒出來的,幾十年以來有很多的經濟學家都在研究“自組織”在經濟活動中的作用,而且有很多的案例,也有很多的理論推導證明在某種情況下,自組織比企業或者比政府更具有效率,能夠更好地創造社會福利,這是有一系列經濟學的研究,一系列的論文,一系列的社會調查來證明的。
只不過是說區塊鏈技術在2009年出來之後,使得我們可以用到一系列新的技術,來更好地發揮自組織在經濟活動中的治理效率,能夠更好地發展自組織帶來的對社會福利的貢獻,這個東西一直存在的。
技術的發展,使得這種自組織的作用可能會變得比以前更大更顯眼,給我們帶來的衝擊也會更大,只是如此而已。
這是我想開場說到的一點,區塊鏈是什麼,區塊鏈的特點,去中心,並不是突然冒出來的詞。
去中心,並不是說取代了政府或者取代了企業,在所有的經濟學家研究當中,他們探討的是這三者在某種狀況下,其中某一股力量能夠起到很好的作用,它們不是互相取代的關係,是一個互動的關係,是一個相得益彰的關係,是在某一個場景下,某一個經濟週期,某一個事物下,某一個力量會更有效果。
對經濟活動來說,政府的管制在某種情況下是必須的,市場的競爭在某種情況下也是最好的,但可能仍然有一些東西用自組織的方式更有效率。
在區塊鏈之前,哪些場合自組織會發揮更好的效果呢?就是跨主權、跨經濟主體,全球性的公共經濟事務,比如說全球氣候變暖,比如說水汙染,比如說反恐。
2009年諾貝爾經濟學獎獲得者研究在很多公共經濟事務治理當中,她發現自組織有很多市場競爭和政府管制不能帶來的好處。
區塊鏈系統的正式上線是2009年的1月份,2009年的諾貝爾經濟學獎恰恰給了兩位專門研究自組織效用的兩位經濟學家。
為什麼都是2009年?因為2008年全球金融危機,讓大家看到第一市場這隻無形的手已經失靈了,政府有形的手也失靈了,所以有一幫技術極客們說“我們要改革央行的貨幣發行機制,我們要建立一套更強的用數學規則自我限制的貨幣發行的一套規則,不能讓央行亂髮貨幣”,這就是比特幣區塊鏈之所以能夠產生的背景。
恰恰也是因為2008年市場之手失靈,政府之手失靈,所以2009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就獎給了這兩位經濟學家。
今天我是順著這樣一句話講我的內容,大家可能聽說過這樣一句話“人工智能是生產力,區塊鏈是生產關係”。
我這個題目“區塊鏈與加密經濟學”,我想來探討一下區塊鏈怎麼改變了生產關係?
怎麼重組了生產關係的角度來介紹一下區塊鏈,來看看它對於我們的商業,對於社會發展具備什麼樣的價值和作用。
我這個正題分三節,第一節用比較通俗的方式,大家能夠接受的,不是從技術的角度來講區塊鏈是什麼。
我看區塊鏈呢,我把它分成三個層次,第一個層次,區塊鏈最底層的一個層次,實際上是分佈式網絡,區塊鏈是架構在分佈式網絡技術之上的一個應用。
分佈式網絡技術是有幾十年的歷史了,最早的所謂的P2P網絡,到後來的CDM,到現在的邊緣計算,物聯網3.0時代要進入到邊緣計算時代,區塊鏈是建立在分佈式網絡基礎上。分佈式網絡對於區塊鏈來講,最主要的作用就是解決了點對點通訊的問題。
在分佈式網絡基礎上,如果我們給它加一層東西,加一層密碼學的帳本體系,這個分佈式網絡就變成了分佈式帳本。密碼學的帳本體系和我們現在所碰到的金融帳本體系,比如說在銀行的開戶等等是非常非常不同的。
最大的一個不同,銀行的賬戶體系只能記錄你的資金,但是密碼學的賬戶體系能記的東西比這要多,不僅可以記你資金的狀況,可以記信息,甚至可以記跟你身份有關係的所有數據都可以在這個帳本體系上建立起來。
更重要的一個區別在於密碼學帳本體系,它的開戶和金融賬戶體系開戶完全不同的。如果你要去開立一個賬戶,一定要做KYC,銀行一定要辨別你是好人還是壞人,你的信用等級是多少,我能夠最大限度的為你提供多少金融服務,所以它需要很高的成本,因為你要去辨別誰是好人誰是壞人,辨別好人之後,你還要對他信用作分析。
密碼學賬戶體系,沒有這個KYC的過程,任何一個人不需要藉助第三方,就可以在比特幣的區塊鏈上開無數個賬戶,沒有人來辨別你是好人壞人。
但不管是銀行帳戶體系還是區塊鏈上的密碼學上的賬戶體系,但所要達到的目的是一致的,這個目的就是要從事交易,基於這個賬戶完成。銀行需要有一整套的人員、模型、機構、過程來辨別你金融服務的請求是不是應該得到允許,是不是可以讓你完成。
區塊鏈沒有這些東西,它有的是一套數學算法,一套數學算法,建立了一套網絡上的規則,這套規則依照它做,那麼所有的壞人不可能在上面作惡,如果不依照這套算法做,那麼你不可能實現你想要達到的目的。這樣兩套賬戶體系,就知道誰的成本高,誰的成本低。
運行一套數學算法,一個人和一萬個人同時運行它,邊際成本不會增加,但是如果銀行來辨別一個人的金融服務的請求,你服務一個人和一萬個人的邊際成本一定是增加的。
所謂的分佈式帳本,最大的特點,是所有的相關方都在一個帳本上記帳,而現有的所有記帳都是各個單位、各個個人記自己的帳。
如果一筆金融交易需要經過五個相關機構,那麼這五個相關機構如果要這本張記平了,他需要時間,需要人,成本很高,所以要進行一筆國際匯款,需要7%、8%的費用,因為經過五六個跨國的金融機構,要把所有的帳記平,要強大的中後臺保證這個帳不會記錯。
但所有人都在這個帳本上記東西,所有任何一個相關方的數據發生變動,其他方就知道了,因此不需要很大的中後臺,這就是分佈式帳本。
在分佈式帳本階段,有很多密碼學的東西加入到了區塊鏈上。區塊鏈底層有大量的密碼學的算法。首先,區塊鏈的賬戶是用非對稱加密算法開立的,開賬戶也沒有成本,任何人可以在區塊鏈上開一萬、一億個賬戶,沒有人管你,也沒有人做KYC,不需要做KYC。
我們要在區塊鏈上同步所有的數據,我們要確保這個數據不會被篡改,因此有哈希函數,要保持你的隱私,有證明算法。
比如說五個企業有自己的數據,不想讓別人看到,那麼有安全多方計算的算法,能夠確保數據繼續在你公司本地,但同時通過區塊鏈能夠達成數據的交換,同時各家公司的數據又不會被對方所知道。包括區塊鏈上面的協作,所謂的比特幣的挖礦。
如果你在分佈式帳本之上再加上兩個東西,那麼它就到了區塊鏈的第三個層次,到了公有區塊鏈,到了最純粹的區塊鏈,就是所謂比特幣區塊鏈這樣的東西。
第三個層次公有區塊鏈,或者叫比特幣區塊鏈。加了兩個什麼東西就變成了公有區塊鏈或者比特幣區塊鏈了呢?
第一個發行數字貨幣的貨幣體系,這個數字貨幣的貨幣體系和我們現在的貨幣體系是完全不同的兩個東西,數字貨幣不是我們現在的貨幣,更加不可能是法幣,它是一個很特殊很特殊的東西。
兩個之間最大的區別在哪裡呢?我們現有的貨幣,即使完全電子化了,它再電子化,也只是存儲了你的一串數字,你的微信、支付寶錢包裡面,你的銀行帳戶裡面,無非裡面是一串數字。數字貨幣不是數字,是計算機程序。
我有兩個比特幣,你有的不是數字,是一段代碼,是一段計算機程序,它不是簡單的從紙幣變成了電子,從物理形態上,我們有銅、金銀,後來變成了紙幣便於攜帶,後來為了更方便的攜帶,於是變成了電子化,那只是物理形態上的變化。
到數字貨幣,是根本性質發生了變化,它變成了一段計算機程序,因為它是程序,所以我們可以賦予它智能合約。
我們可以在這個代碼裡面可以寫進很多計算機的約定,比如說這筆錢可以付給誰,這個錢什麼時候可以付,可以寫到程序裡面去,最後由計算機系統自動的幫你執行這筆錢的交易、匯兌、交換,不再需要依靠人,這是數字貨幣和我們現有貨幣體系最大的一個不同。
在公有區塊鏈上,為什麼一定要發行數字貨幣?不發行不行?不發,可以,不發就是分佈式賬本,在分佈式帳本里面沒有數字貨幣,在公有區塊鏈上,不可能沒有數字貨幣。因為公有區塊鏈是一個完全去中心去中介一個自組織。
為這個自組織去工作,比如說現在有很多人自己花錢買幾千臺服務器,到四川的山溝裡建一個礦場,挖礦,挖礦就是替區塊鏈工作,幫助它去存儲數據,為它提供一個安全計算的基礎,因此比特幣區塊鏈每10分鐘會結一次帳,這10分鐘內為區塊鏈工作過的礦工,比特幣就會發給他獎勵。如果沒有了幣,誰還會為比特幣區塊鏈工作呢?
因為區塊鏈是一個自組織,自組織誰來給我激勵?沒有激勵誰來給他幹活?所以數字貨幣是一個激勵機制,是一個沒有中心化的機構來建立的激勵機制。
另外一個,除了激勵機制之外,一個自組織,它在沒有像公司那樣的股東會、董事會管理層,甚至比特幣區塊鏈沒有員工,沒有經營場地,沒有收入,可是這個比特幣區塊鏈成功的有效的運行了九年時間,在上面跑著,最高的時候幾千億,現在大概不到2000億美元。九年時間沒有股東會、沒有董事會,沒有員工,沒有經營場地,沒有資產負債表,它靠什麼運行的?誰來決定這個網絡怎麼運行?
顯然不是由董事會和管理層做出來的決定,是依靠一套共識算法,依靠一套數學算法來進行管理和治理。所以基於博弈論的共識算法和基於數字貨幣的激勵機制,這個治理機制和激勵機制加在分佈式帳本上,就是公有區塊鏈。
區塊鏈無非就是這麼三個層次,對我們現有的商業體系來說,比如說現有的銀行業,是不大可能直接用到公有區塊鏈來改造我們現有系統的,因為我們不可能是一個完全去中心化的機構,我們也不可能接受說一個系統自動發行一個不是由央行發行的貨幣。
一般來說,現有的商業,不管是銀行還是商業機構,一般用的都是分佈式帳本,分佈式帳本是不帶數字貨幣的,因此我們銀行用它做供應鏈金融也好,做貿易金融也好,或者企業用到區塊鏈做溯源也好,基本上用的是分佈式帳本,不是區塊鏈。
這裡面沒有好壞之分,跟現有的法律體系,跟現有的商業體系、金融體系能夠結的是分佈式帳本技術,不是公有區塊鏈技術。
反過頭來也可以說,公有區塊鏈技術一定會長在顛覆性的商業場景裡面,不大可能對接到我們現有的體系,因為它衝突太大。至少在未來的一兩年之內,看不到它們對接的可能性,但分佈式帳本是完全可能對接的。
區塊鏈有很深厚的理論基礎,經濟學家在過去幾十年一直在研究政府和市場之外的第三股經濟治理力量。除了這個之外,在數學上的基礎更多的是基於算法博弈論,算法博弈論是區塊鏈的數學基礎。為什麼博弈論會成為區塊鏈的數學基礎?
我們從囚徒困境這樣一個博弈論最著名的案例講起,兩個罪犯被警察抓了,關在不同的牢房裡面,如果他們兩個人都死扛著不招,警察沒有證據立刻把他們放了,但如果兩個人招了,兩個人都會判刑。
但警察在審訊他們的時候說,如果哪個人先招,會減刑。這時候大部分的結果是兩個人都招了,因為信息完全不對稱,在兩個不同的牢房裡面,這是一個最典型的百分之百信息不對稱的環境,誰都怕對方招了,最後的結果大家都招了。
但區塊鏈的分佈式帳本技術。區塊鏈是基於一個分佈式網絡技術,分佈式網絡技術的學術名稱叫做點對點對等網絡。在分佈式網絡上,任何一個網絡上的節點它獲得信息的權利是對等的,你能在這個系統上得到任何信息,另外一個人也完全能夠得到。
如果是點對點對等網絡,那就證明信息在區塊鏈上是完全對等的,在一個信心完全對等的環境下,這兩個囚徒還會作出第二種選擇嗎?如果兩個人通氣,肯定會死扛著。在一個信息完全對等,完全公開透明,數據不可篡改的可信環境裡面,博弈論往往就能達到最優。
因此在區塊鏈的底層算法博弈論成為它建立自己的一個自組織激勵機制的一個最底層的數學基礎。
數學是最容易在全球達成共識的,1+1等於2,全世界70億人在1秒鐘之內達成共識。所以區塊鏈為什麼能夠做到博弈出一個好的結果?
因為它用的是數學,比特幣區塊鏈一套數學模型,每10分鐘會發出幾個比特幣,這是一套數學,你要不相信,可以運行一下這套數學模型,1萬人運行出來的結果是同樣的,所有人都信了比特幣區塊鏈,在這套數學模型下,數字貨幣的發行量就這麼多,而且誰為區塊鏈工作了,誰就能得到比特幣。
我們不需要HR部門,也不需要業績管理部門做評估,來決定你的獎金,你的獎金是一套算法來決定的,這10分鐘之內你做了工作,這10之內發出來的比特幣就給你了,下10分鐘你沒有搶到記帳權,那下10分鐘你就沒有權利得到下10分鐘的比特幣。
非常公平,HR不要了,行政管理不要了,部門經理不要了,老總也不需要了,靠數學算法。這是第一節,我們如果去理解區塊鏈,從這樣三個層次去看,很多人說我用區塊鏈做事情,它基本上落在這三個層次的某一個層次上或者它只是用了分佈式網絡技術,或者他用了分佈式帳本,並不是使用了公有區塊鏈。有一些確實用到了公有區塊鏈,比如說以太坊、比特幣區塊鏈。
第二個從技術發展的角度介紹一下區塊鏈。 技術發展趨勢,技術發展進程的角度談區塊鏈,現在行業裡頭分成區塊鏈1.0、區塊鏈2.0、區塊鏈3.0。所謂區塊鏈1.0,最典型的代表就是2009年1月份上線的比特幣區塊鏈。
區塊鏈1.0的最主要的,最核心的貢獻就是建立了一套密碼學的帳本,提供了一套新的記帳方法,和我們以前所熟悉的複式記帳法不一樣。
但它有一個缺欠,比特幣區塊鏈,它所有的規則是事先寫好的,沒有人可以在比特幣區塊鏈上修改任何的規則,你只能用它的東西,你不能在它的基礎上再去發展,說我寫一些新的代碼,是不是能夠用比特幣區塊鏈幹一些別的東西?對不起,不允許的,不支持別的開發,這是區塊鏈1.0。
到2015年的7月份,有一個新的公有區塊鏈,叫以太坊,正式上線。以太坊區塊鏈和1.0區塊鏈比較起來,最大的不同,就是別人在以太坊區塊鏈的基礎上做其它的應用開發。你可以用我作為底層做你的事情,這是它和1.0最大的不同。
同時以太坊區塊鏈有一個非常偉大的計劃,它希望把以太坊區塊鏈建成世界計算機,建立一個全球性的大規模的協作網絡,所有人都在以太坊區塊鏈上做計算、運用,這個計劃到目前為止還是在進行中,沒有能夠完成。
同時因為它允許別人在以太坊區塊鏈上做一些其它的應用開發,因此它提出了一個叫做智能合約,支持大家在上面編智能合約。
智能合約不是合同,智能合約就是一套保證你的合同能夠在不借助於第三方的情況下得到執行的計算機程序。
合同是合同,合同需要律師,需要現實世界當中的法律,依據法律來籤的,智能合約不是合同,是一個計算機程序,這個計算機程序能夠保證你們倆合同簽完之後,誰都不能反悔,只要條件達成,這個系統會自動的掃描大家商量好的一個網站,來判定誰贏誰輸,自動觸發支付的條款,這是區塊鏈的2.0。
2.0仍然有它的缺陷,它能夠支持一部分的應用開發,但是它在性能上頭,在很多方面仍然有缺陷,它不能支持大規模的商業應用開發,比如說交易的速度,比特幣的交易速度只有每秒7筆,以太坊絕對不超過20筆。
支付寶在雙十一的時候,去年的時候已經突破了每秒26.5萬筆,在區塊鏈2.0的任何基礎上,都不可能支持。支付寶為什麼能夠支持每秒26萬筆?因為它一個人決定成交不成交。
我們上海證券交易所到過每秒20萬筆,成交不成交,是上海證券交易所一個人說了算,可是在區塊鏈上面,需要很多人確認這筆交易,大家都同意,這筆交易才能最後被確認,所以速度不可能那麼快。
因為性能上不能支持大規模的商業應用,區塊鏈技術往前發展,2018年開始進入到區塊鏈3.0的階段。3.0沒有其它技術上大的突破,3.0重要要解決的就是大規模商業應用,在技術上,在性能上要能夠支持大規模的商業應用。
到目前為止,真正的區塊鏈3.0的系統還沒有哪個真正上線了,可以讓你去試。有這麼幾個,像EOS、Dfinity等有一些測試的網絡,但還沒有正式的上線。
我們也相信2018年,這些技術上線測試優化調整之後,大規模的商業應用,至少支持每秒1萬筆或者每秒10萬筆的系統開始有了。
大多數的網絡並不需要每秒10萬筆,像VISA這樣的全球支付網絡,也沒有到過每秒10萬筆,支付寶也只是雙十一這一天會每秒20多萬筆。到技術成熟了,大規模的商業應用就可能出現了。
有人說區塊鏈是90年代的互聯網,這個話也對,確實區塊鏈技術還屬於早期,但是如果用老經驗,用互聯網的經驗說,這只是1995年的互聯網,因此我們還可以等20年,等這個互聯網成熟。
真正的互聯網走向大眾,讓一個80歲的老太太也能夠享受到互聯網的好處是2007年的事情,隨著3G網絡的推出,隨著智能手機的普及,於是有了微信,在沒有微信之前,要讓老頭老太太用互聯網,幾乎是不可能想象的事情,但有了3G網絡之後,70歲、80歲的老太太用微信搶紅包搶得比我們還快,這就是技術帶來的。
但我們以為區塊鏈現在還是1995年的水平,我們要等它到2007年的水平,十幾年的時間,那就錯了,因為區塊鏈不依賴於摩爾定律,不依賴於硬件技術的改進,摩爾定律主要指的是硬件,所以它的發展速度一定會比互聯網更快。
所以,有人說幣圈一日人間十年,確實因為它不受摩爾定律的制約,所以它的速度會比互聯網更快一些,應該說快好幾倍。
這是我介紹的第二節內容,從機制和技術這兩個角度介紹了什麼叫區塊鏈。我想,我們不需要從編程,從代碼、從算法、從密碼學的角度去了解它。
第三部分,從商業的角度,從經濟的角度來介紹區塊鏈跟我們現在的經濟,現在的商業有什麼關係,它有什麼價值,能幹什麼。
區塊鏈所謂的加密經濟學或者分佈式商業的時候,加密經濟學不是我創造的一個詞,這是有了區塊鏈之後,很多經濟學家討論區塊鏈的時候,帶來的很多經濟學的新問題的時候,他們起了一個名字叫加密經濟學。在加密經濟學之前,有互聯網經濟學,有網絡經濟學,有虛擬經濟學。
網絡經濟學的鼻祖,可以看成是凱文凱利和Google的首席經濟學家範利安,他講了互聯網所帶來的很多對經濟學規則的衝擊和重構。
比如說互聯網的網絡效應,“網絡效應”這個詞簡單的四個字,但它對我們現在所熟悉的,我們所賴以生存的經濟規則帶來巨大沖擊。
所謂網絡效應,簡單的例子,你造一個電話網,這個電話網絡只有一臺手機,這個網絡有價值嗎?沒有價值,這個網絡要有價值,至少得有兩個手機互相打電話,兩個手機的網絡有多大價值呢?沒有多大價值。
如果從兩臺手機變成了一億臺手機,從一億臺手機變成十億臺手機,網絡的價值隨著人數的增加變得越來越值錢。這個在數字經濟裡面,網絡效應首先第一個解決的是所謂“公地悲劇”的經濟學難題。
“公地悲劇”非常著名的經濟學問題,一塊公用的地方,可是有無限的人用,就變成了沙漠。但是在互聯網上有一個詞叫“公地喜劇”,因為越多的人上去用這個網絡,這個網絡會越值錢,它不再是悲劇,是喜劇。
又引出了另外一個經濟學的課題,這個網絡依據網絡效應所帶來的價值是誰創造的?是擁有這個網絡的公司創造的呢?
還是我們這些帶著手機加入這個網絡的用戶創造的?網絡效應,大部分的價值是我們用戶自己創造的,跟這個公司關係不大。
既然這個價值是我們這些用戶自己創造的,那麼為什麼不把我們創造的價值還給我們?我作為用戶,我加入這個網絡使得這個網絡有價值了,是不是應該把某部分的價值還給我?區塊鏈就是幹這個的。
比特幣區塊鏈這樣一個網絡,有一個叫中本村的人,2009年的1月份,把它丟到互聯網上,然後在2011年的時候,這個創始人說,再見了,我去做點別的事情了。他就消失了,這個網絡所有的價值由誰在享受?
由加入這個網絡的所有使用者,而不是某一個股東,它沒有股東,也不是由董事會的董事,也不是由管理層,也不是由員工來攜手這個網絡價值,這個網絡百分之百由加入者在使用。
有人說區塊鏈經濟才是真正的共享經濟,為什麼呢?因為它沒有股東跟你分利潤,任何一個人加入這個網絡,就可以得到應該得到的那份價值,均分給所有的使用者,那才是真正的共享經濟。
所謂的加密經濟學,因為區塊鏈技術等等很多新的東西,可能對我們很熟悉的基於工業經濟的很多經濟規則要進行重構。
在工業社會,要讓生產到達最高效率,我們需要流水線,我們需要大規模的生產,我們需要公司這種組織形式,沒有這些生產組織形式,我們經濟不可能達到一個最好的效率。可是在區塊鏈的世界裡面,在區塊鏈的經濟體裡面,這些統統都不需要了,這就是加密經濟學正在研究的問題。
加密經濟學並不是一個成熟的理論體系,但它確確實實因為區塊鏈,因為數字經濟,因為互聯網帶來了很多新的問題,不僅僅在拷問著我們的實業界,也在拷問著我們的理論界,也在拷問著我們的經濟學界。
當我們在談到公有區塊鏈的時候,我們說在談“幣”,大家聽到有比特幣,有各種幣。
這些“幣”,從貨幣體系或者從金融體系裡面來,它到底是一個什麼東西?
我把它分成四個層次,Currency、Money、Coin、Token。Currency是央行的貨幣,社會流動性、利率、匯率。Money更多是金融機構從事的生意,是金融機構眼睛裡面的貨幣。
Coin原來是英文裡面是零錢,自從有了比特幣之後,多了一層含義,它是數字貨幣的一個稱呼。但並不是所有的數字貨幣都叫Coin,從去年以來最風靡的所謂ICO,他們發行的不是Coin,是某種憑證。
從Currency到Token貨幣的屬性逐漸在減弱,資產的屬性在加強。這也可以解釋為什麼Token或者Coin價格會大幅度的波動,因為資產價格的波動性肯定是大於貨幣價格的波動性。
我們來看數字貨幣,把它分成兩類,一類叫Coin,一類叫Token,Coin是通用區塊鏈上的貨幣。
首先Coin,不是像現在的發行方法,它是預埋在系統裡面,為系統工作的激勵機制。第二Coin成為區塊鏈上面記帳的符號,Coin也成為了一種通用的貨幣,所有的ICO都是以自己發行的Token去換比特幣或者去換以太幣。
沒有使用場景,匿名,發行的方法也不同,在某種程度下,也被當做支付工具,比如說日本,認可了比特幣。但是Token,絕對不是支付工具,但Token跟應用場景必須結合,Token是有使用功能的,沒有使用功能就不是Token或者說就是一種詐騙。
網上有一個笑話說中國執法機關宣佈說要去追究這些ICO發行者、宣傳者、工程師們的責任,結果沒有證據抓那些工程師,因為90%的ICO沒有寫過代碼,沒有工程師。Token變成一個應用項目,某一個應用項目,他發行了一個籌資的憑證,同時它有使用的價值。
再有一個,它有一個什麼好處?Token是可以送的,很多人,比如說他寫完基礎白皮書之後,其中有3000萬個Token送給比特幣的持有人。
為什麼他要送?導流啊,你有了我的Token在裡面,你就成了我的客戶,如果我的系統開發得很順利,我這個系統上線之後,應用方面也證明成功,那我的幣會漲,那你跟我的關係,自然比我去買來的流量客戶關係要親密得多。
Token是有很大的經濟價值的,Token這個東西不是區塊鏈以後才有的,Token早就有了,自古以來Token就存在。那麼Token在經濟學上有經濟價值,最早可以從賭場追溯,賭場發給你的籌碼就是Token,遊樂場的代幣也是Token。
賭場和兒童遊樂場的Token有這樣幾大經濟意義,第一方便結算,如果每次玩都要換錢或者收費,這是一個很麻煩的事,你一次換完我的Token,你完完之後再結算,你只跟商場發生一次,如果去賭場的話,往往也只發生一次。
最主要的,在西方有一個簡化稅收的作用,而且在賭場裡面拿1萬美元進去,有可能一下子變成20萬,20萬之後變成5000,怎麼來收你的稅?所以最後一把結清,沒有了,只在買Token的時候發生稅收,中間跟稅沒有關係了,這是經濟意義。
從賭場到兒童遊樂場再往上走一級,我們發現網絡遊戲,網絡遊戲天生要帶Token,任何網絡遊戲如果不帶Token,就無法想象誰去玩它?
這種網絡遊戲裡面的Token和賭場、遊樂場的Token是升級版,除了它也有簡化稅收、方便結算的作用之外,它有了經濟激勵的作用,你打遊戲可以獲得金幣,這個金幣可以在裡面買東西,買工具,買來的東西可能會升值,甚至是幾萬、幾十萬,那個Token就有了經濟激勵的作用了。
從網絡遊戲的Token再到區塊鏈世界上的Token,就更厲害了,它的功能,它的性能得到進一步的升級,除了有經濟激勵,不管是比特幣區塊鏈還是各種ICO發出去的Token,都有經濟激勵的作用,除此之外,應用項目某個應用者發自己的Token,本身有籌資的作用,Token還有用戶導流、市場推廣、交易媒介,還有生態建設的作用。
什麼叫生態建設的作用?我剛才講到區塊鏈3.0的時候提到有一個公司叫EOS,EOS做了自己的ICO,籌了將近10億美元,它的ICO還沒有結束。
這時候他宣佈,他是一個公有區塊鏈,是一個基礎鏈,EOS本身上面沒有應用,它建了一個基礎鏈,它希望其他的應用開發者在他的公有鏈上做應用開發,那就叫建生態。
我為什麼要到你這裡來呢?我作為一個應用開發者,為什麼要到EOS的公有鏈上開發我的應用呢?EOS說你到我這兒來,我會給你好處,首先我有10億美元,這10億美元宣佈還跟外面的VC基金,如果任何一家VC基金願意出一比一的貨幣,我願意拿同等價值的貨幣合租基金,只能投在我的EOS區塊鏈上的應用開發項目。
回頭他對那些應用開發者說,如果你願意到ESO的平臺上做你的應用開發,那麼你可以把你的Token,你將要發出去的Token分成三份,第一份,不是要Token融資嘛,現在並不只是中國禁止ICO,包括美國也好,都在收緊ICO的監管政策,弄不好就可能觸犯法律,因為美國證監會的主席說你們要小心,我認為你們觸犯了證券法,我要起訴你們的。
好了,你也不用去外面做ICO了,你把你們三分之一的Token直接給我,我這裡有10億美元,還有別人相配套的10億美元,有20億美元,我們兩個人是機構投資者,你把你的Token發給我就行了,我把錢給你,這樣的話,你就不會有法律問題。
確實私募發行在全球都是合法的,不管你發的是Token還是發的是什麼。然後你再把你的另外一個三分之一的Token送給持有EOS幣的持有人,每個賬戶都空投你的Token給他,完成了你的客戶導流和市場推廣。
剩下的Token,你留著作自己的激勵,激勵你自己的這些創始人、開發團隊。這就是建生態,首先第一個應用開發項目避免了法律風險,第二這些應用開發項目,把錢送給了EOS的持有人,自然他就有基礎用戶。關鍵問題是EOS幣還會漲,因為他投出去這麼多的應用項目,手上擁有了這麼多應用項目的Token,成功了可能漲十倍、五十倍、一百倍,對EOS幣來說是一個很好的前景。
第二個很多人會來投資EOS幣,因為你只有擁有了EOS幣之後,才能免費得到在EOS區塊鏈上面的項目。對於應用項目來說,你沒有任何風險,你變得很簡單,專心致志開發,開發成功了,你手上還有很多幣,幣漲了就是激勵。
但對於EOS來說,EOS幣價格上漲之後,他要付出的東西很少。所以,Token在生態圈的建設上,還有這麼大的作用,這是講它正面的東西。
確實這個Token,這種ICO在中國被用得非常非常不好,世界上有兩種ICO,一種叫中國ICO,我們確實是中國特色。
中國ICO確確實實假的東西太多太多,我經常看到一些白皮書,都會嚇死人的。簡單介紹一下ICO,就是首次數字代幣發行。
ICO最大的問題在哪裡呢?在兩點上面,去年9月4日金融風險整頓小組文件裡面兩點,第一,公開發行,公開發行在全球都是有很嚴格的要求和標準的。
IPO能夠公開發行,這個企業至少有三年以上的經營歷史,它的商業模式至少是經過三年的時間檢驗,在商業上是成功的,並且它有盈利,才能允許你IPO。
那一個寫完技術白皮書直接去公募,這無論如何都是不能接受的。所以公募,這個東西不改是不可以的,用私募的方式來發Token,這個其實無所謂你發的是Token還是股權,因為私募或者合格投資者有能力辨別你的好壞,但讓公募,不具備專業知識的人上來買你的Token,這是必須改變的。
第二點,ICO還有一個,你上市交易,到公開市場上去交易,這也是目前為止《證券法》所必需要約束你的,不能說我今天ICO結束,明天就開始交易了,白皮書呢,說五年以後再上線,我的系統五年以後才可以看得到。
美國證券會曾經警告過美國的ICO的項目,說有些ICO的項目確確實實有使用價值,確確實實是功能性的代幣,不是證券類的代幣,但是你們要小心,你的區塊鏈的主鏈還沒有上線被人使用,但你的幣已經在別的交易所交易了,那你給我解釋一下,你的幣是功能性的,是有使用價值的,別人在交易所買了你的幣到哪裡去用呢?
你的鏈還要一年以後才能上線,買你的幣沒有地方用,因此可能會被認為買賣的是證券。這是美國證券會在兩年以前警告過的,既使你這個幣可能有使用價值,但是你的交易行為仍然觸犯《證券法》。
Token還可以分成三類,第一類就是證券類的Token。我們現在有很多的ICO的Token,確確實實發行的就是證券。
證券類的Token,在美國證券會有一個很清晰的認定標準,所謂豪威測試四原則,第一條你投資的資金,不是以比特幣或者以太幣去換的。
第二,你投這個錢的時候,有獲得利潤的預期,或者別人在賣Token給你的時候,告訴你可以有分紅,我們這個項目可以賺錢,那你有獲得利潤的預期,因為所有的ICO都是非盈利機構發行的,所以它不可能有收入,更加不可能有盈利,任何有盈利,還是分紅的ICO統統都是騙子。
第三個建立了共同事業,上市公司就是建立了共同的事業,你只要買了一股股票,你就是公司章程裡面的股東,因此你和公司的董事會、和經營層,和員工形成了共同的事業。
但ICO不是這樣的,你持有這個幣並不等於擁有這個網絡,ICO的基金會也不擁有這個網絡,所以這不是你的事業,你買來的只是一個使用價值的東西。
第四條,你的收益是基於他人的經營管理的努力,就是說還有職業經理人在幫你打理這個事情,有管理層,有員工做這個事,你的收益是他們的努力得到的,這個事是證券。
因為比特幣區塊鏈沒有員工,沒有董事會,沒有管理層,如果有,你是一家公司,如果你是一家公司發一個憑證給別人,那就是證券。
第二類是功能類的,它只有使用價值,而且這個使用價值不能分離的,這個使用價值裡面很重要的一點,因為你用它發的Token,去使用這個系統,你的幣會變少,你用一次需要付一點點費用。
但這個費用去哪裡了呢?如果是一家公司,那這個費用被這家公司收了,變成營業收入。如果它不是一家公司,沒有收入,但我的幣使用的時候會變少,到哪裡去了呢?燒掉了,就像車一樣的。
它也會讓你付一點費用,但這個費用不是變成了這個系統的營業收入,更加不可能變成盈利,而是到空氣裡面去了,所以它是一個非盈利機構。你的獲益就是幣價作為一個資產類別,它會上漲或者下跌。
還有一類叫單位信托類,也有人發行自己的Token湊集比特幣或者以太幣,去換別人的Token,Token上市交易,漲了,你能有收益,類似於像募集基金單位一樣的。
最後,想跟大家講的是,加密經濟學在討論什麼問題?首先第一個,我們剛才講到了區塊鏈上,因為整個區塊鏈的運行,區塊鏈上的經濟組織的運行不是靠人,不是靠公司,靠的是數學算法。
點對點的交易靠的也是數學算法,大家可以知道,一套數學算法,一個人用和一萬人用邊際成本是不增加的。尤其是邊際成本趨於零,那我們還需要“公司”這種組織制度嗎?
“公司”之所以被髮明出來,之所以有存在的必要,是因為市場交易成本太高,所以我們有必要把某一部分市場功能內化為企業內部的流程降低成本。
之所以企業能夠存在,就是因為你內化以後的某些功能的成本會低於市場,所以企業有存在的必要。當邊際成本變成零的時候,就不需要公司了,因為你沒有存在的道理了,你存在失去了理由。
第二個問題來了,如果公司不需要了,產權保護還有價值嗎?我們之所以要保護產權,是因為我們需要依賴於商業機構,我們不需要“公司”這個制度之後,我們就不需要去保護公司的產權,所以你會看到公有區塊鏈也好,ICO也好,為什麼不採用“公司”做這個事情?
因為你用“公司”的方式沒有道理,既然成本為零,就不應該採用“公司”,所以所有的ICO項目,包括所有公有區塊鏈的項目,統統都是非盈利組織,所有的知識產權都是開原的。
所以在區塊鏈上面創業,技術的門檻趨於零,因為別人寫的任何一行代碼,都是開原的,而且你去使用這個代碼,去抄這個代碼,不需要經過任何人的允許,也不需要付費用,技術的護城河幾乎是為零,這也就是為什麼在中國出現亂象的原因。
這兩個東西公司制度和產權理論如果都可以重新考慮,那麼現代經濟制度的兩個基礎的東西就要重新考慮了。
我們基於工業社會、工業經濟的兩個基礎產權制度和公司制度都沒了,還有“公地悲劇”,還有區塊鏈上的生產者、消費者合為一體的等等,包括開原、共享經濟等等,還有網絡共識機制,數字貨幣的激勵機制,激勵機制是經濟學家討論了幾十年的問題,怎麼建立一個有效的激勵機制,在區塊鏈上你要重新審視它,很多東西都要受到衝擊,很多東西都要被改寫。
這些東西被改寫,最後會導致出現一個什麼狀況呢?我把它命名為分佈式商業。比特幣區塊鏈就是分佈式商業的一個非常偉大的實驗,比特幣是不是真的最好的一個設計?不一定,也許幾年之後比特幣會死掉。
但如果真的比特幣死掉了,一定是有一個比比特幣更好的數字貨幣起來了。如果從工程實驗的角度,所謂自組織的治理機制在工程技術上面的實驗角度來看,比特幣的歷史價值是非常偉大的。
比特幣區塊鏈就是一個分佈式商業的最偉大的實驗,所有的產權是開原的,所有的組織機構是非盈利的,沒有股東,沒有董事會,沒有管理層,什麼都沒有,是一個“八無”公司,但是它運行了九年時間,每秒鐘都在發生著交易、匯兌、支付,沒有出現過壞賬,系統沒有出現過當機。
任何中心化的系統,既使是金融機構的系統,每年一定會出現系統宕機,這是我仔細請教過IBM的,你們的技術能不能做到像比特幣區塊鏈一樣的一秒鐘的宕機出現?他說不可能。
為什麼比特幣區塊鏈可以做到?分佈式網絡。由誰在管理它嗎?沒有人管理它,自己花錢買了服務器,跑到四川找一個電費便宜的地方,為比特幣區塊鏈工作,沒有人組織他們,為什麼來?因為有利益,有很高的利益,有一套激勵機制。
所以分佈式商業,不是取代我們現有的公司,也不是取代政府對市場的管制,在市場失靈的時候,政府的管制是必須的,只是說在這兩者之外,會多一個東西,為什麼會多一個東西?多出來的自組織分佈式商業在以前就有。
為什麼突然變成一個顯學?因為我們的經濟越來越數字化,在互聯網上,在數字世界裡面有很多東西原來的規則,原來的機制,原來的理論不夠了。
所以未來,所謂的市場機制、政府管制和自組織治理這三者會相得益彰,它不是革命,也不顛覆,也不是誰取代誰,也不是政府沒有了,政府還是政府,在這兩者失靈的時候,政府的管制有獨到的價值。
同時,企業也有企業的價值,但是在數字世界裡面,可能有一套新規則來治理我們越來越數字化的經濟,這個裡面很多地方更有效的是分佈式商業,是自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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