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兩廳官涉嫌受賄,一人被批捕一人被公訴

7月27日,記者從安徽省檢察院獲悉,安徽省檢察院決定以涉嫌受賄罪逮捕安徽省能源集團原黨委書記、董事長白泰平。

經安徽省監察委員會移送,近日,安徽省人民檢察院作出決定,以涉嫌受賄罪逮捕安徽省能源集團原黨委書記、董事長白泰平(正廳級),並指定安徽省蚌埠市人民檢察院對此案審查起訴。安徽省檢察院決定逮捕時認定,白泰平在擔任安徽省能源集團黨委書記、總經理、董事長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便利,接受他人請託,在合作經營煤炭業務、承接工程項目、項目合同簽訂、施工和決算以及人事安排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直接或通過其特定關係人非法索取、收受有關個人和單位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涉嫌受賄犯罪。目前,該案正在審查起訴中。

7月26日,經安徽省檢察院指定,宣城市檢察院就馬鞍山市原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蘇從勇(副廳級)涉嫌受賄一案提起公訴。本案由安徽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並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審查起訴階段,檢察機關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蘇從勇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蘇從勇,聽取了其辯護人的意見,審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宣城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03年至2017年3月,被告人蘇從勇利用擔任馬鞍山市金家莊區人民政府代區長、區長、區委書記,馬鞍山市副市長,馬鞍山市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宣傳部長職務上的便利,在環保整治、徵地拆遷、項目規劃審批、群體性事件處置、工程項目招投標等方面為請託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賄賂;利用擔任馬鞍山市金家莊區人民政府區長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請託人謀取不正當利益,收受他人賄賂,數額巨大。檢察機關認為,應當以受賄罪追究被告人蘇從勇的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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