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文化故事篇—白居易怒打行賄人

唐朝貞元年間,著名詩人白居易考中進士後,被派往陝西周至當縣令。

他剛上任,城西的趙鄉紳和李財主就為爭奪一塊地跑到縣衙打官司。為了能打贏官司,趙鄉紳差人買了一條大鯉魚,在魚肚中塞滿銀子送到縣衙。而李財主則命長工從田裡挑了個大西瓜,掏出瓜瓤,也塞滿銀子送了來。收到兩份“重禮”後,白居易吩咐手下貼出告示,明天公開審案。

第2天,縣衙門外擠滿了看熱鬧的百姓。白居易升堂後問道:“你們哪個先講?”趙鄉紳搶著說:“大人,我的理(鯉)長,我先講。”李財主也不甘示弱說:“我的理(瓜)大,該我先講。”白居易沉下臉說:“什麼理長理大?成何體統!”趙鄉紳以為縣太爺忘了自己送的禮,連忙說:“大人息怒,小人是個愚(魚)民啊!”白居易微微一笑說:“本官耳聰目明,用不著你們旁敲側擊,更不喜歡有人暗通關節。來人,把賄賂之物取來示眾。”

衙役取來鯉魚和西瓜,當眾抖出銀子,聽審者一片譁然。白居易厲聲喝道:“大膽刁民,膽敢公然賄賂本官,按大唐律法各打40大板!”眾百姓無不拍手稱快。至於這些行賄的銀子,白居易就用來救濟貧苦百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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