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一少女自訴未滿14周歲就和政府一公職人員發生關係

  • 市場信息報(記者 談春平)一位15歲的少女被陝西華陰市華西鎮政府公職人員雷某長期脅迫在賓館過夜。 6月6日高女士去了轄區蘇村鎮派出所報案,警方瞭解案情後,回覆稱:“此案夠不上立案標準,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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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該事件起因於少女的母親高女士在網絡上發佈材料並實名舉報,有妻兒的雷某以公職人員身份長期誘騙、恐嚇她15歲的女兒陪其過夜,有一次還刀架到女兒的脖子上強行與其發生性關係。因涉及公職人員以及未成年少女,這一事件在網絡上引發大量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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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渭南華西鎮政府回覆:對“陝西華陰鎮政府公職人員雷某被指脅迫15歲少女發生關係,警方不予立案”一事,華陰華西鎮人民政府發佈情況說明稱,經過多方核實,雷某與王某屬男女朋友關係,兩人之間發生關係屬實,但不存在所謂的強姦犯罪嫌疑。鑑於雷某作為公職人員違反相關黨紀政規,華西鎮紀委提請鎮領導辦公會研究決定給予雷某記過處分。
  • 市場信息報記者採訪到了河南籍當事少女,據她稱,雷姓公務員是靠某領導照顧進入政府的,在不滿14歲時在大荔縣的黃河賓館用欺騙手段,用刀架在脖子和她發生了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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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據華陰宣傳部對市場信息報記者稱,雷某已經結婚並有一個小孩,屬於工人身份不是公職人員,事發不在華陰,雷某是大荔人,小女孩也是大荔人,具體細節給公眾無法說清楚,是因為大荔縣公安局認為女孩超過14歲了所以沒有立案,華陰政府因為雷某不是黨員只能給予行政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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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據大荔縣公安局回覆稱,公安局從未說不予以立案,當事孩子舅舅報案時大荔縣公安局刑警隊就已介入調查,還在取證過程當中,之前調查到孩子和雷某開房時間是2018年元月份,女孩已經14週歲了,至於女孩說的拿刀架在脖子上只是女孩一面之詞,沒有證據來證明雷某有暴力行為,目前對於雷某案件還在進一步調查之中,昨天華陰紀委對於雷某案件來到大荔公安局重新核實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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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截止記者發稿時:陝西法正平安律師事務所屈建國律師打來電話稱:願意為河南籍女孩無償提供一切法律援助。
  • 關於此事,本報將繼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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