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一少女自诉未满14周岁就和政府一公职人员发生关系

  • 市场信息报(记者 谈春平)一位15岁的少女被陕西华阴市华西镇政府公职人员雷某长期胁迫在宾馆过夜。 6月6日高女士去了辖区苏村镇派出所报案,警方了解案情后,回复称:“此案够不上立案标准,不予受理。”
陕西一少女自诉未满14周岁就和政府一公职人员发生关系


陕西一少女自诉未满14周岁就和政府一公职人员发生关系


  • 该事件起因于少女的母亲高女士在网络上发布材料并实名举报,有妻儿的雷某以公职人员身份长期诱骗、恐吓她15岁的女儿陪其过夜,有一次还刀架到女儿的脖子上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因涉及公职人员以及未成年少女,这一事件在网络上引发大量关注。
陕西一少女自诉未满14周岁就和政府一公职人员发生关系


  • 渭南华西镇政府回复:对“陕西华阴镇政府公职人员雷某被指胁迫15岁少女发生关系,警方不予立案”一事,华阴华西镇人民政府发布情况说明称,经过多方核实,雷某与王某属男女朋友关系,两人之间发生关系属实,但不存在所谓的强奸犯罪嫌疑。鉴于雷某作为公职人员违反相关党纪政规,华西镇纪委提请镇领导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雷某记过处分。
  • 市场信息报记者采访到了河南籍当事少女,据她称,雷姓公务员是靠某领导照顾进入政府的,在不满14岁时在大荔县的黄河宾馆用欺骗手段,用刀架在脖子和她发生了关系。
陕西一少女自诉未满14周岁就和政府一公职人员发生关系


  • 据华阴宣传部对市场信息报记者称,雷某已经结婚并有一个小孩,属于工人身份不是公职人员,事发不在华阴,雷某是大荔人,小女孩也是大荔人,具体细节给公众无法说清楚,是因为大荔县公安局认为女孩超过14岁了所以没有立案,华阴政府因为雷某不是党员只能给予行政处理。
陕西一少女自诉未满14周岁就和政府一公职人员发生关系


  • 据大荔县公安局回复称,公安局从未说不予以立案,当事孩子舅舅报案时大荔县公安局刑警队就已介入调查,还在取证过程当中,之前调查到孩子和雷某开房时间是2018年元月份,女孩已经14周岁了,至于女孩说的拿刀架在脖子上只是女孩一面之词,没有证据来证明雷某有暴力行为,目前对于雷某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之中,昨天华阴纪委对于雷某案件来到大荔公安局重新核实调查。
陕西一少女自诉未满14周岁就和政府一公职人员发生关系


  • 截止记者发稿时:陕西法正平安律师事务所屈建国律师打来电话称:愿意为河南籍女孩无偿提供一切法律援助。
  • 关于此事,本报将继续关注。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