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岗位 攻坚克难 锐意进取——勇当检察宣传战线上的“排头兵”

孙海龙,男,27岁,共青团员,现任灵宝市人民检察院政治处新媒体工作室编辑,工作半年以来,充分发挥学之所长,积极发掘宣传灵宝检察工作亮点。截至目前,微信公众平台累计发稿300余篇,文章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主办的检察宣传文化网转发6篇,被河南检察微信公众号转发13篇,完成全年转发任务的200%;被正义三门峡转发25篇,作品被中国金城传媒、灵宝党建、灵宝政法、清风灵宝等公众号多次转发推广;在《河南法制报》、《公民与法》杂志上发稿7篇,在《三门峡日报》、《黄河时报》等报刊上发稿20篇。

一、吃苦耐劳、敬业奉献。面对复杂、繁重的政工部门工作,不怕苦、不怕累,始终牢记入岗培训时的一句话:“不让领导交办的事项在我这里延误”,面对困难,他总是选择迎难而上,通过不断加强自身业务学习,积极向经验丰富的老同志请教,最终解决棘手的难题,得到领导和同志们的一致赞许。

二、干事创业、奋勇争先。对待工作,他总是相信一句话:“要想别人看得起,首先自己了不起”。他习惯于自我施压,以更高的标准来要求、鞭策自己,驱使自己不断地在补短板的过程中,得到学习与提高。该同志在充分发挥其新媒体宣传的特长的基础下,同时注重平面报纸、杂志上的宣传工作。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关注时事政治,学习新闻发稿特点与规律,不断加强检察业务学习,在与老同志的交流中,不断提升自己的文章架构摆布、文字驾驭能力和用词准确性。

三、创新提质、追求卓越。自2017年11月负责院微信公众平台运营管理以来,结合原有的经验进行大胆突破,打破了人们对于政务类公众号发稿保守、形式死板的固有印象,精心策划了一系列既符合新媒体语境与口味,又紧贴检察机关工作的新媒体作品。例如:《3.15打假:检察院里的十大谎言》、《检察官的“清明”》,其中《愚人节全世界都在“骗”你,但是灵宝检察院不会》在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举行的全市2018年检察新媒体优秀作品评选活动中,获得“十佳”优秀作品荣誉称号。

四、勤学善思、独辟蹊径。该同志不满足于图文并茂的表现形式,凭借其扎实的摄影、摄像功底,拍摄制作新媒体短片,实现新媒体新作品图、文、影、音的完美融合,带给读者身临其境般的阅读体验。该同志参加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组织的新媒体工作培训后,积极将上课所学运用到实际工作中,主动申请该院的“抖音”短视频官方账号,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检察工作、传播检察声音。截止目前,共创作抖音作品10件,累计观看4700余次,该创新做法得到了院领导和同志的广泛赞誉。

五、严以律己、服务大局。该同志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都能严格要求自己,做到8小时内和8小时外不走样。严格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和上级组织部门的纪律要求,按时上班下班,按时参加学习、会议,没有出现无故缺席的现象。遇到紧急、特殊情况时,能够在事后及时完善请、销假或不能签到等报备手续。同时,积极服从全院工作大局,坚决完成院党组安排的各项临时工作,全力以赴服务好全院各部门的新闻外宣工作和影像资料存档工作。

“乘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他相信,只有脚踏实地地干,辛勤的汗水才能浇灌出成功的花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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