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規模納稅人購進貨物需要取得發票嗎?

這是很多小規模納稅人比較關心的問題。下面從政策依據、涉稅風險兩個方面談幾點想法,與大家共同交流,歡迎大家點評。

一、政策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十九條規定:“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它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對外發生經營業務收取款項,收款方應當向付款方開具發票;特殊情況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開具發票”。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二十條規定:“所有單位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個人在購買商品、接受服務以及其他經營活動支付款項,應當向收款方取得發票。”

根據上述規定可以得知,小規模納稅人購進貨物應依法取得發票。

二、不取得發票可能面臨的涉稅風險

1.增值稅

對小規模納稅人根據現行稅收政策規定,增值稅採取的簡易徵收的辦稅 ,按銷售額乘以3%或5%的徵收率計算申報繳納增值稅。如果沒有取得購進發票,只要如實申報銷售收入,對增值稅的徵收不會產生影響。

2.企業所得稅

目前對 小規模納稅人企業所得稅徵收上一般採取兩種辦法:一種是查賬徵收。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時要取得正規發票,其成本費用才能在企業所得稅稅前予以扣除。 另一種是核定徵收。核定徵收就是不管企業是否盈利,均要按核定的應納稅所得額申報繳納企業所得稅。

稅務機關對部分財務核算不健全的納稅人會採取核定徵收方式。

企業所得稅核定徵收一種是根據收入進行核定(稅務機關認為收入數據比較可靠時) ,另一種是根據成本費用核定(稅務機關認為成本費用比較可靠時)。

小規模納稅人如果財務核算健全,查賬徵收有利於降低企業所得稅稅負的,建議企業最好依法取得發票,規範會計核算 準確核算應納稅所得額,合理降低企業所得稅稅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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