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起,瑞戈非尼片等14種新增藥品納入省級統籌大病保險支付範圍。
本次納入大病保險支付範圍的14種新增藥品,
適用於職工和居民醫療保險,
進一步減輕大病患者的經濟壓力。
據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介紹,
自2018年8月1日起,
14種談判藥品納入大病保險支付範圍。
考慮到醫療年度計算問題,
2018年這些藥品費用支付起付標準調整為1萬元,
封頂線、支付比例不變。
自2019年度起,
按我省大病保險政策執行。
通知要求嚴格執行談判價格,
如實際價格低於談判價格,按實際價格執行。
同時將談判藥品納入定點醫藥機構協議管理,
做好費用分析和監控,
督促定點醫藥機構規範臨床診療行為,
促進合理用藥,
減少不合理費用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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