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科書式耍賴」發酵兩月後:死者落葬 83萬賠償無蹤

關於執行方面,此前法院的生效判決已經判定黃某芬還需再賠償85萬餘元,此賠償義務不會因黃某芬被司法拘留(拒不履行法院判決)或被追究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責任而免除。也就是說,所謂的“坐牢就可以不還錢”的說法是不成立的。

“教科書式耍賴”發酵兩月後:死者落葬 83萬賠償無蹤

備受關注的唐山“教科書式耍賴”事件近日持續發酵,12月22日,唐山市豐潤區人民檢察院向界面新聞記者證實,黃淑芬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批捕,目前案件正在偵查階段。

12月24日,受害人之子趙勇的代理律師嶽屾山對此發佈微博稱,此前法院的生效判決已經判定黃某芬還需再賠償85萬餘元,此賠償義務不會因黃某芬被司法拘留(拒不履行法院判決)或被追究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責任而免除。也就是說,所謂的“坐牢就可以不還錢”的說法是不成立的。

關於交通肇事罪,嶽屾山解釋道,根據刑法及司法解釋的規定,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規,發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負事故主要責任的,構成交通肇事罪。黃某芬在此次交通事故中被交警認定負事故的主要責任(70%),由於之前沒有出現死亡後果,尚未涉嫌犯罪,所以沒有啟動相應程序。

12月1日,受害人趙香斌因搶救無效去世。隨後,趙勇將這一情況告知交警及法院。為追責到底,趙勇在與家人商量後,同意法醫對父親進行屍檢。12月9日,據唐山市公安局物證鑑定所出具的法醫病例鑑定書顯示,死者趙香斌系因交通傷致特重型顱腦損傷後長期處於植物生存狀態併發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依據傷後醫院病歷記錄,死者原發傷的部位及特點符合交通傷特徵,其發生、發展及死亡的轉歸過程與交通事故有直接因果關係。

鑑於上述屍檢結果,趙勇表示要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責任。與此同時,警方也對黃淑芬立案並刑事拘留,後經檢察院批准,執行逮捕。而在被拘留期間,黃淑芬通過律師提交了鑑定異議書,要求唐山市檢察院法醫對屍體進行二次鑑定。12月16日,趙勇對此證實道,應法醫要求,對其父親趙香斌的第二次屍檢已經開始,檢查結果將在30個工作日內得出。

談及下一步追究肇事者刑事責任需要走哪些司法程序時,嶽屾山表示,“逮捕後,警方將在二個月內偵查終結並移送檢察院,檢察院會在一個月內做出是否起訴的決定,決定起訴的將公訴至法院,法院會在二個月內審結。這是一般情況下的流程和時間,法律同時還規定在一些特殊情況下可以延長相應期限。”

嶽屾山還特意強調,關於執行方面,此前法院的生效判決已經判定黃某芬還需再賠償85萬餘元,此賠償義務不會因黃某芬被司法拘留(拒不履行法院判決)或被追究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責任而免除。也就是說,所謂的“坐牢就可以不還錢”的說法是不成立的。

趙勇在今年11月份發佈網絡視頻稱,2015年10月,其父親趙香斌遭遇車禍,歷經數次手術後成為植物人,而肇事司機黃淑芬兩年來既未主動承擔醫療費也沒有真誠道歉,直至法院判決下達,黃淑芬仍然以種種“老賴”行徑拒絕賠償交通事故的各項損失85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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