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城法院出台實施意見,全面啓動家事審判改革

2018年7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頒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進一步深化家事審判方式和工作機制改革的意見(試行)》,為全面貫徹意見精神,推動家事審判工作改革,韓城法院高度重視,積極部署,經黨組會議研究,2018年7月20日,韓城法院出臺《關於家事審判和工作機制改革工作的實施意見》,制定了家事案件的審判機制和工作流程。全面啟動韓城法院家事審判改革工作。

韓城法院出臺實施意見,全面啟動家事審判改革

為推動家事審判改革工作,韓城法院成立了家事審判方式和工作機制改革領導小組,由院長賈福德擔任組長,副院長孫向賢擔任副組長,與其他黨組成員組成領導小組,確定了家事審判工作模式,在民一庭下設家事審判庭,庭長由民一庭庭長兼任,協調、指導全院家事案件的協調、審理工作。

該《實施意見》明確了家事審判改革的重要意義,闡述了人民法院家事審判方式和工作機制改革是貫徹落實習總書記“家庭、家風、家教建設”要求的重要舉措和具體實踐,開展家事審判改革既是人民法院參與社會治理創新的切入點和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重要方式,也是人民法院對人民群眾司法需求的積極回應和踐行司法為民理念的實際舉措,更是家事案件自身特點和家事審判工作自身現狀的迫切要求。指出家事審判工作應當堅持保護弱者、柔性司法、能動司法、全面保護四大司法理念,強調調解優先、職權干預、注重隱私、強化未成年人保護、合理設立冷靜期、回訪幫扶等家事審判的工作原則和創新機制,創立建立家事審判多元化糾紛解決、反家暴防治體系、心理疏導和治療輔助等多位一體的家事審判工作新模式。

韓城法院出臺實施意見,全面啟動家事審判改革

韓城法院將通過貫徹落實《實施意見》,不斷總結、積累經驗,鼓勵創新,挖掘充實家事審判工作內容,充分發揮家事審判職能作用,圍繞依法保障未成年人、婦女和老年人合法權益、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促進社會和諧健康發展持續深化家事審判工作改革,通過審判實踐不斷完善家事審判工作的新體系和新模式。(吳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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