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物業爲防止不交物業費,把電梯安裝刷卡系統,每戶只能到自己的樓層,合法嗎?

午後紅茶162890241


這個確實和合法非法關係不大。主要是看安裝前業主的意見是否得到落實,是否絕大部分業主意見,還有就是是否套用了維修基金來為物業實施這個手段。


作為小區的公共設施,物業公司是無權更改設施原有功能和外形的,在物業服務期間應該保證公共設施的原本功能和完整性。不能說你來服務,你就給我家上個鎖。那還要你物業幹嘛?

作為小區的管家而言,不能因為你知道密碼你就覺得這個錢就是你的!小區的維修基金是用在公共部分和公共設施的維修和養護,而不是用來改造新功能和新裝設施。安裝刷卡其實已經是違背了業主意願,我相信同意安裝刷卡的業主不多。這增加了業主生活中的不便。

縱然是物業公司自己掏錢安裝,也必須徵求業主意見。並不能因為你覺得收費難,你就採取加裝各種設施和手段來強迫收費。


對於物業費的收取,絕大部分不交費,這說明物業公司自身的服務質量是存在很大問題的。應該從自身查找原因。確實是業主問題應該採取合法手段來維護自己的權益,而不是加劇這種矛盾,激化矛盾。

採取不讓業主進門的行為是強盜邏輯。違背業主意願加裝設施為了達到自己的目的又何嘗不是強盜做法呢?


如果認同作者觀點請贊並關注,我們會有更多的共鳴。


JasonYuan68921596


我來回答這個問題。電梯安裝監控系統,業界稱梯控。電梯安裝刷卡系統這件事涉及幾個法律問題。第一物業有沒有權力在電梯安裝。根據我國物業管理條例,小區公共部分的管理權力在全體業主,以業主大會為主要形式,通過業主委員會得以體現。物業公司是全體業主聘請對公共部分進行管理的機構,並沒有對屬於全體業主的公共部分有處置權。如果物業公司沒有取得業主大會的允許,這裡條件是業主戶數,面積雙過半才可以,那物業公司就是非法的,反之取得了業主大會的許可安裝,並不代表可以限制業主的出行,業主可以自行選擇到一樓還是頂樓。第二關於物業費的問題,我國物業管理條例規定業主必須按照相關規定按時繳納物業費,同時也規定了不按時繳納物業費物業服務有限公司有權利通過法律法規途徑追討,但不能通過非法手段,如斷水斷電,包括限制出行,如果這樣通過非法手段追討物業費造成後果需要承擔相應的民事甚至刑事責任。



不能用合法不合法來定義。法無禁止即合法,但肯定不是非法的。

其實這個是一個合情還是合理的問題,跟法還太沾得上邊。

客觀地說,如果不是欠費率過高,物業公司是不可能投資一筆錢對電梯進行改造,加裝系統等來做這個事的,因為他們也知道,這樣做也肯定會被很多業主批評甚至咒罵的,但恐怕也是沒有其它辦法後才想出的無奈之舉吧。

小區電梯安裝了刷卡系統,看似顯示更加公平,其實更加隔絕了城市人的鄰里交往空間。對於很多農村人,或者農村到城裡的人來說,這樣的辦法是難以適應,或者說是很不人道的。鄰里之間互相串個門,聊個天,也被堵起來了,那就更加加劇了小區居民的陌生感,防範心,這就更加加劇了樓上樓下不相識的現象。我們講,國家也提倡提升人居環境,政府還設立了“提升人居環境辦公室”,那麼我們是否會反問:鄰里相住好多年,竟然不知名和姓;鄰居死了好多天,臭氣燻人才被知,難道這就是我們需要的人居環境嗎?

如何提高物業服務費的收費率,這不僅僅是物業公司的事,也是小區業委會(如果有的話)和廣大業主的事。業委會除了要組織好對物業服務公司的考核外,還要引導業主認識小區交清物業費的意義。比如:欠費者是佔有了交費業主購買的服務,並且拉低了交費者購買的服務質量,侵害了交費者的利益。交費者對欠費者有天經地義的知情權和監督權等。小區物業費,如同大家湊錢包一輛車外出旅遊,本來所有人的錢都湊起來了,就可以包一輛豪華空調車,但如果很多人不交錢,旅遊公司只可能派一輛老爺車來拉人,半路上還會經常拋錨,那就是損害了老實交費人的利益了。

當然,對於物業服務公司的過高收費,也是很考驗小區業委會的綜合能力的,要對物業公司有極強的監督執行能力,這方面,本人在“銳眼說小區”裡有很多的介紹文章,有興趣的朋友們可以關注後進去看看,希望和大家共同探討小區的治理模式,不過,小區事務絕不僅僅是物業公司的事,很多的事情,物業公司是無能為力的,業主們切不可有這種觀念,認為小區的一切事務都應該由物業公司來解決,這是不可能的,也是不現實的。


銳眼說小區


我們小區是萬科物業的新房就安裝門卡了,跟你們講幾句:第一,用的是很方便的,比不安卡的小區是安全,寧靜多了。第二,會客,串門,快遞,外賣上樓到家都沒有問題。每家都有視頻對講,具體操作就不講了。第三,一戶一梯的單元安裝比較方便,多戶一梯的不方便了。第四,現在的關鍵是物業想通過科技手段制止業主拖欠物業費。他們把物業費和電梯智能刷卡結合在一起,業主到期物業費欠繳,智能終端自動停止你家所有門卡的劇卡功能。叫你有家不能乘電梯,要回家——可以——爬高樓。你得去物管中心詢問門卡為何不能用,她說我查一下,哦,你欠物業費了。第五,我當時大怒,物業費欠繳我不清楚,由於兒子們裝修時間長,我搬來不到一個月,截止日期也記下清,何況你物業沒有事先預告提示,一個公告文字,微信,電話都沒有,就突然停卡不讓我乘電梯,用爬樓梯來懲罰我忘繳物業費,我和老伴都七十多歲人,這麼高的樓叫我怎麼爬。他們覺得沒有事先提示不好意見,通過電腦臨時開通一個月,待繳了費後才能根據繳費時間長短開通。他們講我們樓盤沒有任何辦法,電腦中心在南京,(可能是省公司)一切都是自動化。下午我預繳了下一年費,一切正常。第六,我講,欠費應該按國家頒發的物業條例和我們之間的合同辦。用科技手段停門卡催物業費是那家規定的,物業小姑娘們一個個無語,可見房地產大佬們的心機,以安全,服務為名,用科技手段在催繳物業費。這合法嗎?


上海灘143423629


電梯裝刷卡系統,有利有弊,如果大多數業主贊同,應該是件好事,起碼安全得到提升,家裡安全總比走親訪友重要,你也不會天天去別人家做客吧!至於影響到個別人的權益,那是在所難免的,任何事不可能都盡如人意!拖欠物業費己經成為每個物業公司頭庝的一件事,哪個小區總有那麼幾個人找各種理由不交,總不能為這點錢去打官司吧,連成本都不夠!所以物業也想盡一切辦法來收繳物業費,至於物業到底服務好不好,某些做法合不合理,應該是大多數業主說了算,而不是個別人說了算。現在人們的法律意識普遍加強,這是好事,但是物業和業主之間就像婆媳之間一樣,基本都是瑣碎的事,原則上應該溝通,相互理解為好。


靜賞繁華523


首先這行為不妥當,即不合情,也不合理!

一,根據物權法規定小區公共地段屬全體業主共有,在電梯上裝門禁也限制了業主出行自由的權利。法律上也無此條文規定。且收費難說明物業平時工作沒做到家,沒有得到住房的認同及支持!

二,如果平時綠化,安全,衛生,停車,高層供水,供電及時能為住戶排憂解難,化解住戶的疾苦,住房看在眼裡,暖在心裡,住戶一定積極交物業費。

三,交物業費體現了當代社會文明居住一種理念,同時也體現了權利和義務的一致性,住戶在享受權利吋交費同時也是必須要盡的義務,如不按時交物業費,保安的工資不能足額髮放,不能養家餬口,也不利於和諧社區的的發展,同時對小區各方面也造成了惡性循環,你們不交物業費,保安無心做事,小區各種環境不斷惡化,住戸也得不到優質服務,兩敗俱傷,得不嘗失!

四,對多次拒不交物業費之人到法院起訴,把他列入老賴!出門辦事受限!

總之,物業要認清自己的責與權,提供優質服務,讓住戶滿意,而不是搞什麼管卡,上電梯憑什麼卡,住戶也不是什麼神精病,搭電梯尋開心,沒事上下電梯好玩,物業要以君子之心搞好小區物業管理,讓住幾樓才能搭幾樓電梯做法全面改進,小區是我家,大家建設它!


巾幗球迷武漢楊老師A


巨嬰我一下子就想到了這個詞,小區物業為了防止不交物業費,把電梯卡安裝只能到自己的樓層,這是一個非常高明且有效的做法,對於那些不交物業費蹭電梯的人是當頭一棒,打的好。

我們都知道,物業費,電梯費,這是我們應盡的義務,我們只有交費,才能享受到服務,所謂巨嬰就是一種喜歡不勞而獲的,喜歡佔便宜的,喜歡不盡義務卻要享受權利的,所以他們才覺得電梯這麼做很怪異,因為影響到了他們白吃。

這個題主詢問這個行為是否合法?實際他的潛臺詞就是不合法,也可以因此推定,這個題主就是那種不交物業費電梯費的巨嬰,因為按戶上下電梯,不交錢就不方便了,所以他們才這麼提問。

作為我們正常履行交費義務的人是不會這麼提問的,因為我們交費是天經地義的,我們交費履行義務,享受權利理所應當,根本就不會考慮別的樓層怎麼回事,我坐電梯,方便的回家上下樓,很簡單的。

所以建議題主這樣的人,要及時交費,履行義務,這樣你才能更好的行使權利,不勞而獲的思維省省吧,別做巨嬰,趕緊長大。


韓東言


因為法無禁不止,法律上也沒有類似條文,因此這沒有合不合法的問題。

電梯刷卡每次都只能到自己樓層,好處有以下兩方面:第一,節約電梯用電;第二,減少電梯損耗。這些好處不言而喻,大家想想就知道。雖然電梯電費是物業支出,可是如果能節省,何必浪費呢?電是資源,節省部分電費支出,也能把這部分資金用在其它用途上。特別是電梯,減少損耗也是延長其壽命的重要方式,它不是小玩藝,一旦大修或更換,需要大筆資金,這筆費用需要業主出,所以物業把電梯刷卡只刷到業主自己家裡。

有好處當然也有壞處,串個門不方便。一般業主還好,門對門都不認識,誰也不可能沒病找病上樓找不舒服。但是折遷安置業主,確實顯出卩不方便,因為拆遷安置業主親戚鄰居都住同一棟或同一個小區,串個門、借點鹽、拿棵蒜薹,就不甚方便。感覺也是個小事,如果真有特別不方便處,也可去物業協商,大家都在一個小區,有一個共同目標,和氣生財,相互體諒,彼此支持,共建文明和諧大家庭!


瑣事漫談


合法的不一定合理。還記得那個未成年小男孩傷害強姦未遂迫使小女孩跳樓的事嗎?因為他未成年不用承擔責任,合法了但是合理嗎?業主交物業費天經地義,物業公司收了物業費就應該按照合同提供服務。現實是有的人不交物業費但是總是蹭服務,然後越來越多的人不繳費最後成了棄管小區,虧的是我們這些守規矩繳費的業主。我們小區原來好多人家就辦一張卡,或者借同單元鄰居的卡出去複製,結果物業公司收不到多少電梯費,但是除了問題還得修。後來升級系統只能到自己家樓層還不能複製,這才能夠收到電梯費,維護保養也積極了。我家每人一個電梯卡,一年一個卡144元,也不算貴,用的心安理得。反正我贊成劃卡到自己家樓層。其實如果每個人都守規矩就不會有糾紛。


一念度世人


不合法,這是侵權行為,業主必須要交物業費的,你交了物業費才更有權力表達對物業的不滿,物業是有償服務,我們服給你錢你就要按合同義務,管理好小區,物業是我們花錢請來的保姆,不是請來老總,保姆那有給主人立規定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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