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見監管下海,央行武漢分行工會主任擬任湖北銀行監事長

在機構大合併背景下,監管機構人士到金融機構任職呈增多趨勢。

據湖北日報刊登的中共湖北省委組織部幹部任前公示公告,又一位監管人士擬到金融機構任職:現任中國人民銀行武漢分行黨委委員、工會主任 (副廳局級)趙軍,擬任湖北銀行黨委副書記、監事長。

公示資料顯示:趙軍,男,漢族,湖北松滋人,1964年5月生,大學學歷,經濟學學士學位,1984年7月參加工作,1987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國家外匯管理局湖北省分局外匯管理處副處長,中國人民銀行武漢分行外匯管理處副處長,國家外匯管理局湖北省分局資本項目管理處副處長(正處級)、綜合業務處處長,中國人民銀行黃岡市中心支行黨委書記、行長兼國家外匯管理局黃岡市中心支局局長,中國人民銀行武漢分行副行長、黨委委員、國家外匯管理局湖北省分局副局長(副廳局級)。

又見監管下海,央行武漢分行工會主任擬任湖北銀行監事長

另據湖北銀行2017年年報,湖北銀行現任監事長為田力女士,出生於1955年8月,在出任湖北銀行監事長,也是長期在央行武行分行工作,曾任武漢分行紀委書記。

年報顯示0,目前湖北銀行行長一職空缺,原行長段陰弟在2017年已出任湖北省金融辦主任,副行長文耀清自2017年5月開始臨時主持經營層工作。湖北銀行現董事長為劉志高。

今年以來,已經有多位監管人士到金融機構任職,尤其是正在合併的銀保監會,比如山東銀監局局長出任了恆豐銀行董事長、廣東銀監局局長出任了華融黨委書記。

對此,銀保監會還專門做了回應:

據中國證券報:

為什麼監管官員頻“下海”?這是否體現了市場化和公平性?

相關負責人:從實際工作來看,近期銀保監會監管幹部到金融機構任職,體現了黨管幹部原則同市場化選聘人才相結合的要求。一方面,根據打好防範化解金融風險攻堅戰工作需要,在處置高風險機構過程中,從防範化解金融風險大局出發,選派包括處置經驗豐富的監管幹部在內的優秀人才,充實和加強金融機構領導班子,優化班子結構,屬於客觀需要。另一方面,地方黨委政府高度重視金融工作,打破幹部系統化、部門化,注重在金融機構和金融監管部門選拔有豐富金融工作經驗的優秀幹部到所管理金融機構任職,對於地方黨委政府商請選調監管部門幹部的,如果符合《履職迴避辦法》要求,銀保監會一般會認真研究考慮給予支持。

監管幹部到金融機構任職要經過一個怎樣的審批程序?

相關負責人:對銀保監會監管幹部到金融機構工作,我們始終按照《履職迴避辦法》要求,履行嚴格的審批程序。幹部提出辭職的,在本人對遵守從業限制規定等事項作出承諾的前提下,由相關部門根據《履職迴避辦法》等規定,對是否符合履職迴避要求進行評估,提出明確意見。在此基礎上,嚴格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和組織程序進行審批,其中處長及以上幹部到金融機構任職的,一律由會黨委審批。

監管幹部到金融機構任職後是否享有特殊照顧?

相關負責人:對到金融機構任職的銀保監會監管幹部,我們有嚴格的管理要求。離崗前都開展提醒談話,按照《履職迴避辦法》等相關規定,提出履職迴避紀律要求。在日常監管中堅持一視同仁,防止利用以前的身份和職務影響,為本人或單位謀取特殊照顧。在我們治理金融亂象以及深化治理金融亂象的文件中,均有明確規定和要求。

監管幹部到金融機構任職到底有沒有相應監管辦法?

相關負責人:根據《廉潔自律準則》《黨政領導幹部任職迴避暫行規定》和《公務員法》《公務員迴避規定(試行)》等黨內法規和國家法律規定,原銀監會於2017年6月印發《銀監會系統工作人員履職迴避辦法(試行)》(以下簡稱《履職迴避辦法》),對監管幹部到金融機構任職限制及審批程序等作出明確規定。原保監會也有相關要求。目前,該辦法和相關要求繼續有效。

銀保監會成立後,對於監管幹部到金融機構任職,按照全國金融工作會議精神,依法依規從嚴掌握、從嚴管理,目的就是促進全系統工作人員公正履職,防範行業廉潔風險和監管道德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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