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敢地區的耕地開發——水田

據考13世紀中後期,即元末明初,隨著傣族先民的進入,低熱河谷溼地局部地帶,水稻耕作,逐漸出現,比如昔娥、金念、小街等。

果敢地區的耕地開發——水田

17世紀中期,即明末清初,隨著漢族先民成批進入,沿河就谷、打壩開溝、引水開田,逐漸興起。比如慕泰紅巖山腳、金盃和金泮河谷、西帕河谷、大水塘壩尾等。

19世紀中前期,興達戶楊氏土酋逐步統一了果敢,並正式受封“世襲果敢縣正堂”。儘管當時的習慣法規定“土地概屬官家所有”,但為鼓勵農民開發水田,特規定:“水田可以繼承和轉讓”,僅“不允許賣給外村之人”而已。這在客觀上,促進了水田的開發。此後,過了約半個世紀,果敢西北部、中西部沿江沿河地區,出現了許多“有彎就彎順山彎,能長儘量長,能寬儘量寬”的河谷山地梯田。至1888年,英國軍隊進佔滾弄,英國殖民當局派員深入果敢,從事“社會調查”之時,有個名叫詹姆斯·喬治·施戈特的英國人,對果敢山地水利開發情況,曾作過如下描述:“薩爾溫江東岸,是佈滿許多小河的廣闊山坡,這在外人看來,是沒有希望的陡坡,但卻被當地人開成了梯田,且都是就近打壩開溝,引小河水來灌溉。這些梯田,從遠處看去,宛若是一個個傾斜的戲臺,十分壯觀”。由此說明,果敢的引水開田的農田水利開發,早在100多年前,已具有相當規模。

1897年果敢被英軍控制並劃歸印緬殖民地之後,當局鼓勵農民廣種罌粟,刀耕火種、輪歇炸地的開發,逐漸變為農作主流要項,水田開發勢頭日漸萎縮,歷史地制約了糧食特別是水稻生產的進步和發展。半個多世紀後的1956年,果敢糧食總產還在135萬笗即2400~2700萬公斤左右徘徊。以當時總人口4.5萬計,社會人均僅佔有毛糧54公斤。其中,水稻、旱谷在糧食總產中的比重僅佔26%,玉米等雜糧比重則佔去74%。因此,自產糧食遠不能自給,“不足之數,還從滾弄等地運來”。

果敢地區的耕地開發——水田

1968年初,緬共404部隊,進入果敢。次年,果敢縣委、縣人民政府正式宣告成立,並出臺了逃亡戶土地調整、突破荒山等系列政策法規,廢除封建領主世襲制,生產關係得到一定的改善,農民生產積極性得到發揮,水田開發迅速增長。據多點社會調查,1969~1989年這20年,所開新水田,大致佔現在水田總面積的30%。比如曾任慕泰鄉長羅長生,在職8年,他貫徹土地調整的政策,帶領全鄉人民開挖泰源中溝,把慕泰河水,引至江邊麻櫟林山一帶,增開60多笗種的新田;杏塘鄉,則在平河上游,開闢了一條“全鄉大溝”,把平河水南調靛缸河流域,增開了100多笗種的新田等。

果敢地區的耕地開發——水田

1989年和平同盟以來,特別是1996年恢復特區政治秩序以後,境內較大規模新開水田不多,主要是受到現有水資源及公共水利設施滯後的制約。但對現有水田的改造提升,比如利用機械進行小田並大田,提高集約經營水平;利用機械進行機耕機耙,提高生產能力;推廣新品種和化肥,提高單位面積產量;推廣使用農藥,加強抗災防災能力等,都有新的歷史性突破。比如芒東壩,就出現了面積20畝的超大田景觀,堪稱果敢水田之最。同時,興起了引水溝渠的改造建設,比如芒卡壩三面防滲灌溉渠的籌建等。據2006年統報,特區共擁有大小灌溉溝渠2001條。其中,98%分佈西北部,2%分佈中東部及東南部。特區現有水田9.26萬畝,佔糧作耕地總面積18.57萬畝的49.86%;社會人均擁有水田0.66畝。

果敢地區的耕地開發——水田

至2006年,由於境內尚無現代先進水利基礎設施,比如大中型調控性蓄水工程、三面反滲的引水工程或較大的提水灌溉設備等,因此,半數以上水田,還靠雨水落地、季河水漲,才能保證灌溉用水,往往不能在增產節令內適時栽插,嚴重阻礙單產的提高,影響總產的增加。其中,興旺區最為突出,近萬畝水田中,正常節令即芒種可以栽插的水田,僅佔2成;小暑大暑才能栽插的水田,佔去7成;其餘1成的水田,要到立秋處暑才能栽秧;若遇乾旱之年,則不得不丟荒。據2004年統報,當年果敢全縣因乾旱無法栽插而丟荒的水田,共計上萬畝。

果敢地區的耕地開發——水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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