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經縣委、縣政府同意,襄城縣公安局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0名警務輔助人員(特勤崗位)。
警務輔助人員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國家公務員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職權。本次招聘的警務輔助人員經培訓後將被分配到特警大隊非執法崗位工作。
一、招聘計劃
此次招聘共計20人,其中男性15人、女性5人。
二、招聘對象
戶籍地為襄城縣範圍內符合招聘條件和崗位要求的人員。
三、報考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2、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質,紀律觀念較強,能夠保守工作秘密;
3、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退役軍人、警校、體校畢業學生學歷可放寬為高中或中專以上,有駕駛證或有特殊技能人員優先聘用。
4、男18至28週歲,女18至25週歲。時間截止2018年5月1日。有特殊技能的年齡可適當放寬。
5、男身高1.70米以上,女身高1.60米以上,身體健康,體形端正,無殘疾,無紋身,無傳染病,無色盲,裸眼視力在1.0以上。
6、本人沒有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治安管理處罰,無吸毒史,沒有不良信用記錄,沒有因違規違紀被開除、辭退、解聘記錄,本人、家庭成員以及主要社會關係中沒有被判處刑罰、沒有違法犯罪記錄,沒有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能夠按照時限要求通過考察政審且政審合格。
四、招聘程序及要求
招聘工作由縣公安局具體負責,縣紀委監察委全程監督。
招聘按發佈招聘公告、報名與資格審查、面試、體能測試、體檢、政審、簽訂勞動合同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8年5月11日至5月12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3:00至6:00。
2、報名地點:襄城縣公安局特警大隊(迎賓路)。
3、報名方法。應聘者在報名時,須攜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證(退役士兵須攜帶退伍證)原件(交複印件一份)和1張近期免冠1寸彩色白底照片,具備專業特長的須提交相關專業資質、資格證書原件及複印件一份。填寫報名表。
4、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於招聘工作全過程。應聘人員報名時提供的信息和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凡發現應聘人員與擬招聘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即取消其應聘資格。
(二)面試
主要以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重點考察應聘者的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計劃組織協調能力、應變能力、自我情緒控制、人際合作意識與技巧、求職動機與崗位匹配性、舉止儀表等。
參加面試時需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
(三)體能測試
體能測試標準參照人社部《關於印發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體能測試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2011]48號執行)。
面試、體能測試具體內容、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四)體檢
進入體檢人員根據通知到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關於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執行。體檢所需費用由應聘人員個人承擔。因體檢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將按照同一崗位應聘人員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進行遞補。
(五)考察政審
體檢合格人員按擬招聘崗位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為考察政審對象,考察政審參照公安部印發的《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審暫行規定》實施。因考察政審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將按照應聘人員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進行遞補,遞補人員需體檢、面試、體能測試合格。
(六)確定擬聘用對象
根據應聘人員面試、體能測試、體檢和考察政審結果,等額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
五、工資待遇
基本工資不低於襄城縣上年度最低工資標準,績效工資人均200元。聘用期間,單位按規定繳納養老、醫療、大病、工傷等社會保險費用。
六、人員管理
(一)招聘人員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只發基本工資。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二)被聘用人員在崗期間違法違紀、考核不合格以及符合其他合同解除和終止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直接解除合同。在崗期間按照有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規定進行日常管理、使用和考核。
(三)被聘用人員在接到聘用通知後,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辦理有關手續,按時報到。對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七、信息發佈平臺
八、其他
未盡事宜由縣公安局政治部解釋。
襄城縣公安局
2018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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